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

摘要:社区居家养老是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成熟,而在我国十分有发展潜力的养老方式,讨论其在我国能否推广及如何实施的问题对于社会结构老龄化日益加重的我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说明其具有商业和公益的双重属性。因为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舶来品,所以本文第二部分专门讨论了其在我国推广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问题。第三部分介绍了外国及国内一些地方社区居家养老的一些做法,在相互对比的基础上本文对如何在我国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文希望对我国养老制度有所帮助。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可能性必要性建议

1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及中国养老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是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相并列的一种养老形式,指老年人居住在家里,依托其所在的社区得到相应的医疗、生活、社会保障等养老服务,同时由政府机构对此提供保障的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的显著特点在于其实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相结合的养老方式。首先,老年人养老的处所实在家庭内,而不是敬老院等专业机构;其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生理及其他方面服务的基本组织是社区,社区一般会成立社区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所等机构甚至是专业队伍提供服务保障;再次,社区居家养老离不开医院、物业、交通、物流等社会盈利性组织和个人的介入,因为社区并不能涵盖老年人所需要的所有功能,社会服务的配套是必须的;最后,随着近代以来福利国家理论的发展和人权的盛行,个人养老成为国家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因此政府必须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一定的财政、政策、人力等支持。

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性质,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盈利性产业,社区养老机构如果要正常、长久地运转,其必须是在不断盈利。从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历史看,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政府财政难以独立应对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体所需的数额庞大的养老支出,所以才允许包括社区在内的社会力量组织养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政府需要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如果任由其市场化竞争,最后只能导致穷人无法养老,因此其属福利性事业性质。本人认为,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兼顾社区居家养老的盈利性、福利性性质是该制度运行的保障,官方文件也可以印证这一点,“1994年12.月,民政部在上

海召开的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上,既肯定了社区服务的社会福利

属性,又强调了社区服务是一种特殊的第三产业”

(二)我国养老的现状

1、家庭养老

2

我国传统的父辈——子辈的家庭养老模式是建立在家庭结构稳

定和家庭成员地域迁徙较少的基础上的,如今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地域迁徙的增加,父辈和子辈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十分常见,即使在经济不发达、社会相对落后的地方,强壮年难于常年在外地务工,家中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另一方面,计划生育的国策确立后,我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4——2——1”的家庭结构导致子女家庭养老的负担十分繁重,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将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青年的生存压力自身也比较大,让年轻的家庭在负担其子女抚养、自身发展之外,再完全承担四个老人的养老责任无疑是不现实的。

2、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主要是指政府、社会组织成立敬老院、老年公寓等机构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服务。目前,我国机构养老还面临以下难题:第一,公益行养老机构太少,难以满足需求,而增加机构数量成本太大,政府短期内难以负担;第二,盈利性机构费用昂贵,经济状况一般及以下的老年人是养老难题的主体,对他们而言盈利性机构的经济门槛高;第三,机构养老只能满足“老有所养”的需求,难以满足大家“老有所乐”的较高标准;第四,现阶段的普通民众在思想观念上还难以接受这种模式,一方面老人在机构中没有归属感,更多的是陌生感,另一方面,老人进入机构养老后,社会舆论会对其子女负面评价,其子女因为担心被扣上“不孝”的帽子,也不会把其年长亲属送入机构养老。

二、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必要性

一方面,中国社会结构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另一方面,传统养老模式难以成功应对这一形势,社区居家养老就此就因运而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2008年底,全国老年人口已经增至1.69亿,现正以年均近1000万的幅度增加。”照此速度发展,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届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5%。但是我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

和机构养老都不能承担如此大的负荷。

(二)可行性

社区居家养老具有以下优点,足以证明其在克服前述两种养老方

式的基础上在我国可以大力推广:

3

第一,符合老年人安土重迁的心理。社区家庭养老以家庭和社区为核心,老年人并不会离开自己生活多年并已经十分熟悉的生活环境,熟悉的环境还附带着其已经非常成熟的人际关系和生活习惯,这对其安度晚年是十分有益的。

第二,有利于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发挥社区“熟人世界“的优势,更好地位家庭养老服务。社区中老年人大都在一起生活很多年,十分熟悉,社区的管理者对他们也比较熟悉,这十分有利于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社区管理者因人而异地制定养老模式。

第三,有利于增加就业,刺激第三产业。在社区居家养老中,

具体提供养老服务的并不是社区,而是医疗、心理医治等第三产业的从业者,间接带动老年家政服务、老年心理辅导、老年旅游、体育等产业的发展,从而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会得到老年人子女的支持。迫于我国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转变,子女无法像传统家庭那样单独养老,同时将双亲放在养老院一置了之,既不符合我国“孝顺“的文化要求,也不是子女的本意。“我国居家养老赖以存在的文化基础是多重的,包括政府层面的政府老龄政策文化、社区层面的社区老龄工作文化以及老年人层面的家庭情感文化、血缘关系文化和政府信赖文化等,这些文化构成了我国居家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文化依托及文化”

第五,社区家庭养老可以让子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全家共享天伦之乐,同时也不至于养老负担过重。

第六,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政府原本要花费大量资金的兴建养老院,解决国民的养老问题,但现在,解决社区的力量和千万家庭的力量,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网络中只需要负担一部分的费用,如对特殊群体全额负担养路费,对其他一些老年群体负担部分费用等。

总之,社区居家养老克服了传统家庭养老对家庭的过分依赖性和机构养老对政府财政的过高要求的缺陷,合理分配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在国民养老体系中的责任,使四者形成合力,同时也降低了国民养老不能解决的风险,因此在我国有一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实际上,国内外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在探索这种养老模式,并形成了一定的经验。

三、中外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的比较

(一)国外模式

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