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x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三违”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的行为,通常指违反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违行为。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探讨。
一、制定全面、细化的管理办法要想有效管理“三违”行为,必须制定全面、细化的管理办法。
首先,应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确保对“三违”行为的有效监管。
其次,要制定明确的违规行为标准,包括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处罚。
最后,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程序,依法对“三违”行为进行惩处,确保严肃执法。
二、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科学的考核体系是进行“三违”管理的基础。
考核办法应以企事业单位的“三违”情况为依据,建立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及应急处置能力、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以全面评估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等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以确保考核能够针对性地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的运用是推动“三违”管理的有效手段。
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向社会公开,以形成舆论的监督和压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考核结果也应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三违”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形成激励机制。
此外,考核结果还应作为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4年反“三违”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反“三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做好反“三违”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尽量避免由于“三违”而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指挥人员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而指挥;(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设备、人员、方法等具备安全条件;(三)要求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五)要求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能熟练操作;(六)要求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八)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劳动组织;(十)加强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素质;(十一)公司加大反“三违”的检查监督考核力度,对查出的“三违”严格处理考核,绝不姑息迁就。
(十二)对“三违”情况实行举报制度,员工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将“三违”现象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一经查实确定,将对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并且严格保密举报人员的情况;建立“三违”现象通报栏,及时通报“三违”情况;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对“三违”人员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十四)发生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十五)要求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及其有关的文件;(十六)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2024年反“三违”管理制度(二)引言:当前,“三违”问题在我国各个行业和领域普遍存在,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精准有效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针对2024年的情况,提出基于科技和制度创新的反“三违”管理制度,旨在推动各行各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1.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在内的监督机构,形成互相监督的网络体系,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1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形式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3术语与定义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指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机构与职责4.1安全部是反“三违”归口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配合宣教部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宣教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操作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安全保护能力。
4.3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
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全部门处理。
4.4各部门要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纪,抵制“三违”。
4.5车间/班组要积极调动生产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4.6员工要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制止“三违”行为。
5管理要求5.1公司安全部是反“三违”的归口管理部门。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完整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4篇)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是指针对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行为、违背职业道德等三类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的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和惩罚。
针对三违行为,考核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三违行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哪些违规行为属于三违行为,明确相应的标准和界定。
例如,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规定具体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指标,如违规行为次数、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对不同的违规行为赋予不同的考核权重。
3. 确定考核周期和频度:规定进行三违管理考核的周期和频度,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并明确考核结果的公布方式。
4. 设定考核奖惩机制: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惩戒,如扣减奖金、降低评奖评优等。
5.建立申诉机制: 对于被追究责任的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并建立有效的申诉处理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但必须保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以达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同时,还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二)《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三违管理,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企业内部三违情况的定期考核,促使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行为和规范遵守,减少因三违行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2. 考核原则:公正、公平、公开、依法。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要求1. 考核内容:(1)三违次数和程度:按照各类三违行为的次数和程度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违规使用设备、疏于检查维修等;(2)三违发现和处置:按照企业内部对三违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发现方式、处理方式、追究责任等;(3)员工安全培训:按照员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的次数、培训后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等。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模版(二篇)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模版《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规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奖惩措施,提高企业违规行为的风险成本,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对“三违”行为实施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三违”管理制度,明确违法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二章“三违”行为定义和分类第四条“三违”行为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背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一)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等。
(二)违纪行为: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未经许可私自调离岗位等。
(三)违约行为:违反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行为,如未按时支付货款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将以上“三违”行为进行分类并明确相应的违规行为定义,以便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考核标准和办法第六条考核标准是企业对“三违”行为进行评判和评估的依据,应当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权重和打分方法。
第七条“三违”行为的考核标准应当具有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可操作性等特点,同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特点。
第八条考核办法应当确定评分比例、评分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的处理和使用方式。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按照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第十条对于违约行为,企业应当依照相关合同和约定,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处理,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等。
第十一条企业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三违”行为的检测和处罚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监督和检查部门应当对企业的“三违”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评估方法1客观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形式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管辖范围的关联方人员。
3术语和定义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系统和公司规章制度。
3.2违章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违反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组织和职责4.1安全部是反“三违”归口管理部门,重点查处运行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配合宣教部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宣教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特殊工种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安全保护能力。
4.3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
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全部门处理。
4.4各部门要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学习规章制度,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纪,抵制“三违”。
4.5车间/班组要积极调动生产员工的积极性,做好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4.6 员工应正确行使其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制止“三违”行为。
5管理要求5.1 公司安全部门反对“三违”的归口管理部门。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管理,标准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平安,根据【平安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平安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平安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平安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撤除平安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平安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平安法律法规、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平安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平安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平安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聊天、玩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分,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平安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平安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精编版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完整word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精编版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
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第一篇: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最终版)三违管理及考核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强化正规操作意识,减少职工因不正规操作而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二、三违的分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按照三违性质,将违章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典型违章。
三、“三违”人员处理处罚的标准(一)一般违章,每人次考核50元。
(二)严重违章(含违章指挥),每人次考核100元,责任者停止工作接受教育,写出安全保证书后方准上岗。
(三)典型违章,每人次考核500元,责任者停止工作接受教育,写出安全保证书后方准上岗。
对年度内发生两次典型违章的人员解除合同。
(四)被张能公司记违章指挥一起,联责矿长100元、分管矿级每人200元;记严重违章一起,联责矿长50元、分管矿级每人100元;记一般违章一起,联责矿长40元、分管矿级每人80元。
(五)被百安公司记违章指挥一起,联责矿长50元、分管矿级每人100元;记严重违章一起,联责矿长30元、分管矿级每人60元。
四、“三违”界定标准(一)一般违章界定标准一般违章是指:除严重违章、典型违章之外,违反煤矿“三大规程”和矿及上级相关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严重违章界定标准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操作人员记严重违章。
采煤专业1.工作面面前伞檐不处理进入面前作业。
2.采煤工作面挂梁支护一人单独操作的,回撤支柱违反程序。
3.采煤工作面10米内打眼与回柱平行作业的。
4.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
5.跟面第一部溜子停止后不停电;延缩溜子不停电。
6跟面第一部溜子滞后放顶线。
7.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支、回柱违反措施或程序。
8.在同一个采煤工作面回柱与放炮平行作业。
9.采掘面漏顶而不进行穿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0.机组与循环溜子不闭锁进行作业的。
11.割煤、松机、跟机挂梁、支临时支柱超距离的。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2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9.1.1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
安技科具体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检查督导工作,并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技科负责按有关制度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四、“三违”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3、对正确指令和计划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4、违反有关制度,未随车携带安全防护设施和私自拆除车载安全防护装置的。
5、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或现场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场的。
6、未按安全防护制度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
7、重大隐患无整改方案或有方案不执行的。
8、车辆在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安全行驶保障而强行运行的。
9、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或驾驶与证件不相符车辆。
10、未随车携带有效证件的,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11、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争道抢行、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类违章行为的。
12、驾驶员不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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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
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
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
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第九条、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设备部。
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四章、特别制度
第十二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
但部门、班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
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制度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四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制度,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
第十五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制度,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制度,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下,按5%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按10%罚款;造成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按10%罚款并进行转岗,造成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站、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大队安全组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评选个人安全生产先进时优先考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厂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以上级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反“三违”每月考核一次,按照本制度第十二至第十七条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设备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反“三违”考核记录表
反“三违”考核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