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上

“三违”行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上
“三违”行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上

xxxxx公司“三违”行为

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加强行业现场监督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地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反“三违”工作遵循“谁发现,谁制止”、“严守规则,违章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范围内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反“三违”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司、各二级单位、车间和班组四级考核管理独立运作,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要定期、不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生产(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根据性质、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分别从重到轻分A、B、C三类进行考核。

第六条班组的互联保人(包括临时工作等情况下指定的互联保人)是监督制止“三违”行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必须把制止“三违”行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发动员工认真查找自身和身边的“三违”行为,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整改,并在班组安全活动上组织分析,由班组长进行教育,并按班组规定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对查实的各类“三违”行为,按第五条规定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登记台账。车间(作业区)和班组查处的“三违”情况分别登记在《车间级安全工作台账》和《班组管理台账》上。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三违”行为属实的员工进行奖励,并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特别嘉奖,并在年度个人安全评先中予以表彰。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因员工举报“三违”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条检查中发现员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三违”行为的,按“一事一考核”进行处罚。对重复性“三违”行为加倍考核(重复性“三违”行为是指同一员工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一条款“三违”行为)。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三违”行为(见附件1《“三违”行为分类表》)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一)对A类“三违”行为者考核300元/人次;

(二)对B类“三违”行为者考核200元/人次;

(三)对C类“三违”行为者考核100元/人次;

(四)如作业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在《“三违”行为分类表》中尚未规定的,可视为“三违”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比照

相应类别后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级考核有公司生产监督管理部开具考核通知书(详见附件2《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三违”者所在单位或工程项目发包方的安全部门签收,另一份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留底。

(一)公司将建立“公司安全专项资金”设在公司资产财务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月底对“三违”行为考核情况汇总报公司组织人事部(详见附件3《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月报表》),由公司组织人事部从被考核单位的工资总额中扣除,所有扣款进入“公司安全专项资金”。

(二)外委施工单位发生“三违”行为的考核。由工程项目发包方(或资产所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开具的考核通知书代收、收缴,所扣金额在二十天内上缴公司财务部,并复印收款凭证一份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月底汇总报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工程项目发包方(或资产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收缴,次月同等考核工程项目发包方(或资产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在各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三违”作业,除按A类“三违”行为标准考核外,现场有权制止作业(停止施工、生产、建设),并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4《xxxxx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不服从指令、逾期未改正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A类“三违”标准加倍考核。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或本行业已发生的

各类工伤事故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A、B、C三类“三违”行为的内容,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或反“三违”行为考核办法,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应把反“三违”行为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面检查、严格考核。对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见并通报。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有关名词解释:

“公司”:集团公司。

“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拟定方案规定的作业标准。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迟到、早退、睡岗、串岗、脱岗、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

A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三违”行为。

B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三违”行为。C类“三违”行为是指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人身伤害可能性较低的“三违”行为。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如与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

附件: 1.“三违”行为分类表

2.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通知书

3.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月报表

4.xxxxx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

“三违”行为分类表

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指挥

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2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操作。

3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无统一指挥;起重行车作业多人指挥。

4 发生事故后,未经许可指挥他人恢复生产。

5 指挥他人破坏事故现场。

6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他人生产。

7 指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 强令别人进入采空区或废旧巷道内。

9 指挥或私自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下井。

10 隐瞒险情,欺骗、诱使、强令别人进入危险区域或处于危险中。

11 批准使用不合格安全设施、装置。

12 相向掘进到规定距离时,不通知停止一方作业。

13 采场台阶高度超出露天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高度。

14 不按设计组织进行爆破作业。

15 大雾天、雷雨天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违章作业16 两米以上高出作业未系安全带,未高挂低用。

17

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正确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未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18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状态下手脚靠近传动部位或留长发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19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没有落实安全措施。

20 电、气等能源介质停和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

21 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22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或无上岗证操作特殊设备。

23 皮带、辊道、机电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

24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

25 吊运管道、设备等物件时,人作为配重。

26 进入煤气、氮气等危险区域未按规定携带检测报警或防护装置。

27 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

28 坑道掘进、楼梯口、洞口、井口、坑道口等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29

设备检修、施工等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或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现象。

30 接电源是未验电;开关断电未挂牌;带电作业。

31 邻电作业未采取防范隔离措施。

32 行车检修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区域。

33

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未采取置换、清洗检验合格;未消除其密闭状态;未办理动火证等措施盲目施焊作业。

3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超检验周期使用。

35

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是否安全便盲目动车。

违章作业36 焦炉地下室等煤气作业使用违禁工具。

37

从拦焦车爬上炉顶和从炉顶爬上拦焦车;从熄焦车跨上拦焦车平台;从熄焦车箱上爬上拦焦车平台。

38 坐卧推焦车、加煤车、拦焦车、熄焦车、火车等的轨道。

39 钻爬推焦车、加煤车、拦焦车、熄焦车、火车等。

40 汽车未装阻火器进入化产、氧气充装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41 特级、一级防火区域内吸烟。

42 起吊重物时有人站在起重臂下、有人行走和停留;警界范围内有外人进入。

43 起吊搬运物件方法不当;物件捆缚不牢靠。

44

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起吊忽快忽慢、不平稳;重物棱角未垫好。

45 超载吊物、吊物上面有人、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

46 起重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斜拉歪拽吊物。

47 起吊时管线隐暗、视线不清,六级以上强风吊物。

48 所用设备、工具、索具有缺陷;工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49 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运、混放(装)、混吊等违章现象。

50 使用有油污的手套搬运氧气瓶;为遵守气瓶搬运的有关规定。

51 对沾有可燃物质的设备进行动火时未清除干净。

52 电焊机接地零线接点与焊接点的距离超过1米。

53 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54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小于10米。

55 受限空间作业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56

气焊或切割作业时,使用的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乙炔气瓶没有立放使用。

57 下井不正确戴安全帽。

58 饮酒后下井作业或带酒精饮料下井饮用。

59 不在规定的安全线外指定区域等待乘罐。

60 乘坐罐笼时,人与物品(含超长、大件工具)混装。

61 乘罐不关闭罐笼安全门。

62 在井口处、运转设备旁边打架、嬉闹。

63 雷管、炸药等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储存。

64 用电机车头运输爆破器材。

65 在非指定地点摆放或私自藏匿爆破器材。

66 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箱内有爆破器材时不上锁。

67 把设计人员计算好的导火索长度剪短。

68 无监护人情况下单人从事爆破作业。

69 不按规定加工起爆炸药包。

70 爆破作业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撤人、警戒。

71 进入炸药库、油库等重点危险源区域不按规定交出火种。

72 爆破后未等待15分钟、未进行

73 破坏用于安全、消防和通风的设施、装置、照明和标志等。

74 矿山井下无意中损坏通风、安全等设施后不报告、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75 凿岩时打干眼或开干眼门。

76 凿岩时不按规定处理残炮、盲炮,打残眼。

77 进入作业面不进行“敲帮问顶”,不清除悬浮、片帮岩石。

违章作业

78 打眼与装药在同一工作面平行作业。

79 乘坐、扒乘运矿车斗。

80 超员、超速操作运行乘人罐笼、电梯。

81 在焦炉地下室、烟道逗留、取暖。

82 发错误信号给罐笼司机。

83 下班时不关闭、复原打开的井筒安全护栏。

84 擅自进入采空区或废旧巷道内。

85 矿山井下运矿皮带运输其他物品。

86 矿山井下作业面不使用36V及以下电压进行照明。

87 利用井下运矿皮带运输其他物品。

88 矿山井下擅自拆除支护箱木、金属棚子等。

89 矿山井下用物体支撑风门形成短路风流,人为破坏通风系统。

90 在无轨运输斜井内修理故障车辆时不在两端设置安全标识。

91 在铁轨线上肩扛可能触碰电机车架空线的物品行走。

92 向提升井、人行井等可能有人的井筒内投掷物品。

93 从斜井口或斜井内向井底滚物品。

94 独头掘进达10m以上不安装局部风机。

95 不按专业规定按时、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工作的。

96 在皮带运输机未停机时进行清扫、检修等作业。

97 钻、跨、乘坐运输皮带。

98 在吊车、装卸机装卸货物时机动车辆驾驶员没有离开驾驶室。

99 不按规定的爆破警戒线进行警戒。

100 损坏避雷设施。

101 在尾矿库内游泳。

102 损坏尾矿库设施。

103 矿山露天不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观测。

104 班前八小时内及班中饮酒。

类属序号B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作业

1 操作带有旋转的设备时戴手套。

2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或用手清除铁屑。

3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4 人为损坏或擅自短接安全装置。

5 在铁路上行走和停留,或横过铁路未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 设备检修、施工拆除等作业未设立警戒区、挂警示牌。

7 矿山井下用手电筒照射机动车驾驶员眼睛。

8 故意抛扬粉尘污染井下空气。

9 施焊作业未清除周围的易燃物。

10 行车遥控操作时人不跟车随行。

11 卸煤机和人同在一个车皮内作业。

12 通砖煤气道时未戴隔热手套。

13 钢丝绳跳槽时未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 化学分析时把水倒入硫酸中。

15 生产现场未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6 操作前未对工具检查,使用有缺陷工具。

17 戴手套打大锤。

18 使用电动工具时接地线不良。

19 戴手套操作台式钻床。

20 戴手套用砂轮机磨削工件。

21 配电总盘及母线上工作未挂临时接地线。

22 电器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或使用绝缘用具。

23 叉车掏箱作业时未掌握货物重心盲目作业。

24 冒险装卸超大、超重物件。

25 叉车、装载机载人。

26 操作行车推动另一台行车。

27 使用油类清洗零部件时抽烟或明火作业。

28 炼钢作业倒炉时炉口正面站人。

29 炼钢作业取样、测温操作不当。

30 炼钢作业未正确使用拆炉机。

31 炼钢作业起吊铁包未挂正、挂号。

32 炼钢作业违章使用潮湿的样模、样勺。

33 氧气、乙炔减压器超检定期使用。

34 矿山井下在装炸药时用装药器皮管向人。

35 矿山井下在巷道内睡觉。

36 矿山井下堵塞水沟,使水漫延巷道。

37 矿山井下敲碎灯泡点烟。

38 扒在车门外搭乘机动车辆。

39 机动车辆驾驶室超员载人。

40 敲击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护目镜。

违反劳动纪律41 班中睡岗。

42 班中脱岗。

43 班中窜岗。

44 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类属序号C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作业

1 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

2 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按铃报警。

3 检修后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4 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等取暖。

5 未经允许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生产现场。

6 使用可移动的梯子无人扶梯或监护等。

7 外委施工人员、新上岗、转岗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

8 在热钢堆垛、热钢包等有热源不允许逗留的地方取暖。

9 在生产或生活水池等设施内洗澡、游泳等现象。

10 连续施焊的电焊作业不使用防护用具防护。

11 在厂内道路超速行驶或未按交通标志行驶。

12 井下烧炸药、导火索、轮胎等废旧材料污染空气。

13 矿山井下凿岩时打干眼或开干眼。

附件2

xxxxx公司“三违”行为

考核通知书

单位:

你单位所辖区域内,同志于年月日时分,在进行

作业时,发生的“三违”行为属类条款,“三违”事实是:

,根据《x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管理办法》,扣人民币元。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年月日

安全督查人员:

违章者所在单位或工程项目发包单位签收人:

签收时间:

附件3:

xxxxx公司“三违”行为考核月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时间:年月

序号被考核单位“三违”

人员姓名

“三违”

时间

“三违”

条款

考核(元)备注

合计(元)

填表人:主管领导:填表时间:备注:属外委单位被考核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外委”。

附件4:

xxxxx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

单位:

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进行

作业时,因

,根据xxxxxx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你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建设、生产),在小时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报我部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建设、生产)。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年月日

安全督查人员:

限期整改通知书签收人:

签收时间: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作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炼钢厂厂区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三违”,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第四条职责与要求 一、生产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现场的“三违”作业人员,进行查处和考核。 二、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设备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技术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生产科负责对各单位“违章指挥”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三违”的查处和考核。 第五条“三违“行为检查的具体项目和考核,依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违制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的第二、三、四、五章执行。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4.机构与职责 4.1本公司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行政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各级组织、工会在开展的“员工身边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公司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张煤安〔2013〕32号 关于印发《三违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科、室、所、处、区、队、厂、中心,二水平项目部,集团公司在矿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对《三违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煤安〔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 1 - / 36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规定程序和界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违”人员的界定标准 第五条“三违”界定标准 (一)一类“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和84条较严重三违)见附件1。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各工种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三类“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3。 - 2 - / 36

第三章“三违”人员的汇报程序 第六条所有人员抓到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汇报、登记。 第七条各部门接到“三违”举报信息,都必须当班报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第八条凡查出“三违”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自主抓的各类“三违”人员必须及时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填报自主抓“三违”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严格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界定,经区、队认定不属于“三违”的,在2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安监处),并于每周二将自主抓“三违”报告单(见附表1)上报安监处三违办公室。基层单位每周将自主反“三违”报告单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分管口长,各分管口长认真分析口内各单位“三违”现象,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各类“三违”。 第十条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接到“三违”信息后,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安全检查科。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确认 第十一条安监处对安全质量信息中心上报的“三违”人员 - 3 - / 36

2、“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倡导标准化作业,杜绝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象,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相关文件和术语 3.1、公司《关于严禁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3.2术语: 3.2.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尚未发生操作、设备、人员伤害的事件。 3.2.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 3.2.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或造成他人违章作业的指挥行为。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有关领导研究措施、作业规定或亲临指挥,却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 3.2.4 A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5 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6 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和不构成人身伤害的一般违章行为。 3.3、职责 3.3.1安全科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接收到的违章信息进行核实和对标提出处理意见。

3.3.2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违章检查控制、考核、登记。 3.3.3生产班组负责人始终把守规章、纠违章作为班组安全工作重心、对班组的违章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登记。 4、活动描述 4.1、为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除对事故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考核外,对各类违章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A、B、C 三类(见《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类考核细则》)、并根据不同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4.2为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思想、对厂级(含上级)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在考核的同时、实行违章当事人积分(A 类违章记12分、B类违章记6分、 C类违章记3分)脱产接受安全再教育办法(具体积分学习方式见表),经再教育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上岗。车间、班组对内部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内部处理、同时做到登记在册。 积分学习方式表 4.3、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对年内所属职工违章积分累计达到规定分值的相关责任人除进行经济考核外、实行安全管理再教育和行政处分。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管理职责 安技科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安技科人员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 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安技科人员应每日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立即拍照,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有以下情况的,安技科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各部门、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安技科人员。 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各部门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安技科人员。 安技科人员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6检查与考核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指挥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章指挥超过2次(含2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现场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 3、术语定义 三违行为种类 3.1 违章指挥行为: (1)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6)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2 违规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5)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6)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1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11)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12)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13)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4)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5)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现场互相说笑、追逐打闹; (3)无故脱岗、离岗; (4)不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5)工作期间醉酒; (6)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4 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三违”行为。 4.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日常操作中“三违”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查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中心定期组织三违行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 (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行为; (3)各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三违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时的检查重点是: (1)车间、班组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员工的现场操作是否存在4.1所列三违行为的种类; 5.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三违人员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

(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7.1-1-7)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 4.机构与职责 4.1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5.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6. 检查与考核 6.1安全办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6.2相关车间、科室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6.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综合管理科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综合管理科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 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反三违学习记录

醋酸公司关于开展《“反三违”实施细则》 的学习报告 一、“三违”行为分类 俗话说,“三违”不反,事故难免。醋酸公司开展反“三违”活动以来,仍旧暴露出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问题,那么“三违”行为和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久禁不绝?通过对由“三违”行为引起的事故进行分析得出,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主要有如下4类:1.不知型:即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者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实施“三违”行为的当事人不知道其实施的行为是“三违”行为。违章的主体主要是施工单位民工,大部分是人学历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 2.不知所以型:即虽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规定要求执行,但实施“三违”行为的当事人不清楚如果不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违章的主体主要还是文化素质较低的民工。 3.明知故犯型(习惯型):即知道正在进行的行为是“三违”行为,但过去一直这么操作,也没有发生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控制危险的能力估计过高或者与按章操作相比,实施“三违”行为带来的时间上、物质上、体力上的得益大于前者,依旧冒险实施“三违”行为。实施的主体主要是有一定经验的熟练工和经常进行简单重复操作的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嫌麻烦、图省事,省略必要的操作环节和步骤,特别是在天气炎热期间,由于天气热、任务重,有些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时容易出现;二是即使“三违”行为被发现,由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相应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不够,不痛不痒,使“三违”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导致“三违”行为屡禁不止。

4.失误型:即由于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在无主观意识的情况下,判断失误、疏忽、遗漏等造成的“三违”,虽然在整个“三违”行为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的失误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反“三违”实践 根据以上分析,醋酸公司在反“三违”活动的开展中,着重从5个方面来提高反“三违”活动的实效。 1.结合HSE管理体系运行的经验,将“三违”行为视为安全生产的隐患来对待 按照识别、分析、评价、对策措施(正确的处理方式)的步骤进行,动员全体员工全面细致地识别本岗位、本工序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各级安全人员组织班组长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2.进一步加大对“三违”行为的考核查处力度 针对“明知故犯型”的“三违”行为中的第二种情况,公司要求各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进一步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作为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反三违实施细则》里详细指出有关对“三违”行为的考核管理规定,将“三违”行为按照事故来对待,从重从严处理“三违”行为。在每周二监理例会上还以幻灯片形式将“三违”曝光,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将“三违”人员单位、“三违”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内容予以公布。这样运用多种手段处理“三违”行为,使其无处遁形,实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 3.对于“失误型”“三违”行为的防范 首先从完善设备、设施、工具的本质安全化着手考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用本质安全的设计方案、设备、设施和工具;其次,设立相应的警示、提示标志,如:悬挂安全宣传标牌、施工作业警示标牌、防护围栏等;另外,结合危险源辨识、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较大的工作加强监护,如: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塔吊的安装与拆除、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0.更改记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5.控制程序 6.检查记录

1.目的 为了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2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内容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法则和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控制程序 5.1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 资挂钩考核。 5.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 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各部门累计10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 条件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检查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办法

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时刻教育警示员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违”记分考核领导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三违”记分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三违”记分考核制度落实到位,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各区、部、室及连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安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考核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三违”记分考核职责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包括质安员)、青安岗员、群安网员负责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安监部负责对员工“三违”确认记分、登记和公示,培训中心负责对“三违”员工培训和考核;区、部、室及连队领导、安监部、党、团组织、

工会负责对“三违”员工进行帮教;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对“三违”员工考核兑现。 第三章“三违”记分分值确定原则 第四条员工每有一次“三违”行为,按照记分分值对其进行记分并累计相加。记分周期以一个公历年份作为一个记分周期,总分为12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进行清零,不带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五条“三违”记分分值按照事实的轻重程度采取一次记8分、6分、4分、2分四个档次。 第六条严重“三违”行为按下述记分分值进行记分考核㈠有下列“三违”行为之一的,给责任人记8分/次。 1、井下带烟火或井下吸烟者,使用烤火取暖的,醉酒下井者。 2、井下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开门掘进或开帮回采的。 3、采、掘、修工作面严重空顶作业者。 4、修理工作面无临时支护者。 5、回采、掘进、修理工作面后路偷煤及乱采滥挖严重者。 6、原始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每小班进尺数达到两架及以上者或使用风镐落煤、破矸者或不按规定放好出班炮手镐落煤者。 7、采、掘工作面防突或防治水超采(掘)者或岩巷掘进工作面误穿煤层者。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人员及进入厂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我厂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

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维修技术科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我厂安全科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科。 5.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永宁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 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1起,副职不少于2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 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

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否则,一经查处,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附:“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一般“三违” 1.岗位上睡觉、躺卧; 2.下井穿化纤衣服; 3.无入井证,特殊工种无资格证; 4.脱岗、空岗、私自顶岗、串岗;

三违行为分类表

附件: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纵、违反劳动纪律。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三违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三违,即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 违;B类是严重三违,即危害程度仅次于A类的三违;C类是一 般三违,即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三违。 三违行为分类表 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指挥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2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操作。 3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无统一指挥;起重行车作业多人指挥。 4 发生事故后,未经许可指挥他人恢复生产。 5 指挥他人破坏事故现场。 6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他人生产。 7 指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 指挥(私自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进入机房重地。 9 隐瞒险情,欺骗、诱使、强令别人进入危险区域或处于危险中。 10 批准使用不合格安全设施、装置。 11 施工(检修)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12 管理人员在违章行为现场没有制止住违章行为。 13 指挥或批准使用未登记、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14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未高挂低用。 15 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正确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未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16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状态下手脚靠近传动部位或留长发职工

作业 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17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没有落实安全措施。 18 电、气等能源介质停和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未严格执行变压器室钥匙管理规定。 19 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20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或无上岗证操作特殊设备。 21 皮带、辊道、机电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在轧制过程中,冒险处理中轧机、精轧机出口、安装水管等。 22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 23 吊运管道、设备等物件时,人作为配重。 24 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区域未按规定携带检测报警或防护装置。 25 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生产过程中穿越轧制线。 26 楼梯口、坑道口等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27 设备检修、施工等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或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现象。 28 接电源时未验电;开关断电未挂牌;带电作业。 29 邻电作业未采取防范隔离措施。 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 违章作业30 行车检修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区域。 31 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未采取置换、清洗、检测合格;未消除其密闭状态;未办理动火证等措施盲目施焊作业。 32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超检验周期使用。 33 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等是否安全便盲目动车。 34 加热炉煤气作业使用违禁工具。 35 坐卧电机车、矿车、行车等轨道。 36 钻爬电机车、矿车等。 37 特级、一级防火区域内吸烟。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 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 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生产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

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 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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