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十三章 保险基金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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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保险基金及其运用

一、概念题

1.保险基金

答:保险基金是指由专门的保险机构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受到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要求的货币形态的后备金。保险基金的特征有:专用性、契约性、互助性、科学性和金融性。

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它与其他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型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可见,保险基金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2.后备基金

答:后备基金是应付自然灾害和其它意外事故而准备的财力,是积累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的是物资储备和资金储备的价值表现。后备基金主要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2)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

(3)自保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

(4)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3.集中型后备基金

答: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4.自保型后备基金

答:自保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

5.保险准备金

答:保费准备金也称未了责任准备金或未满期保费准备金,是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部分。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签发保单后入账的保费称作入账保费。假定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那么,在当年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账保费称已赚保费,在当年未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账保费则称未赚保费。未赚保费部分即为保费准备金。该项准备金一般由保险公司法规定提存比例。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计算每张保单的未赚保费,无疑是相当准确的,但工作量太大。因此,一般多采用加权平均数法或比例法提存。

6.赔款准备金

答:赔款准备金是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部分,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当会计年度结束时,被保险人已提出索赔,但在索赔人与保险人之间,尚未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赔付额度等事项达成协议,称为未决赔案。为未决赔案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即为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有些损失在年内发生,但索赔要在下一年才可能提出。这些索赔因为发生在本会计年度内,仍属本年度支出,故称已发生未报告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即为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对索赔案件已经理算完结,应赔金额也已确定,但尚未赔付,或尚未支付全部款项的已决未付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为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7.总准备金

答: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用于满足年度超常赔付、巨额损失赔付以及巨灾损失赔付的需要而提取的责任准备金。提取总准备金是保险在时间上分散风险的要求。

保险公司总准备金一般要按国家保险管理当局的规定,在税前利润中提取,逐年积累而成。保险总准备金的积累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思考题

1.以“六个必要扣除”原理说明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并比较不同类型的后备基金。

答:马克思在总结人类社会各个不同发展阶段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时阐述了“六个必要扣除”原理,其中包括对用来应付不幸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的扣

除。他指出:如果将“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现在从它里面应该扣除:①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②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③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④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⑤用来满足共同需要,如学校、保健设施等;⑥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

(1)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

“六个必要扣除”原理中有两个扣除与建立保险基金有关,它们是:第三项扣除中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第六项扣除中的官办济贫事业基金(即社会保障基金)。分析如下:

①关于第三项扣除中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第三项中“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由社会统一扣除的基金是称为后备基金,还是称为保险基金,并无二致。也就是说,在这里,两者在同义上可以替代,在经济范畴的内涵与外延上都是等量齐观的。但是,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保险基金只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后备基金的另三种形式是:财政集中型的后备基金、经济主体间互助型的后备基金和经济主体自保型的后备基金。

②“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同“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部分”的补偿基金和“用来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的积累基金一样,都是必要的扣除,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前提和条件,而不变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从物质方面来看,总是处在会使它遭受到损失的各种意外和危险中,为了使社会再生产不至于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中断,就必须从剩余产品中提留一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储存起来,作为后备基金,用来补偿灾害事故所致的损失,保证社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

③后备基金的扣除原则“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资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论来确定”。这个原则适用于存在商业保险机制条件下的社会后备基金扣除的数量决定。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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