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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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自发改革
劳保医疗
“两江” 试点
扩大试点
出台 《决定》
2005年建立城市 医疗救助制度
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
新型农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合作医疗制度
“三纵”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3个制度居于“三横”的中间一层,是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底横”主要针对困难群众,通过城乡 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进行补充。“顶横”针对群众更高的医疗需求, 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
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1、起付标准:年度内两次或多次住院的,以
医院等级最高的一次确定起付标准,具体标准见 下表。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表
2、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包括允许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中在 扣除自费、个人先负担费用、起付标准后,累计 达到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城市医疗救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994-1996
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第44号
“两江”(镇江、九江)试文点
扩大试点
适用于企业职工
劳保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适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改革前的医疗保障体系
20世紀 50年代
农பைடு நூலகம்合作医疗制度
适用于农村居民
4
公费、劳保医疗的弊端
❖ 缺乏稳定的医疗基金来源
❖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财政
不堪重负
❖ 对医疗供需双方缺乏有效
不
的费用制约机制,医疗卫
限
生资源浪费严重
药
❖ 医疗保障覆盖面窄
费
❖ 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 低
❖ 缺乏风险互助共济功能
一全 人家 看吃 病药
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
资金用途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 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 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 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 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个人账户划拨比例
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45岁以下按本 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 按1.2%;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 资的3.4%,但本人退休费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职 工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左 右划入个人帐户 。
4 、特殊门诊补助
❖ 只是一种补助,而不是补足。其原则是:遵循科 学分类、坚持对症治疗、定期复查病情、康复不 再享受、统筹适当补助、费用共同分担。
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 )
❖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 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 报酬为根据。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 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介绍
内容概要
❖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变革历程 ❖ 二、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 三、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变革历程
2009
2002-2007
新医改,逐步实现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卫生服务
计划经济时代: 公费医疗、 劳保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
1998
❖ 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 右。
❖ 到2012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 比例已达到83%,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6%左右。
3、报销标准
扣除不纳入报销范围费用和起付线后,根据费 用金额大小,实行分段按比例支付。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自付比例表
注:退休人员各段自付比例均为在职人员的60%。
医疗保险待遇
一般特殊病种
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医疗
尿毒症,肾 移植术后, 恶性肿瘤放 化疗等重大
疾病
通过个人帐 户资金或参 保人员自付
普通门诊
门诊特殊病种
一般特殊病种
经审批,特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医疗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
费”,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之前,由参保人 员按规定需先用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的费用。“门槛费”不是 参保人额外承担的费用,而是其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门 槛费”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门槛费”以上的住 院费用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并且由统筹基金支付大部分。
湖南省职工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构成
缴费人数(在职)548.85 万人,占参保人数69.14%; 非缴费人数(退休)248.75 万人,占参保人数30.86%; 缴费人数与非缴费人数之比 为2.21:1。
缴费人数 非缴费人数
31.1%
68.9%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筹资
筹资原则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覆盖范围
所有从业人员,也就是说,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 人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也被纳 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湖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人数
截止2012年底, 全省职工医疗 保险参保总人 数达到797.6万 人,其中农民 工31.1万人
筹资标准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001年7月以前全省均为6%+2%,省直2001年7月调 整为7%+2%,2005年5月调整为8%+2%,2009年为应 对金融危机单位缴费比例由8% 调整为7% (随着 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适当调 整。各统筹地区稍有差异)。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 数。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 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 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二、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
❖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 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 ❖ 社会保险法其他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在华就业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