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有关政策和评审要点-吴进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批复
9
农药许可的审批时限
田间试验审批
• 10个工作日(许可受理+批复)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20个工作日 • 正式登记续展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2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时间不超过3个月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18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一般性要求
已有正式登记的相同产品,不能再申请临时 登记;已正式登记的产品,不能申请临时登 记扩作。 对首次申请的新农药,制剂与原药同时提出 申请,以便全面评价。
19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初审、终审各为7个工作日;直接申请终审10 个工作日 • 技术资料评审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临时登记
正式登记 续展登记 分装登记 农药广告审查
10
田试网上审批时限
申请人申报 省所初审(15个工作日)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3个工作日)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非纸40/纸60工作日)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部长(7个工作日)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1个工作日) 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28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6年,747号公告:
----自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 二苯醚的农药产品登记; ----2007年3月1日起,撤销含有八氯二丙醚的 农药产品登记;
----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 醚的农药产品。
29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7年,945号公告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农药名称:
----单制剂使用通用名称; ----混剂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多于5个字; ----直接使用的卫生杀虫剂以功能描述词语 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如“杀虫气雾剂”;经稀释 使用的卫生杀虫剂采用前面两种方式命名。
30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7年,946号公告对含量设定进行了规定:
---对有国标、行标的同类产品,含量不能低于国 标、行标中的含量; ---对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梯度不得超过5 个;
---乳油、可湿性粉剂、微乳剂产品,含量不低于 已批准产品;
31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续-946号公告: ---含量变化的间隔值不得小于5%或50g/L(绝对值) 或不低于已有含量的50%(相对值)。 ---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产品含量设定应当与不 含渗透剂或增效剂产品的含量设定要求相同。
32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5
几个突出特点-1
品种和产品数量丰富,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批准登记产品已明显回落,趋于正常。 正式登记产品数量明显增加,89%。
生产企业数量较去年底有所减少。
6
几个突出特点-2
产品结构有一定好转。 –环境友好剂型增加。目前水剂、水乳剂、水分 散粒剂、微囊悬浮剂等环境友好剂型约3700个, 占农业用制剂的20%。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产品结构更加合理, 三个70%得到改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在 登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43%、22%、23%。 –低毒产品增加,77%,高毒产品减少,不到2%。
• 审批结果查询
– 一般农药许可事项:综合办大厅每天对农业部批复的许可 事项进行办结,并通过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 将审批结果对外公布。申办人可通过农业部网站“在线办 事-审批状态查询”栏目,输入受理通知书右上角的 “申请编号”和右下角的“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 田间试验网上审批:申办人可通过互联网访问“农业部农 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http://nyyyw.agri.gov.cn), 输入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凭企业申请号进行查询。
23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农业部、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2)
– 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 果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 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 已生产产品不得继续在已撤销作物上使用。 – 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 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 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 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 停止销售和使用。
– 境外申请人应为所在国家(地区)的农药生产企业,并 已有产品在本国(地区)或其他国家(地区)获得登记, 在我国境内设有依法登记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 首次申请新有效成分
– 国标《农药通用名称》(GB4839-2009) – 国家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命名函
• 首次申请新剂型
– 剂型鉴定材料
15
农药许可的批复-1
16
农药许可的批复-2
• 批件领取
– 申请人所申报的农药登记许可事项经农业部批准 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会按时间顺序依次打印登
记证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 境内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属省级农药检定(管理) 机构领取登记证书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 境外申请人应到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领 取。
17
1
2 3 4
海南 海口 2011.12
农药登记有关政策和评审要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 吴进龙
主要内容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2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24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贯彻落实1586号公告--农药检(药政)[2011]25号
– 明确22种高毒农药产品的登记申请含临时登记转正式 登记、扩大使用范围登记。 – 2011年10月31日前,需要撤销登记和撤销在果树、蔬 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产品名单。 – 规定2011年8月31日前,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需将涉及 变更的高毒农药登记证以及需要变更使用范围的农药 产品的新标签样张交部所药政处。
纸质:网上申报后 10个工作日上报
非纸:1个工作日上报 纸:1个工作日上报 5个工作日邮寄 受理当日转交
11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1
• 如何申报
– 办事指南 – 受理方式
• 农业部综合行政审批办公大厅 • 网上申报 • 资料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农药窗口 咨询电话:59191803、59191817
7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8
农药许可的审批程序
境内 省级农药管理机构
初审
境外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
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评委会)
技术评审
农业部网站 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公布审批结果)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部长
13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3
• 受理条件
– 登记申请表、资料真实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境外申请人可以不提供, 但境外公司在中国独资或合资的企业按国内公司办理);
– 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毒理学、环境影响、药效、残 留等方面的评价试验资料和剂型改变、含量改变、质量无 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证明或资料授权等技术鉴定资料;
27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续-671公告:
----如批准甲磺隆、氯磺隆产品在小麦上登记, 产品的用药量以甲磺隆有效成分计不得超过7.5克 /公顷,以氯磺隆有效成分计不得超过15克/公顷 。混配产品中各有效成分的使用剂量单独计算; ----如欲扩大后茬可种植作物的范围,需要提交 对后茬作物室内和田间的安全性试验评估资料。
----停止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三种除草剂( 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的新增登记;
----对已取得临时登记原药申请正式登记时:甲磺 隆含量不得低于96%、氯磺隆含量不得低于95%、 胺苯磺隆含量不得低于95%;
----对已取得临时登记的制剂申请正式登记时:如 批准甲磺隆产品在水稻上登记,用药量以甲磺隆计 不得超过3克/公顷,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药;
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
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
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
21
Biblioteka Baidu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续-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 使用的农药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 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 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 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 草药材上使用。
2008年,1132号公告:
--卫生杀虫剂最多可以采用3种不同香型,并在登记 证和不同标签上体现出来;
--香型实行备案制度:产品首次申请、已登记产品新 增或变更香型均应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应资料; --香型变化导致助剂组成发生明显变化(变化≥1%) 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33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 标签或说明书、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证明和登记情况证明、 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企业简介和证明企业生产资 质等方面的文件。 – 登记费缴纳凭证 – 齐码装订、正副本各一套、编排有目录和页码
14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4
• 申请人资质
– 境内申请人一般应是经过定点核准的企业,但首次申请 登记新有效成分的申请人,可以先办理该产品登记,然 后再办理定点核准。
22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最新发布
• 农业部、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1)
–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 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 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 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 溴甲烷、硫丹等22种高毒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 申请和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文件)。
12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2
• 申请表
– 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 “在线办事—农业部行政许可-许可类别-表格下载” – 中国农药信息网 (www.chinapesticide.gov.cn) “登记资料下载” —农药登记申请表 – 网上申报的产品,通过“农业部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 nyyyw.agri.gov.cn),填报完成后可直接打印出已填 写的申请表。
23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 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 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 ,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 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20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
2008年,1133号公告:
---精炼矿物油的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对正构烷烃 碳数差不大于8,相对正构烷烃平均碳数在21-24之 间,非磺化物含量不小于92%; ---提交的产品化学资料应包括:定性鉴别、含量、 碳数差、平均碳数等项目指标及检测方法、产品和 精炼矿物油的省级质检报告; ---减免矿物油产品的环境(混配除外)和残留试 验资料。
25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2年,194号公告:
--停止克百威、灭多威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 新增临时登记、正式登记;
--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 记及续展登记。
2003年,274号公告,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 及续展登记。
26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6年,671号公告:
3
登记情况-1
今年截至目前,批准登记1835个产品。临
时登记424个(大田农药293个,卫生用农 药131个),正式登记1411个(大田农药 1163个,卫生用药248个)。
4
登记情况-2
截至目前,累计批准且在有效期的登记产品
26247个,其中,正式登记产品23484个(大 田21906个,卫生用1578个),临时登记产 品2763个(大田2131个,卫生用632个) 。 农药生产企业2357家。国内企业2254家,国 外企业103家。 已登记农药有效成分约680个。
34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9年,1157号公告:
9
农药许可的审批时限
田间试验审批
• 10个工作日(许可受理+批复)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20个工作日 • 正式登记续展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2个月 • 10个工作日 • 技术审查时间不超过3个月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18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一般性要求
已有正式登记的相同产品,不能再申请临时 登记;已正式登记的产品,不能申请临时登 记扩作。 对首次申请的新农药,制剂与原药同时提出 申请,以便全面评价。
19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初审、终审各为7个工作日;直接申请终审10 个工作日 • 技术资料评审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临时登记
正式登记 续展登记 分装登记 农药广告审查
10
田试网上审批时限
申请人申报 省所初审(15个工作日)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3个工作日)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非纸40/纸60工作日)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部长(7个工作日)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1个工作日) 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28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6年,747号公告:
----自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 二苯醚的农药产品登记; ----2007年3月1日起,撤销含有八氯二丙醚的 农药产品登记;
----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 醚的农药产品。
29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7年,945号公告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农药名称:
----单制剂使用通用名称; ----混剂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多于5个字; ----直接使用的卫生杀虫剂以功能描述词语 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如“杀虫气雾剂”;经稀释 使用的卫生杀虫剂采用前面两种方式命名。
30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7年,946号公告对含量设定进行了规定:
---对有国标、行标的同类产品,含量不能低于国 标、行标中的含量; ---对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梯度不得超过5 个;
---乳油、可湿性粉剂、微乳剂产品,含量不低于 已批准产品;
31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续-946号公告: ---含量变化的间隔值不得小于5%或50g/L(绝对值) 或不低于已有含量的50%(相对值)。 ---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产品含量设定应当与不 含渗透剂或增效剂产品的含量设定要求相同。
32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5
几个突出特点-1
品种和产品数量丰富,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批准登记产品已明显回落,趋于正常。 正式登记产品数量明显增加,89%。
生产企业数量较去年底有所减少。
6
几个突出特点-2
产品结构有一定好转。 –环境友好剂型增加。目前水剂、水乳剂、水分 散粒剂、微囊悬浮剂等环境友好剂型约3700个, 占农业用制剂的20%。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产品结构更加合理, 三个70%得到改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在 登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43%、22%、23%。 –低毒产品增加,77%,高毒产品减少,不到2%。
• 审批结果查询
– 一般农药许可事项:综合办大厅每天对农业部批复的许可 事项进行办结,并通过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 将审批结果对外公布。申办人可通过农业部网站“在线办 事-审批状态查询”栏目,输入受理通知书右上角的 “申请编号”和右下角的“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 田间试验网上审批:申办人可通过互联网访问“农业部农 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http://nyyyw.agri.gov.cn), 输入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凭企业申请号进行查询。
23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农业部、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2)
– 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 果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 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 已生产产品不得继续在已撤销作物上使用。 – 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 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 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 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 停止销售和使用。
– 境外申请人应为所在国家(地区)的农药生产企业,并 已有产品在本国(地区)或其他国家(地区)获得登记, 在我国境内设有依法登记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 首次申请新有效成分
– 国标《农药通用名称》(GB4839-2009) – 国家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命名函
• 首次申请新剂型
– 剂型鉴定材料
15
农药许可的批复-1
16
农药许可的批复-2
• 批件领取
– 申请人所申报的农药登记许可事项经农业部批准 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会按时间顺序依次打印登
记证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 境内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属省级农药检定(管理) 机构领取登记证书或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 境外申请人应到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领 取。
17
1
2 3 4
海南 海口 2011.12
农药登记有关政策和评审要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 吴进龙
主要内容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2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24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 贯彻落实1586号公告--农药检(药政)[2011]25号
– 明确22种高毒农药产品的登记申请含临时登记转正式 登记、扩大使用范围登记。 – 2011年10月31日前,需要撤销登记和撤销在果树、蔬 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产品名单。 – 规定2011年8月31日前,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需将涉及 变更的高毒农药登记证以及需要变更使用范围的农药 产品的新标签样张交部所药政处。
纸质:网上申报后 10个工作日上报
非纸:1个工作日上报 纸:1个工作日上报 5个工作日邮寄 受理当日转交
11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1
• 如何申报
– 办事指南 – 受理方式
• 农业部综合行政审批办公大厅 • 网上申报 • 资料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农药窗口 咨询电话:59191803、59191817
7
1
2 3 4
最新农药登记情况 农药许可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 农药登记政策与评审会纪要 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
8
农药许可的审批程序
境内 省级农药管理机构
初审
境外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
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评委会)
技术评审
农业部网站 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公布审批结果)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部长
13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3
• 受理条件
– 登记申请表、资料真实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境外申请人可以不提供, 但境外公司在中国独资或合资的企业按国内公司办理);
– 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毒理学、环境影响、药效、残 留等方面的评价试验资料和剂型改变、含量改变、质量无 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证明或资料授权等技术鉴定资料;
27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续-671公告:
----如批准甲磺隆、氯磺隆产品在小麦上登记, 产品的用药量以甲磺隆有效成分计不得超过7.5克 /公顷,以氯磺隆有效成分计不得超过15克/公顷 。混配产品中各有效成分的使用剂量单独计算; ----如欲扩大后茬可种植作物的范围,需要提交 对后茬作物室内和田间的安全性试验评估资料。
----停止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三种除草剂( 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的新增登记;
----对已取得临时登记原药申请正式登记时:甲磺 隆含量不得低于96%、氯磺隆含量不得低于95%、 胺苯磺隆含量不得低于95%;
----对已取得临时登记的制剂申请正式登记时:如 批准甲磺隆产品在水稻上登记,用药量以甲磺隆计 不得超过3克/公顷,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药;
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
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
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
21
Biblioteka Baidu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续-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 使用的农药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 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 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 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 草药材上使用。
2008年,1132号公告:
--卫生杀虫剂最多可以采用3种不同香型,并在登记 证和不同标签上体现出来;
--香型实行备案制度:产品首次申请、已登记产品新 增或变更香型均应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应资料; --香型变化导致助剂组成发生明显变化(变化≥1%) 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33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 标签或说明书、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证明和登记情况证明、 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企业简介和证明企业生产资 质等方面的文件。 – 登记费缴纳凭证 – 齐码装订、正副本各一套、编排有目录和页码
14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4
• 申请人资质
– 境内申请人一般应是经过定点核准的企业,但首次申请 登记新有效成分的申请人,可以先办理该产品登记,然 后再办理定点核准。
22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最新发布
• 农业部、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1)
–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 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 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 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 溴甲烷、硫丹等22种高毒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 申请和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文件)。
12
农药许可申报要求-2
• 申请表
– 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 “在线办事—农业部行政许可-许可类别-表格下载” – 中国农药信息网 (www.chinapesticide.gov.cn) “登记资料下载” —农药登记申请表 – 网上申报的产品,通过“农业部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 nyyyw.agri.gov.cn),填报完成后可直接打印出已填 写的申请表。
23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 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 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 ,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 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20
已公布的禁、限用农药规定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
2008年,1133号公告:
---精炼矿物油的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对正构烷烃 碳数差不大于8,相对正构烷烃平均碳数在21-24之 间,非磺化物含量不小于92%; ---提交的产品化学资料应包括:定性鉴别、含量、 碳数差、平均碳数等项目指标及检测方法、产品和 精炼矿物油的省级质检报告; ---减免矿物油产品的环境(混配除外)和残留试 验资料。
25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2年,194号公告:
--停止克百威、灭多威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 新增临时登记、正式登记;
--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 记及续展登记。
2003年,274号公告,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 及续展登记。
26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6年,671号公告:
3
登记情况-1
今年截至目前,批准登记1835个产品。临
时登记424个(大田农药293个,卫生用农 药131个),正式登记1411个(大田农药 1163个,卫生用药248个)。
4
登记情况-2
截至目前,累计批准且在有效期的登记产品
26247个,其中,正式登记产品23484个(大 田21906个,卫生用1578个),临时登记产 品2763个(大田2131个,卫生用632个) 。 农药生产企业2357家。国内企业2254家,国 外企业103家。 已登记农药有效成分约680个。
34
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009年,1157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