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提高思维质量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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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提高思维质量的有效方法
思想品德学科中考题型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客观题,另一类是主观题。主观题的特点是:(1)材料复杂,难以抽象概括;(2)层次多,难找准答题切入点;
(3)答案不唯一,不易抓住中心。这些特点很容易让学生答这类题时出现答案不全面现象。学生答案不全面有审题偏差方面的原因,也有知识理解、掌握不系统,不能迁移运用等能力因素的影响。但我以为,学生在组织答案时对答题切入“视角”的把握,也是影响答案是否全面的重要因素。因此,如果我们在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的“角度”意识,学生答题不全面的现象就能得到一定的改善。事实上,尽管中考主观题形式多样,材料浩如烟海,但就初中所学知识而言,其要求学生掌握的答题“角度”却是有限的,主要有下列几种。现例析如下:
角度一:政治、经济、文化
例1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已经朝着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就如何才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要点:(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分析:提“建议”或谈“看法”是中考主观题经常采用的扩展性设问方式。不少学生认为,既然是叫我谈“建议”或“看法”,那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不然,一是“建议”或“看法”必须符合所学的道理,换句话说,你的“建议”或“看法”其实就是课本里的说法,不是你的凭空想象;二是“建议”或“看法”应该有系统性、逻辑性和层次性,先提什么,后谈什么,不仅是先后次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个人思维的严密性和层次性。因此,谈“建议”或“看法”首先要找到切入的角度,这是把问题答全的基础。
学生回答此题,只知道要围绕经济层面去谈小康建设,对于全面小康社会中的政治层面、文化层面容易忽略。事实上,国家的建设不外乎政治、经济和文化
三大方面。这三个维度不仅是分析本题的--切入点,也是我们分析许多其他问题的共同切入点。掌握了分析问题的角度,我们就有可能对问题作出全面的分析。从本题的参考答案我们不难发现,它正是分别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角度去分析说明的。
角度二:国家、社会、个人
例2我国大力发展义务教育,2006年,我国对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2007年,我国对全国1.48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2007年底,国务院又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阅读材料,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国家采取上述措施的重要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1)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有利于公民人人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
(2)免除农村地区学生学杂费,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公民接受教育,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公民个体获得更全面发展,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分析:阅读材料谈“意义”或“启示”,是思想品德学科中考主观题又一经常采用的扩展性设问方式,它是考查学生发散思维能力的有效手段。解答“意义”设问,学生们往往觉得无边无际,拿捏不准。做这类题,老师们常要求学生采用“广种薄收”法,即要求学生多写答案,寄希望于答案中的某一点能与标准答案相符。可事实上,学生往往写了很多。得分却很少,因为学生没有掌握好“角度”,答的内容很多是同一层意思。根据初中所学内容,我认为,对国家或政府采取的举措谈意义,其最为重要的答题切入点就是“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角度,而就“国家”这个角度又可以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去论述;社会角度可以从社会建设的政治目标(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的经济目标(共同富裕)去分析;个人角度主要可以从学生的学习和实践两个方面去说明。
解答本题,学生只知道围绕“个人”角度去谈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意义,至于“国家、社会”层面的意义很多学生就完全忽略了。从参考答案看,第一层就是谈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对国家的意义。第二层是谈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对社会的意义。第三层主要是谈教育对个人的意义。
角度三:权利与义务
例3小天为某校初二年级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老师伤透了脑筋。班主任老师先后两次就“要不要小天继续留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天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该校读书了。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下列问题:
(1)该班主任老师可以开除小天吗?为什么?
(2)假如你是小天,你将如何对待班主任老师的处理方式?
参考答案要点:
(1)不可以。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班主任想不让小天留校读书违反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侵犯了小天的受教育权,其行为是错误的。
(2)小天不好好学习,没有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身存在错误之处,应自我反省;
(3)小天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受教育权。
分析:本题中,漏答“小天不好好学习,没有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身存在错误之处,应自我反省”这层意思是学生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而之所以漏答,根本原因是不懂得权利与义务是回答相关法律题时不可分割的两个角度。在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在回答与权利或与义务有关的题目时,必须牢记不能只从权利或只从义务角度考虑,尽管题目可能只从某一方面提问。
角度四:法律与道德
例4江西省上栗县桐木镇莲台小学五年级学生王定明和伙伴王均勇、王金波等4人一起外出游玩。王定明走在前面,年纪最小、才8岁的王均勇走在最后面。当他们途经一水塘时,王定明等突然听到王均勇大叫“哎呀”一声,接着听到“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