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淀区总工会
“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13)34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工发(2015)2号)具体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资金安全,确保2023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以下简称“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工作目标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助推对象
符合助推条件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海淀区工会会员。
二、助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资助:
(一)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或经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的评价机构认定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
(二)参加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个人决赛前十名选手。
三、助推标准
(一)获得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1000元;获得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500元;获得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400元。
(二)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参
照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
(S)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第一名参照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决赛第二至十名参照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
四、助推流程
(一)助推申报
符合助推条件者,需按照下列助推类别完成申报流程,并将相关申请资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海淀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
1.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身份证(只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即可)、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需提供Wed电子版及单位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件)。
2.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需填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取证人员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附件)(须加盖所在街道、镇、海淀园、卫健委、教育工会,住建房管工会联合会公章Wed电子版及扫描件)。
3.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优胜选手的助推申报审核工作,由区总工会与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沟通进行认定。
(二)助推审核
各街道、镇、中关村科学城、卫健委、教育工会,住建房管
工会联合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及本系统的申报资料收集工作,并将申报资料汇总后提交到海淀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海淀区总工会负责申请人助推资格及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S)资金划拨
海淀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根据助推审核结果,年底前将助推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本人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账户(为确保资金划拨顺利,申请人姓名必须和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信息一致)。
五、注意事项
1.证书颁发日期,指首次取得证书的发证日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
2.取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最多只能享受一次助推资助。
3.符合助推条件者,在申报区级助推的同时,登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在线系统电脑客户端或下载“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按照要求自行填报。
申报北京市在职职工助推审核通过后,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分批次将助推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本人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账户(助推资金实行市、区两级分别划拨)。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取证人员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
海淀区总工会
2023年4月6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取证人员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
备注:完整填写以上信息,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服务卡务必为申请人本人卡)扫描件、证书扫描件等各一份发送至。
所填手机号务必为申请人本人手机号,以便能够联系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