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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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2]33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2.11.30【实施日期】2012.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33号)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加快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63号)以及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2012年11月30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付费方式改革。

二、总体目标(一)“十二五”期间,建立完善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并将个人政策范围外费用比例控制在15%以内,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二)坚持以基金预算管理为基础,全面推进总额控制下的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包括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方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4•【字号】浙政办发〔2016〕134号•【施行日期】2016.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有力推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主要目标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参保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和医保监管,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构建更加紧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统一参保范围凡浙江省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居民;在浙江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国家、省、市和县(市、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统一统筹层次强化基金统筹共济,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协同推进大病保险市级统筹。

加强基金分级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基金支付风险防控责任。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调剂金制度,规范市级调剂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建立市级调剂与县级基金风险防控挂钩机制。

有条件的设区市可探索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四、统一资金筹集坚持多渠道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

医保改革 浙江实施方案

医保改革 浙江实施方案

医保改革浙江实施方案
医保改革是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浙江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
省份之一,医保改革的实施方案备受关注。

在医保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旨在提高医保覆盖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医保改革在浙江的实施方案。

首先,浙江省加大了对基本医保的补充和完善力度,提高了参保人员的报销比
例和报销范围。

对于慢性病患者、特殊病种患者以及低收入群体,医保报销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浙江还建立了医保定点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其次,浙江省推行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方便了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学
生等群体的就医。

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无需先垫付费用,减轻了就医的经济压力,也方便了他们的就医过程。

另外,浙江省还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
机制,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合理控制了医疗服务价格,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浙江省还积极推进了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电子医保结算
平台,实现了医保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了医保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

总的来说,浙江省的医保改革实施方案在提高医保覆盖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未来,浙江省将继续深化医保改革,不断完善医保制度,为全省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分析

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分析
城 镇居 民基本 医疗保 险的可持 续发展 提供 坚实的物 质基 础 。另外 , 江省城 镇居 民基 本 医疗保 险统筹 基金 存 浙 在 着短期 结余 过 多和 长期 收 不抵 支的 矛盾 。最后 , 出 了明确 政府 的财 政投 资责任 , 强基 金 监 管 , 快 医疗 提 加 加
保 险 立法等措 施 , 来促进 制度 的可 续发展 。
Z ei gP oic ,ntr f oe m n ’ blyt sbii eisrn e rs et’ait t p ytepe im hj n rv e i ms v r e tSait o u s z t uac ,ei ns hly o a rm u a n e og n i d eh n d i h
ac n s o ra eie t i hj n rv c aeecs v aac es o r , u er i s f n ef d rub nrs ns nZ e a gPoi eh v xes eb l ei t h r t u f d i n i n nh t e b t a hg r ko m b a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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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保 障

浙 江省 城 镇 居 民基本 医疗 保 险 的可 持 续性 分 析
李子芹 樊小钢 戈文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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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nn dc lU i ri . iig Me i nv st a e y,S a d n iig 2 2 6 h n o g Jnn 7 0 7,C ia hn
【 bt c】 h ae aa s ess i b ee p et f a cm d a i uac f ra s et i A s at T ippr nl e t tn l dvl m n o bs ei sr e o u nr i n r s y sh u a a e o i c n n r b e d sn l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资总额年度上报和清算培训教程第一部分年度工资上报的口径和有关规定1、为什么要进行年度工资申报和清算按照《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浙劳社医[2001]97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按月缴纳”,“用人单位本年度工资总额根据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年初核定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和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暂定的工资增长比例确定;次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比例核定后,由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规定对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清算”。

换言之,本年度的工资总额要到年底才能统计,当年在缴的基数都是一个预定基数的概念,当年末工资申报完毕后,实际基数才会出来,年度清算也就是按照实际基数和预定基数之间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2、工资申报的口径●文件:《关于要求准确上报职工工资总额的通知》(浙劳社医[2001]92号)●关于同城待遇是否计入:暂不计入,在职、退休均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年度:2006年1——12月●关于年终奖金、福利等尚未发放,可能要在07年发,如何申报问题:已经核算出来的,按核算出来的数额报,未核算出来的,按05年标准报,把06年未发放的数额放到07年申报,从而保持收入的连续性3、年度内变动人员如何申报(1)年度内增加人员,按缴费开始的月份计算工资总额,除以缴费月数,换算出整年度的工资总额。

例:某人06年8月开始在现单位缴费,至年底在现单位总收入为20000元,月均20000÷5=4000元,则年度收入申报为4000×12=48000元(2)年度内新退休人员,按12月份发放的退休金或养老金乘以12个月申报年度收入,如12月核发数为1500元,则该退休人员的年度申报数为1500 ×12=18000元;4、退休人员不缴费,为什么还要申报收入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要为他们建立个人帐户,要建帐户,就需要一个划帐户的标准,退休人员申报收入,就是要用他们的退休金作为划帐户的基础和标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医疗保险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医疗保险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09]21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12.21
【实施期】2009.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浙人社发〔2009〕219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加快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促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现就我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提高保障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二)目标任务。2009年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确定4个市作为市级统筹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到201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并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各国都在不断调整和优化医保制度。

本文将就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展开讨论。

一、加强基本医保基本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是保障全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途径。

加强基本医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扩大参保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

首先,扩大参保范围。

许多国家都在不断调整医保政策,扩大参保范围。

通过将更多人纳入医保体系,可以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目标。

同时,一些国家还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例如儿童、老年人和贫困人口等。

其次,提高保障水平。

提高保障水平是为了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通过增加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和扩大覆盖范围,可以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

此外,一些国家还在医保制度中加入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以降低药品价格。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

二、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可以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医疗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首先,推行电子医保卡。

电子医保卡可以减少人为操作的错误,提高医保报销的准确性和效率。

患者只需刷卡就能轻松完成报销手续,免去了填写纸质报销单的繁琐过程。

其次,加强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

不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患者在就医时,医生可以快速查看到其病史、诊断结果等信息,从而更准确地判断和治疗疾病。

三、加强医保支付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机制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机制,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趋势。

首先,推行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一种以病种为单位进行医疗费用支付的方式。

通过按病种付费,可以避免费用的虚报和过度治疗,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12.21•【字号】浙人社发[2009]218号•【施行日期】200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浙人社发〔2009〕218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现就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根本,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基础。

各统筹地区要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

二、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提高补助水平,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进一步加大扩面力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积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在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基础上,要逐年提高。

2009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以在校学生,尤其是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保为重点,着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78%以上的基础上,2010年要达到85%,2011年达到90%。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12.25•【字号】浙劳社医〔2007〕189号•【施行日期】200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189号省级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精神,引导省级单位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劳社区[2007]97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对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作适当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自付比例。

属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当年资金不足部分,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92%,个人自付8%;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付比例按退休人员的标准揻半执。

在其他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在职职工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84%,个人自付16%;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补助支付88%,个人自付1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付4%。

二、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3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600元,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800元。

医保高质量发展 浙江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心得体会

医保高质量发展 浙江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心得体会

医保高质量发展浙江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心得体会首先,“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医保支付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伴而生,如影随形,是医疗保险制度内在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我们就开始了对医保支付制度的探索,并一直处在不断的改进完善之中。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理解为就是把按项目付费改变为按病种付费,或者将按病种付费改为按病种分值或点数法付费,抑或将多种付费方式组合在一起实行总额预算基础上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制度呢?我个人认为,那不叫改革,最多只能算是技术层面的调整优化,是变化而不是变革,是量变而不是质变。

“改革”这个词在我们中国现在的语境下,是有其特殊含义的,具体到我们医保,真正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它的核心问题是要把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政府定价机制,改革为由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医保支付方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协商谈判的定价机制。

这才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要义。

其次,医保支付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我个人理解应该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即:技术层面的付费方式(包括计算公式及基金结算办法)、管理层面的过程管控和效果层面的绩效评估。

思考好处如下。

1.破解看病贵住院病人按DRGs点数法付费面对医药体制改革,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居高不下的药费如何降下来。

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饱受诟病,即便随着全国各地药品零差率、医药耗材零差率政策的实施,“感个冒花上千检查”现象也屡见不鲜。

究其因,与医保对医院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有极大关系。

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对住院医疗服务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以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

什么是DRGs点数法?不同于医保现行对医院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DRGs点数法是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先把疾病分为若干组,然后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就能得到相应点数,每一个点数的价值(即点值)是根据医保基金年度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得出的,年底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个医院实际应得费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31•【字号】浙政发[2001]23号•【施行日期】200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01〕23号)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浙江省省级单位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2000〕5号),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省级机关、群众团体、在杭省部属事业单位等单位及其职工。

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省卫生、财政、地税、物价、审计、药品监管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第五条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

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按月缴纳,其中6%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按不同年龄计入职工个人帐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设 置 最 多 不 超 过 三 档 的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档 次


由 参 保人 员 自 愿 选 择

并逐步
档制 过渡

合 理 划 分政府 个 人 的 筹 资 责 任



各 级 政府 要 将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财 政 补 助

工 作 的 领 导 加 大政 策 支 持 和 统 筹 协 调 力 度 深 化农 业 科 技 体 制 机制 改革 调 动 科 技 人

员 的 科 技 创 新 积极性 主 动 性


完 善 省 市 县 三 级 农 业 科 技 工 作 协 同 机制 切 实 增 强 市


县 市 区 在 农业 科 技 项


适 当 提 高 个 人 缴 费 比例 个 人 缴 费 不 低 于 当 地 城 乡 居
浙 江省 人 民 政府公 报 2 0
向 的 评价 机制
16ຫໍສະໝຸດ 年第41 期

完 善 农 业 科 技 成果 转 化 推 广 评 奖 机制 探 索 根 据 实 际 绩 效 进 行 评 价 的

机制






步 强 化 对农 业科 技 创 新创 业 的 组 织 领 导


各 级 政府 要 加 强 对 农 业 科 技

各 市 县 市 区 人 民 政府 省 政府直 属 各 单位
、 ( 、 )
, ,

近 年 来 全 省 各 地 积极 整 合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和 新 型 农村 合 作 医 疗 两 项 制 度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

药品目录新政
■ 管理性政策: 管理性政策:

通用名原则: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 通用名原则: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不得以药品数 据库没有更新商品名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据库没有更新商品名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中西分治: 中西分治:
■ ■

开具西药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 开具中成药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
45
987
民族药
中成药
500 723 841
1031
1145
1140
西药
0
国家2000版
省2001版
国家04版
省05版
国家09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变动情况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删除 新增 净增 删除, 138 净增, 260 删除 新增 净增 新增, 398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的专家共识
部分政策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用药待遇: 部分政策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用药待遇: 非处方药是门诊常用药, 4. 非处方药是门诊常用药,如果门诊只限个人账户支付 ,社会矛盾会比较大,也可能造成门诊向住院转移; 社会矛盾会比较大,也可能造成门诊向住院转移; 部分限定支付不够合理, 省目录05 05版 5. 部分限定支付不够合理,较《省目录05版》更为严格 ,可能引起社会反响; 可能引起社会反响; 抗菌药物控制缺乏系统性。 6. 抗菌药物控制缺乏系统性。
药品目录的命名规则(中成药) 药品目录的命名规则(中成药)
■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 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 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 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一、现状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已经覆盖了广大的参保人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险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5亿人,参保率超过了90%。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享受到了更加便捷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不仅提高了就医的保障水平,还大大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负担。

另外,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除了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外,还将互联网诊疗、疫苗接种等列入了保障范围,让参保人员能够更全面地享受医疗保险的权益。

此外,浙江省对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创新,推行了“一卡通”支付,实现了医疗费用的在线结算,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和报销流程。

二、发展首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浙江省将继续加大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不断扩大报销范围和比例,提高报销金额,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同时,加大对大病保险的保障力度,确保参保人员在罹患重大疾病时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其次,加强医保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证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浙江省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和虚假报销行为。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电子医保卡和电子结算系统,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三,推动医保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

浙江省将进一步推动医保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强与医疗机构、医生和药店的合作机制,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控制药价上涨,让药价合理公正。

最后,提高参保人的满意度。

浙江省将着力解决参保人员关心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参保人员能够更加满意地享受医疗保险的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现状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未来,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相信浙江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更大范围内惠及广大民众,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对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的理解,洞悉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现状 (1)第二节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指标分析 (3)一、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3四、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7)一、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2: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表3 表5: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 表15: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浙江医保总结

浙江医保总结

浙江医保总结1. 引言本文旨在总结和分析浙江医保的特点、政策和发展方向。

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一,医疗保障体系相对完善,为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在这篇文档中,将重点介绍浙江医保的组成部分、管理机构、政策特点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方向。

2. 组成部分浙江医保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构成:2.1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浙江医保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个人缴纳,政府也有一定的财政拨款用于补充基金。

2.2 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是针对罕见病、特殊疾病和高风险疾病的保险项目。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购买大病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

2.3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针对特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政策。

医疗救助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和补助金,确保困难群体能够获得基本的医保服务。

3. 管理机构浙江医保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3.1 浙江省医保局浙江省医保局是负责制定医疗保障政策、监督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行政机构。

该机构负责协调医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同时也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和合理药价的制定。

3.2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与浙江医保签订合作协议的医疗机构。

这些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通过与医保局的结算来获得相应的费用补偿。

4. 政策特点4.1 统一管理和筹资浙江医保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筹资的原则,通过整合和优化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

4.2 强化服务和管理能力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浙江医保通过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提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3 促进医疗资源配置均衡浙江医保通过合理定价和财政资助,促进医疗资源在全省范围内的均衡配置,减少医疗资源的扩散和集中。

5. 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方向5.1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当前,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是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

未来,浙江医保需要探索更加合理和有效的支付方式,提高对质量和效果的监管,降低医疗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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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2320个;甲类:503个,乙类:1817个)
西药部分( 品种:1215个;甲类:349个,
乙类: 866个)
中成药部分( 品种:1105;甲类154,
乙类951个)
临床科室、功能分类(23类)
临床科室、功能分类(9类)
品种(通用名、INN) 商品名 别 名
剂 型
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 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 三、目录新政与理解 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 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 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 ■
人力社保:品种、剂型; 物价:质量层次与价格;以招标销售价为准


公布与执行
含药大输液:
药品目录新政

放射性同位素类药物。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前,暂按 原政策管理 谈判准入机制:由国家组织谈判并确定支付方案 儿童用药:
■ 西药通用名称一致的口服剂型,说明书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

OTC: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个人帐户或门诊统筹基金(公 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

抢救性用药。
药品目录新政

复合性西药。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价格不高于其所组 成目录内药品价格之和的,可视同乙类药品按规定予以 支付。PAB<PA’+PB’
■ ■ ■
范围:复合西药和复合包装药品 审报主体: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核实程序:
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 用时支付。 ■ “口服液体剂”:
■ “干混悬剂”(第★(131)号、第401号和第1193号除外) ■ “干糖浆剂”,仅限儿童使用时支付。
■ ■
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 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 三、目录新政与理解 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 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 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循证杂志摘要:
1. ACP Journal club 2. InfoPOEM 3.Bandolie
系统评价:
1.Cochrane综述(CDSR) 2.DARE 3.临床实践指南(CPG,美国)
研究
期刊中发表的原始文献
循证医学
证据分类:

I级证据: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II-1级证据: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II-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
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 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 三、目录新政与理解 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 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 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限定支付的解释
临床用药监督依据

合法:按药品法定说明书的适应证; 合理:


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临床诊疗指南;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西药归类剂型(口服)
标注的剂型
包含的剂型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
口服常释剂型 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缓释控释剂型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 口 服 液 体 剂 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
新版国家目录的专家共识
药品目录的数量已经足够多、临床已经足够用, 品种上没有必要进行大的调整。
1. 《国家目录09版》增加了甲类品种,对常见病、多发病治疗
的基本用药得到扩大了选择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
2. 大量增补了近年新上市的新药,目录的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完全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3. 删除了副作用比较大的药品,增加了药品使用的限制力度, 对保障用药安全、控制药品滥用有积极作用。
循证医学
循证推荐: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A级推荐:良好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实质性地压倒其潜在的 风险。临床医生应当对适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 B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超过其潜在的风险。 临床医生应对适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 C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能提供益处,但获益与风险 十分接近,无法进行一般性推荐。临床医生不需要提供此医疗行为,除非存在 某些个体性考虑; D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的潜在风险超过潜在获益; 临床医生不应该向无症状的患者常规实施该医疗行为;
药品目录新政

宏观政策:

■ ■
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实施:分步实施,甲类12月底前、乙类2010年7月实施 权限:限定支付调整计入调整品种数
药品目录新政
■ 管理性政策:

通用名原则: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不得以药品数 据库没有更新商品名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中西分治:
■ ■

开具西药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
西药归类剂型(其他)
标注的剂型
滴眼剂 滴耳剂
滴鼻剂
包含的剂型
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滴鼻液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 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 、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 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 、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45
987
47
47 1000 415 501
民族药
中成药
500 723 841
1031
1145
1140
西药
0
国家2000版
省2001版
国家04版
省05版
国家09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变动情况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删除 新增 净增 删除, 138 净增, 260 删除 新增 净增 新增, 398
浙江省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2010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傅鸿翔
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 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 三、目录新政与理解 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 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 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药品目录品种情况
2500
48 2000 47 948 1500 823

限定支付:依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要求。
循证医学
循证医学:最佳研究证据、临床经验、患者的价值观和
意愿结合在一起,制定出具体的诊疗方案。

最佳研究证据 临床经验
患者价值观和意愿
医疗环境
循证医学
循证证据“4S”层级框架
计算机决策支持系统 系统 摘要 证据合成
1.Clinical evidence 2.PIER 3.Uptodate
开具中成药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

控制重复用药:作用相似的最小分类下同类药品原则 上不宜叠加使用。
药品目录新政
■ 管理性政策

优先选择原则:
■ ■
甲类、常释剂型优先选择 控制输液治疗

分类给付:
■ ■
同一品种剂型的药品,可探索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

心研究)的证据;

II-3级证据: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 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有时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
据;

III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 见。
循证医学
证据分级: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I级证据: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 保留的193个药品。
药品目录结构
省中成药 154 省西药 省汇总 国家中成药 154 国家西药 国家汇总 0 349 503 349 503
951 866 1817 甲类 833 791 1624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乙类
浙江省药品目录情况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目录调整的内容:
关于品种调整:
■ 《省药品目录(05版)》增加品种和2005年补充品种 中未列入《国家药品目录(09版)》的品种。
■ 《国家药品目录(09版)》删除品种中省内企业生产
的品种。 上述品种中,有严重不良反应,经循证医学证明无 效或被国家取消药品生产批文的药品,予以剔除。
目录调整的内容:
■ 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 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 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 ■ 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 ■ 临床各科医师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药品目录的编码规则(电子版,13位)
类别码 一级 1 西药 中成药 饮片 儿童西药 x z y e 2 3 4 分类编码 二级 5 三级 6 7 四级 8 9 10 11 7 大类药品 8 03增补保留 12 13 b d f 9 保留儿童品种 a 非基 大类 放射 儿童、 03保 留 目录编号 标识码

甲类目录不得调整,乙类品种调入与调出数之和不超过乙类药
品数15%。

可调数量: 243个
现状

2005版省目录增补的243个品种中有194个未列入国家目录

新政策将限定支付调整计入调整数,限定支付差异很大
药品目录政策与管理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 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 三、目录新政与理解 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 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 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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