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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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规类别】审判程序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0.10.27
【实施日期】2010.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
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民事审判是通过司法手段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共同构成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干。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一是涉及范围广。包括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审判,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商事审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审判,以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审
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二是案件数量大。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95万件,占人民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85.77%,结案标的额20528.51亿元。三是增长速度快。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7.58万件,比前五年年均结案数增长了22.82%。四是新型案件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公民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涉及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五是审理难度大。民事审判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的难度很大。
多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平等保护、注重效果等司法理念,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以来,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出现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向全国法院提出能动司法的新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37个有关民事审判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今年以来,为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许多好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公司、借款、保险、破产等民事案件379.37万件,结案标的额9889.85亿元,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促进自主创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
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贯彻意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注重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规范驰名商标保护,明确专利侵权判定标准;连续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和“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推进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妥善审理涉奥运会、世博会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奥运会、世博会顺利举办。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872 件,与前五年相比年均增长112.66%,为激励自主创新、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认真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依法促进改革开放。各级法院依法行使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年”活动,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案件的审理,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审理船舶碰撞等纠纷的司法解释,维护良好的航运秩序。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66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
58.41%;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90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2.89%。注重维护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审结涉港民商事案件15596件、涉澳案件769件、涉台案件9022件,分别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4.03%、8.92%和11.87%。
(二)坚持为民司法,着力服务民生
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针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婴幼儿奶粉事件和玉树特大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因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330.9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72.35万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3.77万件,电
信、服务及产品责任案件80.70万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以及汽车、家电、农机具下乡等案件,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农民事案件54.27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45.29%。为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制度,法院开放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为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200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民事审判远程立案、预约办案、视频审判、电子签章等工作规范;在偏远地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完善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程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