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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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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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案人:张道宏
主题词:农业,发展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容:
有机农业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过程。近年来,我国常规农业发展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农产品品质下降、关贸壁垒森严等诸多问题,各地发展有机农业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现实情况却与此相悖,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面临诸多难题,主要是: 1.有机生产成本高,风险大,影响生产者的积极性一是认证成本高。目前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按生产面积收费,但最少也在万元以上,且认证的有效期只有1年,同时认证还存在1-3年的转换期,期间产品只能作为转换产品或常规产品出售。因此,多数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实际认证面积很小,只是撑个门面,打打招牌。二是生产成本高。有机农业禁用化肥和农药等化学投入品,有机肥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高达900—500元/吨且用量很大,再加上有机施肥、人工除草和物理、生物防治病虫都需要大量劳力,有机农业的成本比常规农业要高出2-3倍。同时,由于有机肥肥效缓慢,产量没有保证,还有自然灾害、病虫草害、突发性外来污染等因素,有机生产的风险大为增加。 2.认证体制不合理,生产和市场监管严重缺位我国对于认证机构的管理实行行业自律,国内外各个认证机构只需要在技术监督局或者外检局备案,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认证。全国享有有机认证资质的机构多达20余家,存在着多机构认证的问题。而且目前是谁认证谁监管,但大多认证机构实际上无力对生产过程和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造成很大一部分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在实际操作中都是违规的。另一方面,市场监管的缺位使不法企业有机可乘。一些公司购买少量有机蔬菜样品,获得客户的订单后,真正供货的时候就以假冒伪劣产品冒充。这种侵权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更挤压了有机品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 3.有机生产标准体系不健全,技术研发滞后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地区和一些大型企业从本地区的自然和经济状况出发,依据自身生产经验制定了有机生产标准,适用范围较窄。在全国范围内,只有认证标准,没有统一的、成体系的生产标准,只规定禁用化学投入品,而没有替代产品和替代措施,缺乏系统的生产技术规程。与此相关的技术研发也非常落后,有机生产中面临的许多重要技术问题得不到解决,急需新的技术研发。建议: 1.加大对有机农业扶持力度,降低产业成本和风险一是在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资金向有机农业开发倾斜。二是适度进行生产补贴,包括减免认证费用、对有机肥和防治病虫的有机药品进行补助、拨
付专项资金对农民进行有机生产技术培训等。三是鼓励其开拓市场,例如有机产品的生产和营销企业进入市场时,在税费方面给予优惠,对于获得权威机构认证的企业,给予其自营出口权,促进其出口创汇等。 2.调整现行认证体制,强化对生产和市场监管一是坚决取缔违法的认证咨询机构,提高认证机构的资格审查门槛。二是鉴于有机生产的地域性很强,在认证方式上可考虑属地认证,便于后期监管。三是采取“连带责任”的方式强化生产监管,即若投放市场的有机产品发现问题,相关认证机构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3.加快技术研发步伐,健全有机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应重视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研究,委托科研部门或有实力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研发禁用投入品的替代产品和措施。加快制定我国有机农业的生产标准体系,并做好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同时要制定畜禽养殖标准化、沼气建设标准化的规程,保障“种养结合”的全部细节都符合生产标准,实现对有机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