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03-1211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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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03-1211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为我厂电弧炉炼钢的基本技术操作守则,是炼钢生产操作和技术检查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电弧炉炼钢。各钢种的具体操作工艺,详见《电弧炉炼钢分钢种技术操作规程》
2.确保电弧炉正常冶炼的规定
2.1换新炉体后第一炉只准冶炼普通碳素钢。新炉体第一炉必须做
到:a.新炉体和新钢包不得在同一炉使用;新出钢槽,新钢包不得用于重点钢。b配碳量要适当提高,熔化期不得吹氧助熔,保证氧化期脱碳》0.50%。
2.2炉体损坏严重,经过大补炉,垫炉底后,前三炉不得冶炼重点
钢。只能冶炼不作重要用途的碳素钢。
2.3上炉冶炼高合金钢,下一炉必须冶炼含有相应合金元素的低合金
钢。配料和熔炼都要考虑合金元素的影响。电弧炉熔炼铸铁后,下一炉应彻底熔清炉底残铁,防止还原期或成品钢突然涨碳。
2.4原材料(尤其是铁合金)使用前必须确知其化学成分,否则不得
使用。
2.5送电前应仔细检查水冷系统和机电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保证水冷系统水流畅通,不漏水。
2.6送电前调整好电极长度,必须留一螺丝孔长度在外,并上好电极
螺丝接头。熔化期发现炉料不导电或电极卡头打弧时,必须及时停电处理。
2.7冶炼各期必须专人集中精力,看好电表。严禁带负荷停电、送
电。必须在停电后由专人操作,切除或带上电抗。电表员必须严格规定送电。班长要控制好熔炼各期的温度,避免还原期后升温。2.8测量钢液温度要有代表性。以热电偶测温。测温前必须充分搅拌
钢铁和炉渣。
3. 配料本节主要指钢铁料的准备。配料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电炉炼钢用原材料及配料规程》。
3.1必须按所炼钢种、冶炼方法及生产计划,确定具体的配料方案。
所有合金废钢,特别是车间内部的浇冒口、注余、包底、废铸件等要分类管理,按计划合理使用,不得用作普通废钢。
3.2采用氧化法冶炼时,炉料的配碳量应能保证氧化期脱碳量的要
求。钢铁料中不足的碳量,可配入生铁或废电极块补足。
3.3废钢中不得混入有色金属,如:铜、铅、锡、锌、铝等,
特别是巴氏轴承合金,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检出送交废品库
集中处理。废钢中不得混入封闭容器及易燃爆物品。浇道上的耐火砖及废铸件上的砂子必须清除干净,确保炉料良好导电。
3.4炉料应大小块度搭配,尽量减少装料次数,加速熔化。
3.5炉料必须准确称量,根据生产计划要求,配好料。配料单上必须
准确填写熔炼炉号、钢号、料斗号和炉料重量。如配合金废钢和生铁必须清楚写明。配料员必须在料单上签名。
4. 补炉
炉体耐火内衬的好坏直接影响炼钢质量。加强炉体维护、延长炉体寿命,是电炉炼钢的重要环节。
4.1上一炉出钢前应准备下一炉的补炉材料。一般采用卤水镁
砂,即原装镁砂或加工镁砂(粒度w 8 mm)加卤水8- 12% (密
度》1・3g/c m 3),拌和均匀。炉体侵蚀严重时,可在冷态下,用碾制的沥青镁砂贴补。配制方法为70%沥青镁砂+30%镁砂粉,外加5 - 10%卤粉在轮碾机中碾匀后,适当加水碾制而成。
4・2 出完钢炉体回正后,将炉门坎清理到适当高度,仔细检查炉坡、渣线,清除残渣。炉料要趁高温,做到快速、薄补,以便烧结。出钢口有坎时,必须打平,以利出钢时钢流顺畅。根据装入量大小,注意垫好炉门坎。超装量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门框水箱脚。
4.3 炉底局部起坑时,应迅速扒净残钢残渣,用沥青镁砂填平。如凹坑
较深时,可用沥青镁砂砖填入坑底,用沥青镁砂充填空隙,找平,面上撒一层沥青粉。
4.4 间隙开炉前冷补炉时,应先清除炉底、炉坡、渣线处的残渣,用卤
水镁砂仔细补修,炉墙损坏处一并修补。炉体状况不好时,不冶炼合金钢和重要产品用钢。
5. 装料
5.1装料前,炼钢班长在生产现场对照配料单检查炉料,核对重量,
以免装错料。
5.2装料时,先在炉底垫石灰1- 2% (占炉料重量)。炉底上涨
时可不垫石灰,在熔化期酌情加入,以利提前形成炉渣,早期脱磷。
5.3装料、压料要有专人指挥行车,防止碰撞炉墙。当料堆高时,不
得强行开进炉体,应设法拉平或压平。装料后要检查炉料是否接触炉门框水箱和水冷炉盖,如有应及时排除。超装量大时,加最后
一、二次料前,应加堵炉门坎,防止跑钢。
6. 熔化
熔化期占全炉冶炼时间一半以上,耗电量占全炉的60 - 70% 。因此,抓紧熔化期操作,合理吹氧助熔,加速炉料熔化。做到早期脱磷,为氧化期创造良好条件,对增加产量、保证质量、降低电耗都有重大意义。
6.1熔化期采用最大功率供电。无大塌料时,应尽早切除电抗。
6.2熔化期炉底形成熔池,炉料发红,可吹氧助熔,切割废钢,破坏
炉料搭桥,加速熔化。助熔的氧气压力0.5Mpa 左右,氧焰不得触及炉底,炉坡和炉墙,不得用吹氧管推料。吹氧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安全。
6.3熔化末期,根据配碳量和含磷量高低,可加入不超过炉料重量的
1.5%的碎矿石成氧化铁皮放初期渣,并补充适量的石灰、萤石,造
好流动性良好的熔化渣,以利脱磷。熔化期石灰总量(包括垫炉底的石灰)为炉料重量的2 - 4%。
6.4冶炼含镍、钼的钢号,可按规格中、下限加入镍、钼(应考虑废
钢中的合金元素)。
6.5当炉料熔化90%左右时,可取参考样分析C、P,根据化验结果或火
花判断,决定是否需要扒渣增碳,以保证氧化期的脱碳量,取样分析C、P、S、Cr 、Ni、Cu 等元素。脱碳量以
此样为准。
7. 氧化期氧化期的任务是通过氧化脱碳,熔池沸腾,从而脱磷去气体(N、H )和夹杂物,同时提高钢液温度,达到或略高于出钢温度。7.1矿石氧化法和吹氧氧化法
7.1.1规定铸造用钢或其他重要钢号氧化期的脱碳量必须》
0.30%。化验碳不能满足脱碳量要求时,应扒渣增碳,取样分析合
格后,再开始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