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三违”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的行为,通常指违反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违行为。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探讨。
一、制定全面、细化的管理办法要想有效管理“三违”行为,必须制定全面、细化的管理办法。
首先,应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确保对“三违”行为的有效监管。
其次,要制定明确的违规行为标准,包括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处罚。
最后,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程序,依法对“三违”行为进行惩处,确保严肃执法。
二、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科学的考核体系是进行“三违”管理的基础。
考核办法应以企事业单位的“三违”情况为依据,建立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及应急处置能力、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以全面评估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等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以确保考核能够针对性地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的运用是推动“三违”管理的有效手段。
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向社会公开,以形成舆论的监督和压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考核结果也应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三违”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形成激励机制。
此外,考核结果还应作为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4年“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一、严重“三违”1.违章指挥1.1工艺1.1.1 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扣10分;1.1.2 指挥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扣10分;1.1.3 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扣10分;1.1.4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计划,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扣10分;1.1.5 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擅自调整安全工艺指标和设备安全运行参数;擅自停用GDS报警和SIS连锁的行为,一项扣20分;1.1.6 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扣20分;1.1.7 清洗置换不彻底,强令作业。
扣20分;1.1.8清洗置换后,未进行安全分析或分析不符合标准,强令作业,扣20分;1.1.9 停开车方案,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指挥停开车,扣20分;1.1.10 未按照方案,擅自指挥停开车,扣20分;1.1.11 不具备开车条件,强令开车或加量生产的,扣20分;1.1.12 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扣20分;1.1.13 上级部门下达停产指令后,仍继续组织生产等行为,扣20分。
1.2 设备1.2.1 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以及厂内颁发的资格证)、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扣10分;1.2.2 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扣10分;1.2.3 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扣20分;1.2.4 擅自安排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带病运行装置)或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扣10分;1.2.5 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扣10分;1.2.6 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扣10分。
1.3 电气仪表1.3.1 未落实“电气安全组织措施”,指挥员工进行作业的行为,扣10分;1.3.2 非事故状态下,未办理“工作票”、“操作票”指挥员工进行操作的行为,扣10分;1.3.3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电工、仪表自动化),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扣10分;1.3.4 电气线路巡视时,夜间巡视未安排至少两人以上巡线的行为,扣10分。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是指供电车间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程序等三类违法行为的考核办法。
其目的是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与警示,提高供电车间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考核办法: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个别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小后果的,扣除个人绩效考核分数;若造成较大后果的,将会进行严肃处理。
2. 未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对于工作人员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3. 未按照安全操作标准使用工具设备:对于工作人员在使用工具设备时未按照规定的操作标准进行操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二、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办法:1. 迟到早退、旷工:对于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工作人员,按照考勤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每次迟到或早退扣除一定的工资,累计超过一定次数者,酌情处理。
2. 擅离职守:对于工作过程中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根据违规程度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3. 不服从指挥安排:对于不服从上级指挥安排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违反工作程序的考核办法:1. 不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对于工作人员不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的情况,要进行查处,给予相应的处罚。
2. 造成工作流程中断或延误:对于工作人员由于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流程中断或延误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扣除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3. 未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对于工作人员未按照工作程序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对于重大违法行为,还应严肃追责,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预防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违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三违检查考核管理规定为有效杜绝员工的违章作业,加强现场的检查及考核,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炼铁部所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以及到本部作业的其他人员。
2、本规定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3、“三违”行为检查分日常检查和抽查两个层次,其中日常检查由职工、班组和工段为主,抽查则是部人力资源管理员、综合管理室、生产安全室等相关人员联合组织检查,以及部安全员和人力资源管理员的不定期巡查。
4、“三违”行为分一般行为和严重行为两大项,一般行为是指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并且可能造成损害时程度较轻;严重行为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造成较大设备损害、环境影响等,无论那种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或现场纠正。
二、教育1、“三违”人员的教育由安全管理人员和驻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教育,违反劳动纪律者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教育。
2、“三违”人员教育的根本内容:(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教育的根本内容1)、重新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以及本企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技术知识;2)、结合有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2)违反劳动纪律者教育的根本内容1)、重新学习有关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2)、结合有关违反劳动纪律的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违反劳动纪律的危害性。
(3)违规人员经过教育并考试合格后,还应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充分认识违规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并提出改良的决心和措施,且呈送单位(部门)领导审查认可签字后方可恢复其上岗工作。
3、违规教育的考试成绩应记入“违规违纪教育卡”内,并与检讨书一起存入职工个人安全档案。
三、处分1、对于一般的“三违”行为按照[炼钢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的内容对该行为本人进行考核。
2、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除了按照[炼钢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对本人考核外,同时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三违”行为人考核的20%—60%的额度进行考核;“三违”行为人同时需到部生产安全室(人力资源管理员)接受不少于三天的待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岗;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停职,转送人力资源部。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
旨在规范和管理供电车间的作业行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具体的考核办法如下:
1. 违章制度:供电车间应建立健全违章制度,明确违章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和违章责任人。
2. 违章记录:对发生的每一起违章行为都要进行记录,包括违章行为的时间、地点、责任人和相关情况。
3. 违章处罚: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4. 违章责任追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章的责任人,应采取更为严厉的追究措施,包括停职、降职、辞退等。
5. 违章警示教育:供电车间应定期组织违章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性,对违章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
6. 违章事故分析:对于发生的违章事故,供电车间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调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通过上述考核办法,供电车间可以对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减少供电车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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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严格“三违”管理,规范“三违”落实程序,杜绝各类人身事故,保障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各单位干部职工。
第三条“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全矿各单位职工均享有杜绝违章和制止违章的权利,同样应尽到杜绝违章和制止违章的义务。
第五条安监科负责对全矿的“三违”工作进行管理。
包括“三违”的分析、落实、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建立内部纠“三违”管理办法,建立本单位“三违”台账,强化内部“三违”管理。
第三章抓“三违”人员范围第七条业务科室参与安全风险抵押的管理人员每月纠一起“三违”。
第八条机关科室参与安全风险抵押的管理人员每月纠一起“三违”。
第九条区队参与安全风险抵押的管理人员每月内部纠一起“三违”。
第四章“三违”认定程序第十条现场查处“三违”执行“三违”通知卡制。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井下查处违章时,“三违”人员应出示安全资格证,接受管理人员检查,“三违”人员现场对违章事实无异议时必须在“三违”通知卡上签字。
纠“三违”人员应将违章事实填写清楚,升井后及时上交安全信息站,否则按未完成指标考核。
第十二条机关科室查处“三违”时,必须在两日内让“三违”人员签字认可,并将“三违”通知卡上交安全信息站,否则按未完成指标考核。
第十三条安全信息站每日要将“三违”上台帐登记,安监科值班人员在矿调度会上通报。
第十四条违章人员不出示安全资格证,纠“三违”人员上井后要汇报安全信息站,由安全信息站进行追查分析,违章事实成立的,对违章人员直接进行考核(不再模拟考核)。
第十五条各级管理人员要查处资源回收工区的违章,每季度计一次违章指标。
第十六条现场纠“三违”的相关规定(1)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向“三违”人员讲清“三违”原因及危害,进行现场帮教。
(2)被查处人对“三违”事实有异议时,双方要约定时间到安全信息站进行分析裁决,约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a、双方都能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则按程序进行分析;b、若其中一方没有履行约定时间(相差不超过1小时),视同自行放弃或默认。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模版三违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它可以有效地促进管理者和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为了更好地实施三违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模版的展示与解析。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三违管理考核的目标是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员工的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制定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管理者和员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价。
2.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管理者和员工都应参与到三违管理考核中,共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 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既要通过定量指标评估绩效,又要综合考虑定性评价的因素,全面衡量个人和团队的工作表现。
4. 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既要通过激励措施激励优秀表现,又要通过约束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和警示。
二、考核指标和权重三违管理考核应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两个方面。
定量指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化,定性评价可以通过考核专家评议、员工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估。
以下是一个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的模版:1. 安全生产指标(权重:30%)- 事故率:年度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次数- 事故损失额:年度内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额2. 职业道德指标(权重:20%)- 遵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积极向上:是否具备积极向上、团结合作的精神3. 绩效指标(权重:40%)- 工作业绩:工作完成质量、进度- 创新能力:是否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团队合作:是否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协作,解决问题4. 个人发展指标(权重:10%)- 学习能力:是否具备不断学习、进取的精神- 个人发展规划:是否制定了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培养自己的能力三、考核评价方法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考核评价,包括:1. 定量指标的评估可通过统计数据和报表进行计算,如事故率、事故损失额等。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4篇)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是指针对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行为、违背职业道德等三类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的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和惩罚。
针对三违行为,考核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三违行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哪些违规行为属于三违行为,明确相应的标准和界定。
例如,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规定具体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指标,如违规行为次数、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对不同的违规行为赋予不同的考核权重。
3. 确定考核周期和频度:规定进行三违管理考核的周期和频度,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并明确考核结果的公布方式。
4. 设定考核奖惩机制: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惩戒,如扣减奖金、降低评奖评优等。
5.建立申诉机制: 对于被追究责任的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并建立有效的申诉处理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但必须保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以达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同时,还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二)《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三违管理,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企业内部三违情况的定期考核,促使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行为和规范遵守,减少因三违行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2. 考核原则:公正、公平、公开、依法。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要求1. 考核内容:(1)三违次数和程度:按照各类三违行为的次数和程度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违规使用设备、疏于检查维修等;(2)三违发现和处置:按照企业内部对三违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发现方式、处理方式、追究责任等;(3)员工安全培训:按照员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的次数、培训后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等。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评估方法1客观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形式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管辖范围的关联方人员。
3术语和定义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系统和公司规章制度。
3.2违章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违反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组织和职责4.1安全部是反“三违”归口管理部门,重点查处运行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配合宣教部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宣教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特殊工种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安全保护能力。
4.3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
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全部门处理。
4.4各部门要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学习规章制度,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纪,抵制“三违”。
4.5车间/班组要积极调动生产员工的积极性,做好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4.6 员工应正确行使其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制止“三违”行为。
5管理要求5.1 公司安全部门反对“三违”的归口管理部门。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建设项目与人员的增加,对反三违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一套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势在必行。
二、反三违管理制度1. 定义反三违是指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约定和工作制度的行为。
2.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贯彻和检查反三违管理制度,并对重大三违负主要责任。
(2)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反三违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3)各相关部门和班组长:负责自己所在单位的反三违管理,并配合执行监督检查。
3. 内容(1)三违分类:对各类三违行为进行明确划分,以便统一管理。
(2)三违处罚措施:对涉及三违现象的惩罚措施进行规定,以形成威慑。
(3)三违整改流程:明确三违发现后的整改流程,包括整改责任人、时限和具体措施。
(4)三违奖惩制度:对参与三违整改工作的员工进行奖励,并对多次三违的人员进行处罚,以激励正能量。
三、考核办法1. 考核目标通过反三违考核,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提升。
2. 考核内容(1)标准化操作:评估各班组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未按要求操作的进行及时纠正。
(2)安全意识:检查员工是否穿戴安全防护用具,是否遵守操作规程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工程质量:对多次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给予警告,以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
3. 考核结果(1)奖励机制:对考核合格的施工班组给予嘉奖,并在项目上进行表彰。
(2)处罚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班组进行追责,并依照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四、建议与总结针对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实施,建议以下几点:1. 加强培训: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反三违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各班组进行抽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宣传教育:通过会议、通知栏等形式,向全员宣传反三违管理制度,增加员工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范本(2篇)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组织对三违行为的管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提高全员遵纪守法的意识,特制定本《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某单位内所有在册、在岗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三违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违反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等。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工作程序等。
3.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卷入违法犯罪活动、泄露单位机密信息等。
第四章考核标准根据三违行为的严重程度,本单位将三违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并给出相应的考核标准。
1. 轻微三违行为:指对单位工作秩序和正常业务影响较小的违规行为。
考核标准为每月累计轻微三违行为次数不超过3次。
2. 一般三违行为:指对单位工作秩序和正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的违规行为。
考核标准为每月累计一般三违行为次数不超过2次。
3. 严重三违行为:指对单位工作秩序和正常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行为。
考核标准为每月累计严重三违行为不超过1次。
第五章考核流程1. 违纪行为发现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调查核实。
2. 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违纪人员,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 违纪人员可对考核结果提出书面申诉,相关部门应受理并进行复核。
第六章考核后果根据考核结果,对三违行为的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轻微三违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改正。
2. 一般三违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谈话函询,要求其严肃对待,避免再犯。
3. 严重三违行为: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降职、开除等。
第七章考核奖励为鼓励员工遵纪守法,执行岗位职责,单位将对无三违行为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加薪、晋升、表彰等。
第八章考核监督单位将设立考核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核流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并及时纠正考核中的不合理之处。
“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管理制度 3
“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管理制度二零一三年一月“三违”管理奖励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激起全矿工人“人人抓安全”的热潮,使我矿安全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出台的《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现制定如下“三违”查处奖励办法。
二、适应范围井下各队组工人、班组长及各科室科员矿建一队、矿建五队、矿建六队、矿建八队、综采一队、综采二队通风队、运输队、机电队、皮带队、探水队通风科、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三、归口管理各队组工人及班组长所抓“三违”指标报各队队长并由队长和安监科共同与当事人核实认定,“三违”行为事实清楚无异议后,具体组织实施奖励。
四、原则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核实认定的“三违”处罚奖励定期进行通报公布,公布时间:每月30日。
五、奖励标准1、工人每抓一条“三违”,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10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200元。
2、各科室科员在完成安监科下达的“三违”指标的基础上,多完成一条,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5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100元。
六、奖励时间反“三违”人员抓到三违后,必须在现场指出违章事实,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升井后当天必须由反“三违”人员和所在单位队长亲自带领“三违”人员到安监科填写“三违”行为登记表,超过24小时再登记视为无效,上报“三违”指标后,分管队长与安监科核实认定,如事实清楚、情况属实,奖金及时兑现。
三违人员或队组接到三违通知后,必须在两天内到安监科交罚款,如不按时交回,对被罚款人或队组停班处理。
七、奖励资金来源奖励所用的资金全部来自对“三违”查处人员的罚款。
八、本安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监科所有。
“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矿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我矿今年安全工作,经安全办公会研究,对2013年遏制“三违”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
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第一篇: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强化正规操作意识,减少职工因不正规操作而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二、三违的分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按照三违性质,将违章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典型违章。
三、“三违”人员处理处罚的标准(一)一般违章,每人次考核50元。
(二)严重违章(含违章指挥),每人次考核100元,责任者停止工作接受教育,写出安全保证书后方准上岗。
(三)典型违章,每人次考核500元,责任者停止工作接受教育,写出安全保证书后方准上岗。
对年度内发生两次典型违章的人员解除合同。
(四)被张能公司记违章指挥一起,联责矿长100元、分管矿级每人200元;记严重违章一起,联责矿长50元、分管矿级每人100元;记一般违章一起,联责矿长40元、分管矿级每人80元。
(五)被百安公司记违章指挥一起,联责矿长50元、分管矿级每人100元;记严重违章一起,联责矿长30元、分管矿级每人60元。
四、“三违”界定标准(一)一般违章界定标准一般违章是指:除严重违章、典型违章之外,违反煤矿“三大规程”和矿及上级相关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严重违章界定标准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操作人员记严重违章。
采煤专业1.工作面面前伞檐不处理进入面前作业。
2.采煤工作面挂梁支护一人单独操作的,回撤支柱违反程序。
3.采煤工作面10米内打眼与回柱平行作业的。
4.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
5.跟面第一部溜子停止后不停电;延缩溜子不停电。
6跟面第一部溜子滞后放顶线。
7.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支、回柱违反措施或程序。
8.在同一个采煤工作面回柱与放炮平行作业。
9.采掘面漏顶而不进行穿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0.机组与循环溜子不闭锁进行作业的。
11.割煤、松机、跟机挂梁、支临时支柱超距离的。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范文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供电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制定了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旨在通过对员工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从而达到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违规用电考核(1)违规使用电动设备,如使用非法改装的电动车、非法使用电热器具等,扣2分;(2)违规使用高耗能电器,如超出标准使用空调、电脑等,扣1分;(3)违反电路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乱拉乱接电缆、私拉乱接电源线等,扣2分;(4)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如临时用电未报备、临时用电线路安全隐患等,扣1分。
2.违规操作考核(1)违章高空清洁作业,如未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扣2分;(2)违反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如未按照规定进行验电验电工作,扣1分;(3)违规进行带电检修操作,如未切断电源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扣2分;(4)违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如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进行机械作业,扣1分。
3.违规维修考核(1)违规操作维修设备,如操作维修设备时未佩戴防护手套,扣2分;(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操作维修设备时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扣1分;(3)违反设备维护管理规定,如设备未定期检查、保养等,扣2分;(4)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如危险品未妥善存放、操作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扣1分。
三、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对供电车间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内容包括违规用电、违规操作、违规维修等方面的行为。
考核由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评估,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2.现场考核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人员将随机抽取几名员工进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主要针对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综合成绩的一部分。
3.案例分析在发生安全事故后,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引起员工的警觉性,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考核结果处理1.优秀员工对于在考核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综合评分达到优秀标准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将其作为示范员工,带动其他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办法
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时刻教育警示员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违”记分考核领导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三违”记分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三违”记分考核制度落实到位,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各区、部、室及连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安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考核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三违”记分考核职责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包括质安员)、青安岗员、群安网员负责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安监部负责对员工“三违”确认记分、登记和公示,培训中心负责对“三违”员工培训和考核;区、部、室及连队领导、安监部、党、团组织、工会负责对“三违”员工进行帮教;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对“三违”员工考核兑现。
第三章“三违”记分分值确定原则第四条员工每有一次“三违”行为,按照记分分值对其进行记分并累计相加。
记分周期以一个公历年份作为一个记分周期,总分为12分。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进行清零,不带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五条“三违”记分分值按照事实的轻重程度采取一次记8分、6分、4分、2分四个档次。
第六条严重“三违”行为按下述记分分值进行记分考核㈠有下列“三违”行为之一的,给责任人记8分/次。
1、井下带烟火或井下吸烟者,使用烤火取暖的,醉酒下井者。
2、井下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开门掘进或开帮回采的。
3、采、掘、修工作面严重空顶作业者。
4、修理工作面无临时支护者。
5、回采、掘进、修理工作面后路偷煤及乱采滥挖严重者。
6、原始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每小班进尺数达到两架及以上者或使用风镐落煤、破矸者或不按规定放好出班炮手镐落煤者。
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
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一、将现场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分为三类:不安全行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具体考核细则如下:1、不安全行为包括: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干私活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上班期间玩手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不规范;使用不完好工器具、现场工器具摆放零乱;安全防护装置(栏杆、护罩、孔洞、盖板等)不到位、现场作业无监护或监护不到位;未在现场进行岗位交接班、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考核细则:发现一起不安全行为处罚责任人50元,扣责任车间1分,当月第二次发现此类问题,处罚责任人100元,扣责任车间组2分,以此类推。
2、一般三违包括: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佩戴作业所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旷工、睡岗、脱岗、串岗;氧气瓶和乙炔瓶管理不到位、氧气瓶和乙炔瓶混合运行、违反有害气体管理规定;使用不完好电焊机(不完好接地线、焊机线有破皮漏损现象、电焊机被线圈缠绕、摆放凌乱、电缆线浸泡在水中);违反电气焊作业、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审批程序,无相关安全措施;进入设备或进行其它检修未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各类安全销未按要求闭锁;未按规定操作设备、损坏设备;现场存放危险化学品;现场作业不听指挥、发现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违反劳动纪律;辱骂他人或不文明用语、考核细则:发现一起一般三违处罚责任人500元,扣责任车间组5分,当月第二次发现此类问题,罚款责任人1000元,扣责任车间10分,以此类推。
3、严重三违包括:禁烟区抽烟;酒后上岗;工作期间打架斗殴;盗窃公司财物、损害共物;进入设备未停电上锁;违章指挥;私自撬锁;考核细则:发现一起严重三违处罚责任人1000元,扣责任车间10分,当月第二次发现此类问题,处罚责任人2000元,扣责任车间20分,以此类推。
4、要求各班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班前危险源辨识由各班组组织并形成完整记录,记录需体现作业内容、辨识情况、作业人员等项目,作业前岗位未组织辨识、辨识记录不完整或无记录、有记录但对辨识内容不熟悉按一般三违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同一般三违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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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三违”记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时刻教育警示员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违”记分考核领导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三违”记分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三违”记分考核制度落实到位,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各区、部、室及连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安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考核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三违”记分考核职责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包括质安员)、青安岗员、群安网员负责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安监部负责对员工“三违”确认记分、登记和公示,培训中心负责对“三违”员工培训和考核;区、部、室及连队领导、安监部、党、团组织、工会负责对“三违”员工进行帮教;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对“三违”员工考核兑现。
第三章“三违”记分分值确定原则第四条员工每有一次“三违”行为,按照记分分值对其进行记分并累计相加。
记分周期以一个公历年份作为一个记分周期,总分为12分。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进行清零,不带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五条“三违”记分分值按照事实的轻重程度采取一次记8分、6分、4分、2分四个档次。
第六条严重“三违”行为按下述记分分值进行记分考核㈠有下列“三违”行为之一的,给责任人记8分/次。
1、井下带烟火或井下吸烟者,使用烤火取暖的,醉酒下井者。
2、井下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开门掘进或开帮回采的。
3、采、掘、修工作面严重空顶作业者。
4、修理工作面无临时支护者。
5、回采、掘进、修理工作面后路偷煤及乱采滥挖严重者。
6、原始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每小班进尺数达到两架及以上者或使用风镐落煤、破矸者或不按规定放好出班炮手镐落煤者。
7、采、掘工作面防突或防治水超采(掘)者或岩巷掘进工作面误穿煤层者。
8、防突、防治水超掘(采)者。
9、使用非专用发爆器放炮者。
10、放炮不设警戒,不清点人数者。
11、盗窃或私藏、私拿火工品者。
12、擅自拆自栅栏,密闭进入盲巷者。
13、擅自停开主扇和局扇造成瓦斯超限,打循环风者或抽风机司机离岗造成井下局扇打循环风者。
14、瓦斯超限强行作业者或无工作面无风、微风强行作业者。
15、采、掘工作面规定放出班而放班中炮者。
16、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缩短放炮距离在回风流中放炮者。
17、瓦斯检查员空帮漏检、虚报假填者。
18、防突、防治水钻探工弄虚作假或验收员不按规定验收,弄虚作假者。
19、违章擅自排放瓦斯者。
20、有突出预兆或突水预兆,不撤人、不汇报,冒险作业者。
21、井下用矿车或材料车或大型物件直撞风门者。
22、斜井爬、蹬钩或坐矿车上下者。
23、地面、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搬迁和检修带电作业者。
24、井下擅自电、氧焊者。
25、擅自甩开安全保护装置不用者。
26、非人车司机开人车或无人遥控开人车者。
27、破坏或偷盗井下安全设施、设备者。
28、井下打架严重者。
29、随意调整监控系统各种监测数值、报警数值的;故意甩开监控系统或瓦斯电、风电闭锁的;故意把瓦斯传感器放在风筒内或风筒破口处;故意阻断数据传输的或擅自关机的;删除监控系统数据者。
30、下井带班空班者。
㈡有下列“三违”行为之一的,给责任者记6分/次。
1、凡新招入矿从事井下作业或调换工种,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不合格而被分配下井或擅自安排下井作业者。
2、新投产的回采工作面未经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投产前验收,擅自进行开采者。
3、工作面接近老巷、采空区、积水区等没有业务保安联系通知单和技术措施的。
4、回采工作面采煤、放顶、修理平行作业时的安全间距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
5、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大面积悬空(悬空面积大于30平方米以上的),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强制放顶的。
6、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进行电、氧焊的。
7、对停工停风的巷道,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未及时向通风部门提出盲巷处理联系通知单的;打栅栏、密闭之前不切断电源、撤除电缆,不撤出材料、设备的。
8、在倾斜井巷开车行人、行人开车的,在运输线上放飞车的。
9、斜井人车防坠器失效的仍在开人车的。
10、斜巷钢丝绳磨损锈蚀断丝超限仍在使用的。
11、局部通风机打循环风的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的。
12、突出矿井岩巷掘进未下达限掘通知单或未采取防误穿煤层措施的。
13、突出矿井没有揭煤措施或揭煤措施未经批准而擅自揭煤的;不按批复的揭煤措施要求而作业的。
14、回采工作面采有前进式采煤的。
15、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或瞎炮未处理,强行作业的。
㈢有下列“三违”之一的,给责任人记4分/次。
1、回采工作初次放顶和收尾,无队干、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跟班的。
2、回采工作面违章检顶煤的,放糊采煤的。
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进行支护的。
4、未经批准,采用不能保证2 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方法开采的(三角煤、残留煤等特殊情况按规定批准开采者除外)。
5、作业人员违章进入无支护区作业的。
6、电气设备失爆的。
7、矿井主、副井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或提人绞车动力制动不能投入使用的。
8、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有电气设备的工作面,无风电闭锁;突出矿井无瓦斯电闭锁的。
9、局部通风未按规定采用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倒换的。
10、没有防范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而擅自进行溜煤上山溜煤侧扒煤的。
11、人车超员而跟车人打点开车者;故意拥挤人车者;不在候车室而站在斜巷内等车者。
12、井口(底)把钩工不连环,不挂钩,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连钩或超挂矿车的。
13、下山施工的巷道利用矿车装矸(煤)时,未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
14、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机,值班司机不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的;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停主扇时,未制定措施或措施未经公司批准的。
15、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16、没有建立瓦斯超限处理台帐或虽然建立了台帐未按规定填写的;对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调度处理或处理无记录可查的。
17、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
18、监控系统或传感器故障未及时处理,造成信号中断或“井下故障”信号超过矿井各传感器信号总数30%的。
19、擅自缩短放炮距离的或擅自变更放炮警戒地点的。
20、防突或探水作业工作面未挂允掘牌板或允掘牌内容设置不全或数据填写不齐,无允掘距离和允掘标志的。
21、有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没有预测预报的。
23、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4、有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不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不编制探放水措施的。
25、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26、未按规定下井带班者。
27、未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架的或未按规定修理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的或特殊地段未采取抬双边楼加固的或空帮空顶未处理仍在作业的。
28、安全隐患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
29、“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㈣其他未提及的“三违”第七条凡是涉及国务院446号令(第六条中未明确扣分值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十条禁令”,“六个凡是”的“三违”(股份公司另有新的制度规定的除外),一次记分不少于6分。
第四章“三违”记分考核第八条“三违”记分考核办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对应如下分值进行考核㈠凡员工出现严重“三违”行为,取消当月(或季)安全奖,并张榜公示;㈡当累计记分达4分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㈢当累计记分达6分时,对其进行不少于2天的自费每天交纳50元培训费用,下同)脱产培训,取消年度安全奖的20%并现身说法。
㈣当累计记分达8分时,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自费脱产培训,取消50%年度的安全奖并帮教提高。
㈤当累计记分达10分时,对其进行不少于8天的自费脱产培训,取消年度全额的安全奖;㈥当累计计分达12分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三违”记分考核操作方法㈠对于现场查处或举报的“三违”行为,均要根据“三违”不同程度进行追查确认、张榜公示、现身说法、帮教提高、自费脱产培训、考试合格、“三违”行为档案管理等处理。
安监部对“三违”人员的处理需要下发“三违”记分考核处理联系(通知)单,通知处理的相关部门。
(二)追查确认:对煤矿中员工的“三违”行为,由区级领导、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确定“三违”人员与事实,进行记分考核;对区级领导、原煤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三违”行为,由原煤公司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确定“三违”人员与事实,进行记分考核;对原煤公司级领导的“三违”行为,由管理局领导、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确定“三违”人员与事实,进行记分考核。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部门人员作出“三违”记分考核决定后,要按附表一要求进行填写,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安监部门登记存档。
(三)张榜公示:公司建立一个“三违”记分公示栏,将本级记分考核的“三违”人员的“三违”事实、记分分值予以公示,随时更新。
(四)现身说法:当“三违”人员累计记分达6分时,在本单位的安全活动时(如安全办公会、调度会、班前会等),必须结合自身“三违”事实,由其谈认识,吸取教训,保证不再违章。
(五)帮教提高:当“三违”人员累计记分达8分时,由原煤公司区、部的领导、安全生产部门人员、工会、连队队干分别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对象的“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认识。
(六)自费脱产培训:当“三违”人员累计记分达到6分、8分、10分时,均要对其实行强制的自费脱产培训。
培训必须采取集中学习,学习时间按第九条执行。
对2天的自费培训由安监部举办,超过2天的自费脱产培训由原煤公司培训中心举办。
(七)合格考试:自费脱产培训期满前一天,“三违”人员带安全保证书进行业务考试,考试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办法执行。
考试不合格,将延长自费脱产培训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档案管理:各级安监部门均应建立“三违”人员记分考核档案,档案中载明“三违”人员及违章事实的基本要素(附表一)以及本条中第(一)款至第(六)款中处置情况(附表二)和记分台帐(附表三)。
第十四条本办法与各单位对员工“三违”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同步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