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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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种子
种子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的命根子,丧失了对种子的控制权,农民也就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人类的食物主权也就从根本上被瓦解了。
作者:钟芳小毛驴市民农园来源:南风窗日期:2013-09-09 浏览:1851
对于我的同事袁清华来说,一年几次购买种子是众多工作的重中之重。小毛驴市民农园是一个生态农业基地,以蔬菜种植为主,每年要为北京1000多个家庭配送蔬菜,袁清华需要购买的种子加起来近200种。袁清华是科班出身的新农夫,提到种子问题他连连摇头。对他来说,好的种子需要发芽率高,适应北京的气候,抗病虫害,最后长出来的蔬菜老百姓还爱吃。
听起来并不困难,但到选择的时候不得不极为慎重。首先是选择声誉较好的种子公司,比如农科院自己研发的种子;其次是多备份,每个品种选择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品牌。在袁清华看来,种子不像工业制造产品,每年因气候不同,育种的地点不同,技术人员不同,即便遵循着严格的育种过程,也难保品质一模一样。
对于普通农民来讲,买种子则显得更为茫然而随机。往往都是到就近的种子商店,听老板介绍推荐,至于收成几何,有的时候就只能碰运气了。农民买到假种子,一年辛劳付诸流水的新闻并不鲜见。但是大势所趋,农民已经越来越依赖购买种子,而不是自己留种。
种子:从自然到人为
一方面,农民们在不停地寻找好种子;另一方面,消费者越来越呈现出“转基因焦虑”。圣女果是不是转基因的?绿茄子是不是转基因的?糯玉米是不是转基因的?随着全球化的急剧扩张,农作物开始周游世界,翻山越海地走上人们的餐桌,但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基本概念的讨论,却远远没有追上这个速度。
人类的食物—各种粮食、蔬菜、水果、肉类,都是由野生动植物驯化而来。大约1万年前,人类开始在某些地区聚集居住,在狩猎采集之外,发现一些植物可以食用,因此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种子并进行种植。与驯化植物从而获得粮食蔬果的过程类似,人们开始驯化野生动物,圈养猪、牛、鸡、鸭等禽畜。在这个驯化动植物的过程中,农业渐渐成形,而最早期人们可以获得的植物种源直接决定了所在区域的农业形态和饮食结构。
可以说,在过去的近万年中,世界各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都知道如何搜集种子、挑选种子、保存种子。为了来年有个好收成,选种是必要的一环。虽说重要,但选种的过程并不神秘,往往是挑选个体强壮、果实饱满的植株,从收成中挑选个头饱满、形态匀称的作为种子,其它的用作食用或交换。留种选种是大部分农民,乃至热爱庭院种植的家庭主妇就能完成的工作。
通过对植物种子一代代的优选,适合特定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的良种便慢慢浮现出来。一般意义上,人们对良种的定义是:产量高、抗病虫能力强、产出的作物风味佳、形态好等等。良种是自然演化、优胜劣汰的结果。但在现代社会之前,由于种子没有进行大规模商品化交易,良种往往限于某个特定区域,会成为当地的“名特优”农产品,却不会造成一统天下的格局。如北魏《齐民要术》按成熟早晚、苗秆高下、收实多少和米味美恶等记载粟品种共86个;清代的《授时通考》已分别收录粟和水稻品种约500个和3400多个。
从18世纪中晚期开始兴起的近代育种技术,极大地加速了植物品种的优化进程。被称为“近代植物杂交实验之父”的科尔罗伊德先后用138种植物进行了500多个不同的杂交实验,为“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提出他著名的遗传定律建立了一个广泛的基础。1856年,孟德尔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他首先从许多种子商那里弄来了34个品种的豌豆,从中挑选出22个品种用于实验。
这些实验用种子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性状,例如高茎或矮茎、圆粒或皱粒、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孟德尔通过人工培植这些豌豆,对不同代的豌豆的性状和数目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计数和分析,从中确定了7对相对性状,分别进行杂交实验。最终,他提出的“孟德尔第一定律”(即孟德尔遗传分离规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即基因自由组合规律),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奠定了现代遗传学以及杂交技术的基础。
沉寂了近一个世纪之后,孟德尔的作物杂交技术在上世纪初期被科学家们重新发现,大量研究人员投入杂交育种研究,对农业的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杂交技术普遍造福于人类,但另一方面,杂交技术所依赖的遗传学知识、杂交育种所依赖的大量人力资金投入,使得普通农民对于作物的优化渐渐失去了主导权。常规的作物育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原始材料观察、亲本圃、选种圃、产量比较试验。杂交育种一般需7年至9年时间才可能育成优良品种。
现代育种大都采取加速世代的做法,结合多点试验、稀播繁殖等措施,尽可能缩短育种年限,最终,育种成为了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现代科学。育种技术人员从农民手中或大自然中直接收集原种,经过实验培育,最终高产、抗性强、效率高的良种被逐渐引入到农业种植当中。目前,我国种子市场上能够买到的种子,基本上都属于杂交良种。杂交良种的优势往往集中于第一代产品,到第二代或第三代则将迅速退化,因而,即便在包装袋上不注明“不宜留种”,也很少有农民留种再种。购买种子成了大部分农民准备一年耕作的第一步。
如果说杂交技术是以人力促进作物的进化过程,是人力与自然的配合;那么转基因技术的“非自然因素”则相对突出。近40年来,基因工程的发展使得科学家们可以人工分离和修饰特定的基因,将这些基因导入到另一生物体基因组中,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改变,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ic Technology),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转基因技术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对于廉价食物的无限渴求,另一方面,也是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转基因专利的潜在威胁
如果说,转基因食物是否安全(转基因作物的“商品化”)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转基因种子的“专利化”还没有引起普通民众的足够重视,但它正在走来。
2007年,美国一场知识产权官司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原告孟山都公司起诉印第安纳州农场主Vernon Bowman,因为Bowman在使用孟山都的种子进行种植后,保留了部分收成并在第二年作为种子进行种植。孟山都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执行副总裁David Snively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认为农民种植和收获的非创造性活动等同于科学家将非植物遗传物质嵌入植物DNA中的活动,是不符合逻辑的。”法庭判决的结果是,Bowman被裁定向孟山都支付8.4万余美元的损害赔偿金。
“转基因专利”开始成为美洲农民的一场噩梦。和杂交种子不同,转基因的常规作物种子可以留种再育。农民一次购买,多年使用,对于转基因的技术开发者而言显然是不合算的。通过援引《植物专利法》,孟山都得以在美国、加拿大屡战屡胜。早在1980年6月1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多数赞成,对《植物专利法》的涵盖范围作出了十分广泛的解释。根据这一解释,动物、植物、微生物的新品种以及新的基因组合、修饰,都应得到专利保护,这也成为了转基因技术取得迅猛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
由于我国还没有大规模进行转基因作物商品化,普通百姓担心的主要还是如何避免购买进口转基因玉米、大豆等主粮及其加工产品,至于农民要为转基因种子掏多少钱、能不能留下转基因的种子用作繁殖,都还没有成为专家或者民众讨论的议题。但是,有阿根廷、印度、智利等国农民的前车之鉴,被业内人士称为“‘俄罗斯套娃’中最核心的一个”的转基因种业却已然成为一个可怕的定时炸弹了。
提取非植物遗传物质嵌入植物DNA中这一过程,不可否认地具有智力价值,但农民种植和收获显然也不是非创造性的活动。因为注入了非自然获取的基因而宣称对整个个体拥有知识产权,这一逻辑是不得不让人提出质疑的。戴眼镜可以获得更好的视力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眼镜厂商是否因此就对戴眼镜的人拥有了所有权呢?如果没有大自然的恩赐,没有无数农民对植物的驯化与优选,也就没有可被转基因的优良母体,转基因技术专利又何以为附呢?
谁可对自然宣示主权呢?谁可独享自然的恩赐呢?但资本的逻辑正在压倒这最基本的道理,企图将种子控制在手中。种子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的命根子,丧失了对种子的控制权,农民也就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人类的食物主权也就从根本上被资本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