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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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不稳定因素及对策
鱼泉镇李一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和农村形势发生了可喜变化,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毋庸置疑,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农村也出现了新矛盾和新问题,甚至诱发出不稳定因素。正确分析这些不稳定因素,及时研究出相应的对策,对于维护农村秩序、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笔者就所在镇政府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农村不稳定因素的表征
1、土地问题随着乡村道路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和小城镇建设的不断扩张,不少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以及荒山草坡)被征为建设用地。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本应得到农民群众的接受和拥护。但由于不同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引起占地农民的不解和不满情绪。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的此消彼长,改革初期确定的土地承包分配数额已不适应现实情况,农户之间占有集体土地资源奇多奇少,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
2、村干部素质问题一些村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飘浮,方法简单粗暴。如在办理社会低保、征地农转非社保、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背上级政策和法规。在
接触群众时,以管人者自居,出现冷、硬、横态度,为完成任务甚至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直接侵占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干群关系紧张,把干部直接推向农民的对立面。
3、农村村务问题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农民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多数农民对于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十分敏感和高度关注,对村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村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中,往往存在内容不齐不全、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和情况不真实等问题。群众有疑问,村干部不做解释,反映问题也没有人管,致使问题越积越多,引发群众上访造成,诱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4、村民素质问题农村人口文化整体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理解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差,加上获取党和国家政策的渠道有限,对其深度认识不够透彻。因此一旦遇到山林、土地、家庭、劳资等纠纷时,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对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处理不满意,就抵制、吵闹、上访;不学法、不懂法,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一些自以为不合理或损害自身利益的事,采取吵架、闹事甚至动武等极端手段,人为地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并诱发新的矛盾。
二、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原因
1、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农户普遍还不富裕且思富心切的情况下,农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经济问题异常关切,并且常因此而发生纠纷。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村办公经费都不足,影响了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基层组织人才严重缺乏。不少村干部年龄严重老化、思想观念陈旧、文化水平低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不少村干部服务意识差、组织观念淡薄,对群众态度粗暴,办事武断,形成积怨。还有少数村干部利用职权捞“油水”,对己有利的事就做,对己无利的事就推,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重削弱,有的村级组织甚至处于瘫痪状态。
3、对村务公开工作不重视。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村干部错误地认为,监督是上级的事,事事让群众知道,件件让群众讨论,将束缚干部的手脚,将降低个人威信,影响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外,一些地方村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不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布置后,没有跟踪调查,没有及时针对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4、群众法制意识薄弱。群众法律意识薄弱,一旦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往往不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甚至暴力手段,以获取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农民群众获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要途径是电视、广播和少之又少的群众会议,有些甚至是道听途说、断章取义、一知半解。对政策理解的深度、广度不够,对自身不符合享受的政策也强制要求享受,一旦没得到满足就集聚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
三、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建议
1、把农村稳定工作做为压倒一切头等大事来抓。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客观需要,更是农村基层组织的艰巨任务。对此,农村基层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切实把农村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做到未雨绸缪,及时化解矛盾,把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激化矛盾,杜绝不稳定事件发生。在具体工作中,要高度正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排查解决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实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官老爷”架子,以公仆的姿态为主人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该解决、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认真办理,维护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乃至群众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要耐心疏导,消除疑虑,使来信来访者心服口服。
2、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当遇到道路建设或小城镇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由县以上农业、国土、物价和财政、审计等权威机构根据土质、区位等基础条件分等级评估定价;此外,可由县级人民政府给土地所有者颁发具有法律效应的土地所有权证,明确其土地的四至边界,并确定其拥有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权益。
3、把好村干部用人关,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人们常说,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奔小康的领头人,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
稳定的主心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这一角色至关重要。对此,乡镇党委要严把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用人关,要真正把那些文化素质高、群众拥护、党员信任的人才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来,适时调整、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级自治组织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坚决防止那些投机钻营、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恶人混进村级领导班子,杜绝和根除恶人治村现象。
村干部在干部中是农民,在农民中是干部。他们对本行政村实施行政管理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得天独厚优势。但文化知识水平普遍偏低,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知之不多、掌握更少。对此,县乡党委和县乡党校要加强对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分亲疏远近,不讲关系人情,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以此去影响和带动群众,建设小康之家、和谐稳定农村。
4、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使村干部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最有效的办法,是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在农村,必须公开的事项至少有这样几项:即人事公开,财务公开,企业承包公开,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宅基地审批公开,各种税费公开及其他应予公开的项目。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村务公开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基层工作由干部包揽到村民民主管理的时代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