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设计技术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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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设计技术文件编制
第1条
产品设计包括总体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责任部门为设计室。

产品设计内容及其责任者:
1、总体方案设计
(1)确定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

(2)选定基本结构参数。

(3)确定外形尺寸以及配套联结尺寸。

(4)总体布置方案设计。

(5 )关键技术的解决方案与可行性分析。

责任者为主任设计师。

2、技术设计
(1)关键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先期试验。

(2)强度、几何参数和尺寸链等计算。

(3)结构设计。

责任者为主任设计员。

3、工作图设计
(1)按设计程序绘制全部装配及零部件图。

(2)编制零部件明细表、外购件、标准件明细表。

责任者为主管设计员。

4、改进设计
(1)针对样机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题攻关。

(可建议成立专题小组)
(2)运用价值工作分析并降低产品成本。

责任者为主管设计员。

第2条
设计技术文件内容及其责任编制者:
设计技术文件及产品图样是指导生产和使用的依据。

此外,设计技术文件应完整地反映出产品的发展过程和达到的水平。

作为产品鉴定的必备文件,鉴定之后将成为产品创优升
第3条
产品零部件工作图设计程序及其规定:
产品零部件工作图设计在总体布置纵横部面图完成之后进行,工作图直接指导试制,
定型后将直接指导生产,成为生产中主要的规定文件。

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其图面质量,尽量避免各类差错,必须完整地贯彻有关的各种标准。

所以,零部件工作图设计必须严格地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产品零部件工作图设计程序方框图(见附图1)
如图所示,产品零部件工作图设计程序共列十五个数字的方框,
2、方框外指向的箭头为程序流向,箭头把该程序中的业务内容和要求联系起来。

产品零部件工作图设计的基
本程序
第4条
产品设计开发评审制度:
产品设计开发A、B C D四次评审是产品开发质量保证体系中四道主要而完整的环节,缺一不可,没有通过A、B、C、D四次评审的产品开发是无效的,不准大量投产制造,否则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A评价
A评价即为总体设计方案评价。

总体设计是产品设计的第一步,它决定全局,对产品的生存发展以及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组
织各方面专业行家慎重并反复地进行论证,集思广益,以使总体设计方案切实可行。

1、评审目的:
比较评定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满足用户使用要求,是否具有市场前瞻性,总体布置和结构是否先进合理、可行。

2、评审会:
(1)召集人:总工程师
(2)参加人员:
质管处、研究所(设计、标准)、检计处、调度处、供应处、营销公司、财务处、设备处等处室、三、四分厂、五分厂、二分厂、一分厂等分厂,尚可邀请归口研究所、高等院校、主要外厂及配套厂等各方面行家。

(3)评审内容:总体设计方案结构的先进、合理性、继承性、可行性以及配套适应性、工艺性、标准化和特殊供货等等,通过评审,一般应认可较理想的总体方案。

(4)会议纪录及纪要:由设计室负责整理并保存,质管处会同厂办协助打印,复制和发送。

3、善后:主任设计师必须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会后组织设计人员仔细推敲,必要时作出修改并报请所长、工
程师批准。

第5条
B评价
B 评价即为样机评价,样机的试制,试装、调试 1 台架性能,寿命和用户使用试验是对总体设计,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的的反馈,检查和验证。

通过首次实践,可以初步掌握样机所能达到的水平,亦为改进设计提供内容和依据。

1、评审目的进行样机鉴定。

审定样机是否达到设计指标并决定其是否转入小批试制。

2、样机鉴定会。

(1)召集人:由总工程师或主管上级主持并组织“鉴定委员会”领导小组和鉴定工作
组。

(2)鉴定领导小组成员:检计处、质管处、各分厂的负责人。

主管上级、用户或主要配套厂,归口所或高等院校等专家。

(3)鉴定内容:审查产品试制图样及设计技术文件的正确与完整性,审定样机台架性能和配套使用性能各项指标。

(4)技术鉴定证书
“鉴定领导小组” 须根据鉴定工作组的工作报告提出鉴定结论与改进意见,成文后由“鉴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

在例行了鉴定编号等手续,打印复制,盖章(包括下达课题的上级部门)从而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技术鉴定证书,应按有关规定发送到各部门,并报主管上级备案。

3、善后:主任设计师,主管设计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分析鉴定意见,制订出可行的改进设计方案,有重大结构改进时须经主管所长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再实施。

第6条
C评价
C评价即“小批试制”评价,批试鉴定是产品的设计定型、即对所开发产品达到的技术经济水平作出完整的评价,并对批试进行审查,这是一道从设计转向制造的关键环节。

所以应先向下达课题的上级部门提出要求进行鉴定的申报,在得到同意的批复之后再从严进行鉴定。

1、目的
进行“批试” 鉴定。

审定产品的适宜、可靠、经济和安全性等是否达到设计目标,从而确认产品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是否能转入成批试生产。

2、批试鉴定会
(1)主持人:下达课题的上级部门领导或全权代表。

(2)“鉴定委员会” 领导小组成员下达课题的上级部门领导,归口研究所,高等院校,同类型工厂工程师讲师以上专家,主要配套厂及本厂领导。

(3)鉴定内容:
(a)、审查全套产品图样和设计。

工艺技术的正确,完整与贯标性。

(b)、样机台架性能抽检。

台架寿命或配套使用性能复试。

零部件复拆检。

(c)、抽检批试主要零件的制造质量。

*设计技术文件除了“产品设计、设计技术文件编制”中规定的之外,还需增加,产品设计计划任务依据及鉴定资料目录。

3、小批试鉴定证书:其要求以及编制程序与“技术鉴定证书” 相同。

4、善后总工程师须责成主任设计师,主管设计员,认真分析存在的设计上遗留问题。

制订对策,进行专题攻关。

另一方面亦须责成质管处负责协调进行投产、扩建技术和资金各项准备,工艺上问题由工艺负责。

第7条
D评价:
D 评价即产品生产定型定价,产品生产定型是对设计开发的最终审查和验收,是对产
品的可行性、先进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全面考核,完成D评价,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就
告结束。

所以D 评价是一项严肃而关键的工作。

1、评审目的审定工艺是否适应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要求,产品是否得让用户满意;开发项目是
否具有经济效益,能否转入大量生产。

2、评审会
( 1)召集人:总工程师
( 2)参加部门:质管处、研究所、检计处、供应处、设备处、财务处等处室有关制造和装配的主要负责人。

必要时可以邀请主要外协厂。

主要配套厂和主管上级参加。

(3)评审内容
(a )审查工艺。

检计处提出的“工艺验证报告”。

工艺验证应对工艺图样、工艺技术文件和检验规范及实物进行验证。

(b)审查由制造分厂及装配提出的“产品小批试生产意见报告”。

(c)审查由营销公司提供用户出具的“产品使用意见书”。

(d)审查由设计室提出的“产品定型报告”。

(4)会议记录由质管处负责并整理存档。

3、善后
质管处应根据评审意见和结论编写“产品小批试生产完成报告”(经总师审定后,打印、复制、发送参加评审会的有关部门,并报主管上级备案) 。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评审意见制订出各自有关的整改计划,实施措施按时送厂长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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