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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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切实增强开展“三项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组织开展“三项排查”工作,是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证,对于落实第一责任、服务第一要务,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镇、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县司法所、信访室牵头负责,派出所、综治办以及矛盾纠纷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协作配合。

镇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诉调、公调、访调等对接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镇每月要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结,建立相关台帐资料。

当前排查化解的重点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易于激化、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以及易于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突出矛盾;因征地拆迁改造,特别是在拉动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经济补偿、人员安置、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企业关停倒闭、裁减人员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劳资、债务、就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去市赴省进京上访的矛盾纠纷等。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要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利用镇村二级调解网络和矛盾纠纷联排、联防、联调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逐个村组、逐个单位进行摸排,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二是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单位。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限期解决问题。

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调处解决。

对于
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同时要逐一落实措施,防止激化升级。

三是要以排查化解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镇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职责,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能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不断提升调处工作整体水平。

三、全力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文化、工商、城建等有关综治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派出所每月要把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镇综治办。

当前排查整治的重点地区是: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是“两抢一盗”案件多发地区;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大型集贸市场等治安情况复杂地区;易发生盗抢运输物资的公路路段;存在治安隐患的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外来人员聚集的企业等。

排查整治的重点问题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问题;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农村地区盗窃农用物资和家禽家畜违法犯罪等问题。

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一是要紧紧盯住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放,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态势。

要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安全、妨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二是要强化阵地控制,采取蹲点排查等多种措施,对案件多发、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路段以及方面性、倾向性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使整治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逐个登记建档,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逐个落实整治责任,及时组织各种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切实转变面貌。

三是要以压降街头路面“两抢”、入室盗窃、扒窃、
盗抢机动车辆和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为重点,大力加强社会面防范控制。

案件多发路段和地方要增加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

充分发挥村级综治办、警务室和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夜间巡防和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切实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四要切实抓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大力排查整治交通、消防和危险物品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方位落实高危人群排查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
高危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由镇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及各专门工作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排查管控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高危人群,各部门要全面掌握高危人群情况,每季度集中排查梳理一次并总结上报。

当前排查管控的重点是: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服刑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中可能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其他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

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一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

要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登记、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社区民警、外来人口协管员深入暂住人口聚集地和房屋出租户开展排查,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要加强对宾馆、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控制,及时发现和打击落脚藏身的流窜犯罪人员、“三逃”人员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专人专控措施,明确责任,定案到人,落实对重点对象的监控教育,坚决防止其形成现实危害。

二是要在刑释解教人员和取保候审、假释、缓刑、管制、保外就医等人员中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加强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强化衔接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控;要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报到谈话、思想汇报、家庭走访、学习教育、评议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以
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措施,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

三是要加强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和管控,强化教育转化工作,对重点人头要盯得住、防得严、摸得清,及时掌握动态,报送信息。

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吸毒人员摆脱毒品。

五、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三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项排查”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综治与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迅速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综治办要把“三项排查”工作列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分析例会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

成立“三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书记王世锁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长殷华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杨铁平同志担任,副组长所在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

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三项排查”工作责任,对因排查不细致、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有重大影响事件和案件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直至实施“一票否决”,各部门开展“三项排查”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计入单位年终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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