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处罚单
“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1、“三违”界定。
根据危害程度界定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典型“三违”,严重“三违”,违反规定给予对应处罚。
(1)轻微“三违”,按5-30元处罚。
(2)一般“三违”,罚款50元,联保人员各罚30元。
季度内个人连续发生两次一般“三违”的,按典型“三违”处理。
(3)典型“三违”,罚款100元,联保人员各罚60元,进行“五谈五过关”,并按安全抵押金办法处罚。
(4)严重“三违”,罚款200-400元,进行“八谈”,待岗3-6个月,联保人罚款200元,并按安全抵押金办法处罚,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罚200元。
(5)单位当月“三违”人次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3%以上的,每超一人单位正职罚款50元,累计考核。
当班集体“三违”(3人次以上),扣发责任单位管技人员兑现金额的50%;管技人员违章作业(指挥),按典型“三违”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和电视采访。
(6)实行“三违”积分考核,轻微“三违”积3分、一般“三违”积5分、典型“三违”积15分、严重“三违”积30分。
半年内积30分按严重“三违”论处,做待岗处理,积15分按典型“三违”处理。
(7)党、团员、群监网员、管技人员“三违”的加重处罚。
(8)“三违”人员必须在《违章人员通知单》下发2日内到安监处报到,拖延1天加罚50元。
(9)加强对“三违”人员的帮教管理,以典型案例、现身说教、亲情感召、反“三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
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以上人员,要与“三违”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教。
典型“三违”过“五关”(分管矿长帮教、纪委及团委工会帮教、党支部书记帮教、协安会帮教、亲人帮教),严重“三违”过“八关”(分管矿长帮教、党支部书记帮教、班长帮教、联保人帮教、群安组织帮教、亲人帮教、妇女协安帮教、安监部门帮教)。
典型以上“三违”人员,每季度由职教办组织,集体办班学习三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帮教后月度内再次发生“三违”的,给予帮教人罚款50元。
(10)基层单位要建立“三违”人员档案,重点管理时时帮教。
三违规定
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三违”行为处罚条例第一章共性部分(一)、严重“三违”行为1、无安全措施或无贯彻、无考核,安排生产的罚款100元。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的罚款100元。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罚款100 元。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 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离矿。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罚款100元。
8、作业时,不按规定配戴安全保护用品的罚款100元。
9、不服从管理,顶撞正常行使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离矿。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按照相应价值的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造成各类隐患的相关责任人相互推诿的罚款100元。
12、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罚款100 元。
13、喝酒后上岗的罚款500元,醉酒闹事的加倍处罚。
14、在矿区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先对打架斗殴参与者每人罚款1000元,然后轻伤赔重伤;对参与打架斗殴人员的单位罚款1000元;连带参与打架斗殴人员的单位正职100元;引起打架斗殴的责任人开除离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另做处理。
15、使用非专用乘人设备代步的罚款100元16、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100元。
17、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罚款100元。
18、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罚款100元。
19、重复隐患每条罚款500元。
20、被挂牌停头督办的重大隐患,一次罚款1000元。
(二)、一般“三违”行为1、班中睡觉的罚款50元。
2、固定岗位脱岗、串岗的罚款50元。
3、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
4、上下井不排队、侯车、抢上抢下的罚款50元。
5、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20元。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3篇)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一、违反安全操作规定1.在施工过程中不戴安全帽的,将被罚款5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2.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3.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施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4.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临时交通标志设置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否则工程部将终止合作。
二、不守规章制度1.违反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2.随意更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3.擅自调动乙方人员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4.不按监理要求提供施工日志或隐瞒施工问题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1.违反施工现场环保要求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2.未按要求处理工地产生的废弃物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噪音污染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责令整改。
4.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四、违反质量标准要求1.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更换材料。
2.施工使用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更换设备。
3.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五、危险动作违反安全操作规范1.施工人员无证操作车辆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2.违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警示事项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3.故意破坏、损坏工地设施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以上是对某高速公路工程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范本,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警告、停工、整改等措施的综合处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环保达到相关要求。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2)根据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罚措施:1. 一般三违:- 警告:对于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三违”的定义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行为界定的依据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
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为主,兼顾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充分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遵循科学、实用、易操作的特点定制。
当与上级界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界定执行。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其分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文明生产和违反劳动纪律四大部分,违章作业又分为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火工产品及爆破、顶板管理七部分。
同时按照“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有争议的“三违”现象,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向本单位安监科、矿安委会提出复议。
三、适用范围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适用于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的所有员工。
四、“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由违章指挥行为清单、违章作业行为清单、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清单3部分组成。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张图合计(一)“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指挥行为清单(二)“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作业行为清单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标准按已下发的《“三违”教育处罚实施细则》执行;2 .对违章作业按下列处罚标准执行;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情节恶劣的,经查实后给予重处重罚(由安委会讨论决定但最低处罚不得低于500元)。
“三违”处罚细则
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
罚爆破工200元
73
装药、联线、处理瞎炮时电雷管脚线不按规定扭结成短路。
罚违章者100元
74
裸露爆破。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违章者200元。
75
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罚爆破工100元
76
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机道维护时,不执行防止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开机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32
移架时,移架区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罚移架工100元,有强行穿越人员时罚本人300元.
33
不按规定坚持向采空区注氮,预防自然发火。
“罚业务部室、施工单位各500元,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各50元。
34
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业务部室500元。
98
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查看1年。
99
风筒风门跑风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0
人为损坏风筒.
罚责任人100元,并赔偿。
101
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2
局部通风机无人负责管理或无管理牌。
罚队300元。
130
井下密闭施工不符合要求,出现漏风等意外情况.
罚施工单位500元。
131
放炮不使用水泥炮。
罚施工单位300元,罚放炮员100元。
132
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巷帮,洒水降尘。
罚施工单位200元,罚降尘工50元。
133
不按规定进行个体防护.
赵固二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
赵固二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赵固二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一、一般三违界定范围(一)共性方面1.井下不按规定佩戴或使用矿灯、自救器的(矿灯线打结、自救器无皮套、使用扎带绑扎皮套等)或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衣服、口罩、毛巾、胶靴等);2.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入井人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人员定位卡的或明知定位卡不起作用仍继续使用的;3.井下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的,矿帽未贴帽签或使用他人帽签代替的;4.井下出现闲等、闲坐、卧铺的;5.在矿区内、井底车场及主要大巷随地大小便的,井下乱扔垃圾的,井口20m范围内吸烟的;6.对管理人员制止的不规范行为置之不理而继续违规作业的或谎报单位、姓名的;7.更衣柜、吊篮内存放香烟、火柴、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面重要岗位人员操作期间带手机的;8.不按规定乘罐,罐笼内嬉戏打闹,身体某个部位伸出罐门外,随意敲打罐笼,擅自开、关罐门插销的;9.井下坐、蹬、踏高压注浆管的,对高压注浆管施加外力负重的;10.一般工种无证、冒用他人证件或未按时复审上岗作业的;11.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割煤期间,综采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岩巷放炮、喷浆期间,未佩戴防尘口罩的;12.人员站在车辆边沿或其它有滚动、滑动危险的物体上作业的;13.井上下把钩工未按规定把钩、搜身、开关罐门、目接送罐的;14.不按规定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摆动座椅、打盹睡觉、用手牵拉物体、吃饭;(2)上下乘坐人员途中相遇时,相互打闹等;(3)携带超过1m以上的长物件或超过20kg以上的重物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携带钢丝绳、铁丝、电缆、链条等盘圈的柔性物体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制定专项措施的除外);(4)损坏、盗窃架空乘人装置设施的;(5)不按规定私自摘挂猴车座椅的(中途乘坐猴车)。
15.井上把钩工四点班、零点班不佩戴矿灯的;16.井下临时停车地点未使用便携式阻车器或未按规定掩车的;17.巷道内推矿车、过巷道交叉口、过弯巷时前方有人不吹哨的;18.平巷推车间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推车期间前拉后推或在两侧推车、一次推两辆及以上矿车或将手离开车体让车辆自由滑行的;19.火工品到矿后无特殊情况不及时入井的;20.人为损坏井下五标两警牌板或通风设施类牌板的;21.没有按规定要求安装行人过桥或行人过桥安装不合格的;22.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转期间,不走行人过桥随意跨越的;23.卧底超过500mm没打行人台阶的;24.乳化液泵箱不盖上盖的;25.风动工具无消音罩的;26.在工作区域安排零星工作时,未安排负责人的;27.将有滚动、滑动危险的物体(如手推车、导向滚筒等)放置在斜坡上未采取措施固定的;28.抬长件不同肩的;29.故意破坏安全生产秩序的。
三违行为及处罚办法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对“三违”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暂行规定”一、共性方面(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无规程措施安排生产的,罚款100元;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罚款100元;3、规程所示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4、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200元;5、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罚款100元;6、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罚款100元;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200元;9、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罚款200元;10、瓦斯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罚款100元;11、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罚款100元;12、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罚款100元;13、发生人生事故和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14、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15、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它严重“三违”行为,罚款2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酒后上岗,班中睡觉、打架的,罚款50元;2、下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罚款50元;3、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50元;4、井口把勾工不安规定发送信号的,罚款50元;5、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50元;6、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罚款50元;7、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元;8、在井口20m范围内吸烟或有其它火源的,罚款50元;9、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罚款50元;10、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元;11、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罚款50元;12、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罚款50元;1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50元;1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50元;15、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16、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罚款50元;17、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18、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19、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罚款50元;20、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罚款50元;21、跨越皮带不走专设过桥的,罚款50元;22、各类司机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罚款50元;23、未按规定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罚款50元;24、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元;2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罚款50元;2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元;二、采煤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罚款100元;2、进入采空区的,罚款100元;3、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罚款100元;4、煤机、溜子、皮带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罚款100元;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罚款100元;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罚款100元;7、工作面过断层、老峒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溜子的,罚款50元;2、打眼结束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罚款50元;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罚款50元;4、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罚款50元;5、采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米内有非采机司机工作或逗留的,罚款50元;6、放炮后不按规程措施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放炮倒棚后不处理的,罚款50元;7、不执行先支护后操作顺序的,罚款50元;8、失效支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或倒打的,罚款50元;10、回出的支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2、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勾头的,罚款50元;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罚款50元;1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罚款50元;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罚款50元;16、采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的,罚款50元;17、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罚款50元;18、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的,罚款50元;19、超过最大控顶距不及时支护的,罚款50元;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罚款50元;21、综采工作面无措施放炮或有措施不按措施执行的,罚款50元;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罚款50元;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罚款50元;24、工作面退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25、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罚款50元;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的,罚款50元;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罚款50元;28、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执行由下而上、由老空向煤帮的回料顺序或回柱放顶的分段长度小于规定的,罚款50元;29、切顶线未按规定实用挡矸帘的,罚款50元;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离的,罚款50元;31、用溜子牵引设备或用溜子回料的,罚款50元;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罚款50元;33、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支护的,罚款50元;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罚款50元;三、掘进、维护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维护时空顶作业的,罚款100元;2、掘进迎头未按规定配备、实用安全点柱、撅顶道、十米整体加固的,罚款100元;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罚款100元;4、上、下山掘进时运输安全设施不全的,罚款100元;5、锚杆支护巷道出现截锚杆(索)或少打锚杆(索)行为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未及时用长把工具找掉危岩、活石的;找掉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罚款50元;2、井筒作业时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坠落措施的,罚款50元;4、掘进工作面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顶等隐患不处理,继续施工的,罚款50元;5、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的,罚款50元;6、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未按措施规定执行的,罚款50元;7、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罚款50元;8、进入已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罚款50元;9、不按掘进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罚款50元;10、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的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1、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检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罚款50元;12、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13、锚杆间排距、锚杆距肩窝的距离超过设计200mm 及以上的,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罚款50元;1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罚款50元;1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的;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罚款50元;16、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50元;17、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罚款50元;18、锚杆支护巷道支护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罚款50元;19、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20、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罚款50元;21、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的;处理堵塞的喷射路时喷射口前方有人的,罚款50元;2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的;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罚款50元;23、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的;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的;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罚款50元;24、综掘机作业或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罚款50元;25、综掘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罚款50元;26、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罚款50元;27、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罚款50元;28、非独头巷道两个面相向修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20m 的,罚款50元;29、综掘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切断电源的,罚款50元;四、火工品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时,未设“危险”标志的;搭乘无关人员的;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罚款200元;2、放炮时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的,罚款100元;3、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罚款100元;4、放炮母线未及时扭接成短路的,罚款100元;5、放明炮、糊炮的,罚款200元;6、爆破前放炮工未放出警号的;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未巡视放炮地点的,罚款100元;7、违章处理瞎炮(拒爆、半爆、残爆、丢炮等)的,罚款200元;8、炮眼深度小于0.6m,无专门措施放炮的或炮泥未封满的,罚款100元;9、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罚款200元;10、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的或私藏炸药、雷管的,罚款2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时,雷管箱末低于车厢上缘100mm的,或雷管箱立放、侧放的;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罚款50元;2、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的;运输设施速度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3、将爆炸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罚款50元;4、对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的,罚款50元;5、火工品管理台帐、卡不相符的,罚款50元;6、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存放的炸药超过三箱的或雷管超过300发的,罚款50元;7、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罚款50元;8、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的,罚款50元;10、审批雷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导致清退量超过审批量三分之一的,罚款50元;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器材箱内的,专用器材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罚款50元;12、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罚款50元;13、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的、在警戒线以内及有行人逗留地点的、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平扭接成短路的,罚款50元;14、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罚款50元;15、未按照工作面爆破说明图板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连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罚款50元;16、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短接并悬空的,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罚款50元;17、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装药放炮的,罚款50元;1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罚款50元;19、迎头20m范围内,积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装药、放炮等,罚款50元;20、爆破母线未随用随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等管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罚款50元;21、放炮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款50元;22、放炮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放炮的,罚款50元;2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或放炮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的,罚款50元;2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罚款50元;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到发放点的,罚款50元;26、炮后不检查、遗漏未爆炸药、雷管的,罚款50元;27、炮眼深度为0.6一1米时,封泥长度小于炮眼深度二分之一的,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小于0.5米的,罚款50元;28、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小于1米的,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米的,罚款50元;29、无措施反向装药放炮的,罚款50元;30、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储煤仓或溜煤眼时,严禁使用低于安全等级炸药的,罚款50元;31、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或未按规定留煤垛的,罚款50元;32、放炮员私自转借炸药、雷管的,罚款50元;33、装好未放的炮没交接清楚就离开现场的,罚款50元;34、有突出危险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未按规定的时间、距离躲炮的,未按规定的范围停电的,罚款50元;五、通防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罚款100元;2、矿井、采区(指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4个掘进面同时作业的)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罚款200元;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罚款200元;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罚款200元;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罚款200元;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罚款100元;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罚款200元;8、人为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或任意开停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200元;9、发现火情和其它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罚款200元;10、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罚款200元;11、无措施进人盲巷的,罚款200元;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罚款200元;13、“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位、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罚款100元;14、未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罚款200元;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罚款200元;1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有一个及以上分站或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和瓦斯员携带仪器、仪表现场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罚款100元;22、(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的,罚款50元;2、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和停风不及时撤出人员强行作业的;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悬挂警标的,罚款50元;3、瓦斯员不及时上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4、通防管理牌板未按规定填写的,罚款50元;5、瓦斯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后不及时填写瓦斯手册、牌板的,“三人连锁放炮”未按程度换牌、签字的,罚款50元;6、损坏“通防”设施的,罚款50元;7、掘进工作面装煤或割煤时掐风筒,迎头空风筒的,罚款50元;8、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风门未挂警示牌的或无专人看管的,罚款50元;9、永久风门不闭锁和主要反向风门不连锁的,罚款50元;10、盲巷、密闭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罚款50元;1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罚款50元;12、通风设施附近5m范围内和风门之间存放杂物、电气设备、车辆或作工具房的,罚款50元;13、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的,罚款50元;14、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队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50元;15、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或“一风吹”的,罚款50元;16、一趟风筒有超过3个小破口和一处大破口未及时补上的(迎头20m除外),罚款50元;17、综采面移架、放煤时不及时使用喷雾的,出煤(矸)时不打开喷雾的(煤、矸潮湿手捏成团除外),罚款50元;18、井巷高冒点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或未定期检查的,罚款50元;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罚款50元;20、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的,罚款50元;2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隅角回料带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新增),罚款50元;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50元;23、局扇未设专人管理,风机及风筒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24、采掘机械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的和内外喷雾动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内、外喷雾失效强行产生的,罚款50元;25、采掘工作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罚款50元;六、机电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罚款200元;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罚款100元;3、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罚款200元;4、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罚款200元;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勾保险的,罚款100元;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罚款200元;7、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间隔变压器的,罚款100元;8、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罚款100元;(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罚款50元;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罚款50元;3、在停止运转的皮带或顺槽溜子上行走或作业的,罚款50元;4、没有避开皮带主、副滚筒垛接头的,罚款50元;5、皮带运转时更换托辊的,罚款50元;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实验的,罚款50元;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罚款50元;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罚款50元;9、不执行“两票三制”的,罚款50元;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罚款50元;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罚款50元;12、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罚款50元;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配戴防护用具的,罚款50元;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罚款50元;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盘成“8”字的(开关列车除外),罚款50元;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罚款50元;17、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罚款50元;七、运输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爬皮带、爬车、跳车、蹬勾头(车梯)、骑溜子的,罚款100元;2、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装卸材料未停电的;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罚款100元;3、无措施用皮带或溜子运送物料的,罚款100元;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的;挂勾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勾的,罚款100元;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走勾的,罚款100元;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罚款100元;7、在斜巷中摘挂勾、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罚款100元;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罚款100元;(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接、拆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条器的,罚款50元;2、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戗柱、地锚或打的不合格的,罚款50元;3、皮带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罚款50元;4、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罚款50元;5、绞车护身板打到方向拉车的,罚款50元;6、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车处理钢丝绳的,罚款50元;7、斜巷钢丝绳断丝超过仍然使用的,罚款50元;8、斜巷钢丝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罚款50元;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罚款50元;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罚款50元;11、皮带垛接头,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捆通带皮带的,罚款50元;12、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勾工相互兼任的,罚款50元;13、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勾的,罚款50元;14、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它人员同坐一趟列车的。
员工三违处罚通知单
员工三违处罚通知单
尊敬的领导、同事:
您好!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考勤制度,我司对以下员工因三违行为作出如下处罚通知:
一、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部门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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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违行为及查处情况
三违行为时间考勤记录人事记录
XX XX 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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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核实,上述员工存在上述三违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
三、处罚结果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决定对该员工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2.约见部门主管进行批评教育;
3.记入人事档案,作为该员工考评的重要依据。
同时,提醒各位员工,员工行为是公司的形象,规范的行为举止是每个员工有义务履行的责任,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员工行为规范,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四、其他事项
该处罚通知单自发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如上述员工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诉,否则视为接受。
公司地址:XX市XX区XX大厦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谢谢!。
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
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遏制“三违”行为,防范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矿山生产顺利进行。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选矿安全规程》等规程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公司安监科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其它各部门和各级管理、技术人员应在其职责范围内依照本规定查处“三违”行为。
第三条:“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对“三违”行为人进行处罚时,是承包经营性质的处罚到单位、非承包经营性质的处罚到行为人。
第五条:选矿厂在执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方案期间,其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的处罚按照《选矿厂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制度》的规定扣分。
若选矿厂安全生文明生产考核方案因故停止执行,则其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的处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从业人员发生本规定界定的“三违”行为的,应当按本规定处罚,一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三违”行为的,加倍处罚。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予以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员工因“三违”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调查结论追究责任,“三违”处罚不影响事故处理。
同理,员工因“三违”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将按损失大小追究责任。
第八条:“三违”行为界定和处罚细则一:共性部分1.从业人员酒后上岗的(公司安排的公务接待除外),罚款100元;2.要害岗位、固定岗位睡岗、脱岗、串岗、离岗的、非本岗人员替岗的,罚款50元;3.穿背心、短裤、拖鞋上岗的,罚款50元;4.生产类、维修类岗位穿高跟鞋或露趾露跟凉鞋上岗作业的,罚款50元;5.佩戴较长项链、手链、钥匙链或其它类似物品从事操作机械作业的,罚款50元;6.长发未束扎从事操作机械作业的,罚款50元;7.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带领或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罚款100元;9.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按下列规定处罚: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地面作业罚款50元,井下作业罚款100元;②粉尘环境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的罚款50元;③涉毒环境作业未佩戴防毒面具的罚款100元;④噪声环境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的,罚款50元;⑤烧焊、气割等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的,罚款50元;⑥生产类、维修类岗位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的,罚款50元;⑦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的罚款100元;10.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罚款200元;11.未经安全培训考试以及考核不合格即上岗作业的,罚款50元;12.特殊工种未取得操作证单独顶岗作业者,罚款100元;13.安排有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所禁忌作业的,罚款200元;1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罚款100元;15.擅自涂改、污损、毁坏各种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1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17.在禁烟场所吸烟的,罚款100元;18.下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照明工具或人员定位卡的,罚款50元;19.违反乘罐制度,且不听劝阻的,罚款50元;20.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处罚、不汇报的,罚款100元;21.不服从管理,谩骂、殴打正常行使职责的管理人员的,罚款300元;22.罔顾事实,为“三违”人员讲情或开脱责任的,罚款100元;23.对制止、抵制或举报“三违”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200元;24.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不积极参与或组织抢险救灾的,罚款100元;25.隐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26.带班下井人员跟班不到点,不能和工人同上同下的,罚款50元;27.无故缺席安全检查的,罚款50元;28.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的,罚款50元;29.擅自移除、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的,罚款100元;30.在井下或易燃物附近使用明火、电炉、白炽灯取暖或烧烤物品的,罚款100元;31.违反规定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罚款100元;32.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罚款50元;3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罚款50元;二:机电专业部分1.未经允许进入变(配)电室、绞车房、信号室等要害机电场所的,罚款50元;2.配电室内杂物、灰尘未及时清理的,罚款50元;3.擅自打开配电室防鼠板、网的,罚款50元;4.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擅自带电作业、检修、搬运、移动电气设备的,罚款100元;5.电气检修作业不按规程进行验电、放电和挂接地线的,不实行挂牌管理的,罚款100元;6.未查清电气事故原因而强行送电或未按规定停送电的,罚款100元;7.带电作业未穿绝缘鞋或未戴绝缘手套或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操作的,罚款200元;8.借上游停电,下游无安全措施作业的,罚款100元;9.使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的,罚款100元;10.非电气设备专业人员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的,罚款50元;11.擅自接电,电线裸露或明接头的,罚款100元;12.起吊时人站在物料下方、吊物上站人的,罚款100元;13.起吊作业时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使操作人员误操作的,罚款100元;14.起重物件作业时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按措施施工的,歪拉、斜拖、棱角、锐角不垫好护垫的,罚款100元;15.设备检修不及时、带病运转的,罚款100元;16.设备点检记录不全,不规范的,罚款50元;17.设备裸露传动部位缺少防护罩或防护栏或防护罩或防护栏损坏时仍运行设备的,罚款100元;18.设备运行时,触摸运行设备运转部位或私自打开防护罩、防护栏的,罚款100元;19.在机器运行中,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器的旋转部位的,罚款100元;20.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未停机、断电就排除故障的,罚款100元;21.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未清除周围易燃物的,井下动火作业前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现场未放置灭火器的,罚款100元;23.电耙运行时,防断绳保护装置不完好、不使用的,罚款100元;24.电耙或耙矸机钢丝绳不符合规定仍继续使用的,罚款100元;25.耙矸机没有设防护栏或防护栏不可靠的,罚款50元;26.在罐笼顶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的,罚款100元;27.井筒内或高处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罚款100元;28.装载机、铲运机铲斗内乘人的,罚款50元;29.装载机、铲运机在照明、制动、喇叭功能不齐全、不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的,罚款100元;30.耙矸机、电耙、铲运机、装载机、装岩机周围不安全范围内有人时,开机运行的,罚款100元;31.装岩机、电动铲运机电缆破损未经处理继续使用的,罚款100元;32.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置出现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罚款50元;33.压力容器安全阀未检验、未按规定时间做开启实验的,罚款50元;34.机电设备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的,罚款50元;35.擅自拆除电气设备接地线或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的,罚款100元;36.井下电气设备虚假接地的,罚款100元;37.氧气瓶、乙炔瓶同装一车,使用距离不足5米或放置地点距明火不足10米的,罚款50元;38.进入设备内、仓内、地坑内工作、检修时未设专人监护的,罚款50元;39.进入设备内、仓内、地坑内工作、检修时没有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罚款100元;40.进入设备内维修时,设备开关箱不停电上锁或不设专人监护的,罚款100元;41.对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前,未彻底清洗、未经检验就动火作业的,罚款100元;42.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罚款50元;43.设备检修完毕不及时恢复原有的各种安全设施,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罚款100元;44.无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或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45.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人员定位、通讯装置未随采掘工作面移动的,罚款100元;46.擅自调整、遮挡监控摄像头的,罚款100元;47.井下机电设备的金属部分未按标准进行接地的,罚款50元;48.单独操作电气设备或检修电气设备,并无人监护的,罚款100元。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三违处罚》摘要:“三违”分类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一)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附件:“三违”行为界定通用部分(一)严重“三违” 1、无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三违”范围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强化作业过程控制,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行为,界定惩处尺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的原则是:统一标准,明确范围;以过定处,屡错重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公司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范围界定第四条违章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省地方铁路局、上级单位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违纪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企业规定的工作、生产、作业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指挥是指负责人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七条“三违”分类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
第三章分析处理权限第八条“三违”行为的分析处理权限(一)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检查人员有当场停止其工作的权力。
(二)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做如下处理: 1、分公司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发现的一般“三违”,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将分析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由分公司进行处理。
严重“三违”及带有共性和特殊性的“三违”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分析处理。
2、各车站、车间自行检查发现的一般“三违”,由各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处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并做好“三违”人员分析处理记录工作,如实填记好整改帮扶档案,以备公司检查分析和统计。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一)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给予次要责任人处罚300元;(二)发生一般“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第十条对三个月内发生两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在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三个月内发生三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行政留用查看或开除处分。
“三违”处罚办法“三违”分为轻微...
000000000“三违”处罚办法00000000“三违”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000000处罚等次:000000轻微“三违”(50——100元)。
一般“三违”(100——300元)。
严重“三违”(300——500元)00000000机电类00000000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严重“三违”。
0000001、带电作业、明火操作或甩掉电气安全保护的。
0000002、井下供电出现电缆破口等严重失爆的(露出芯线或导致顶闸或破口长度达100mm或深度达10mm以上)。
000000003、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未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臵而作业的。
0000000004、检修时,开关未打至零位、未挂停电牌;未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谁摘牌、谁送电”原则,私自进行送电。
0000000005、低压设备开关存在多点启动的责任者。
0000000006、发生其他同类性质、违反机电管理制度,可认定为严重违章的行为。
000000007、擅自甩掉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臵的直接责任者。
00000000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臵、保护装臵失灵强行作业的直接责任者。
00000009、带负荷停送电、拆除电缆连接器不停电责任者。
00000010、无计划停电、停风、停水的责任者。
00000000011、保护装臵失灵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000000012、检修溜子、胶带机时不停机、不闭锁作业者。
0000000013、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失效而继续作业的责任者。
0000000001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臵失效的责任者。
00000000015、携带非防爆器材无措施入井或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者。
0000000016、发生其他同类性质、违反机电管理制度可认定为严重违章的行为。
00000000017、配电室无人值班、脱岗者。
00000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般“三违”。
0000001、设备带病强行作业、强行运转情节严重的责任者。
“三违”处罚制度范本(2篇)
“三违”处罚制度范本一、追责制度1. 一旦发现有员工存在“三违”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不论职位高低一律追责。
2. 公司将建立追责机制,严格按照责任链进行追责,首席执行官将对公司高管负责,高管将对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将对团队负责,团队负责人将对团队成员负责。
3. 追责过程中,将严格实施责任分析和调查程序,确保公正、客观、合理。
追责结果将通过内部公示,对相关责任人的职位晋升、薪资福利予以处罚。
二、奖罚制度1. 对于员工表现出的积极、遵纪守法的行为,公司将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荣誉证书等。
2. 对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如下:1) 情节较轻的,将作出警告处罚,并建立档案记录;2) 情节较重的,将暂停或降低绩效考核,暂停晋升及奖励资格,并进行适当的重新培训;3) 情节严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包括降职、停薪留职、解雇等。
三、监督制度1. 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任何员工发现有“三违”行为的情况,有义务向上级报告。
2. 上级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对涉事员工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处理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3. 公司还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可靠的举报线索的员工,将予以奖励和保密处理。
四、宣传教育制度1. 公司将定期组织“三违”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2. 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公司将利用内部媒体、公告栏、员工手册等渠道,广泛宣传“三违”行为的危害性和处罚结果。
五、完善制度1. 公司将定期评估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
2. 公司将不断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好的经验,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度。
3. 公司将定期开展“三违”行为的统计和分析,为制度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以上是我公司制定的“三违”处罚制度范本,希望通过该制度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预防“三违”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煤矿“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煤矿“三违”行为处罚规定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管理,规范对“三违”行为的处罚,减少“三违”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对共性“三违”行为的处罚1、入井人员未戴安全帽、穿化纤衣服、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者,给予200元处罚;喝酒入井者,给予300元处罚; 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者,给予500元处罚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2、井口检身工未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的,每人次给予100元处罚。
3、在井下随意将安全帽摘下或未系安全帽带者,给予100元处罚。
4、井下作业人员在岗中睡觉者,给予200元处罚;岗位工(含地面)在岗中睡觉者给予300元处罚,脱岗者给予500元处罚。
5、岗位工未在现场交接班者给予300元处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者给予200元处罚,脱岗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按规定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入井而未携带(含未开启)者,每次给予300元处罚。
7、在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者,给予5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者,给予500元处罚;在井下乘坐矿车、皮带者,井下、地面“扒、蹬、跳”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9、强行闯入任何设岗警戒区域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0、破坏矿井安全设施、仪器仪表及机电设备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1、偷盗矿井设备、材料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进行施工作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2000元处罚。
13、对违章指挥者,班组长给予1000元处罚;区队长给予2000元处罚;矿副总师以上领导给予3000元处罚。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分析追究相应责任。
14、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200-1000元/条的处罚。
15、作业现场存在威胁安全的隐患,未整改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指挥者和作业者,分别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三违”处罚制度模版(三篇)
“三违”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第二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民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
第三条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2.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3. 不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履行职责;4. 擅自离岗或旷工;5. 私自带宠物或禽禽兽兽进入企业场所;6. 未经批准而外出;7. 迟到早退;8.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企业场所;9. 盗窃、侵占、抢劫企业财物;10. 接收非法私利,违反职务行为规定;11. 违背企业信誉和形象,损害企业利益;12. 其他违纪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纪行为的处罚程序,明确处罚的权力机关和程序,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涉事员工。
第六条涉事员工在收到调查结果通知书后,有权利进行申辩,并能够提出相关证据。
第七条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和员工的申辩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涉事员工。
第八条涉事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单位申诉。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九条对于涉事员工的违纪行为,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暂停职务;5.降低岗位职级;6.停职查看;7.解职;8.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处罚执行和备案第十条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企业应当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涉事员工,并在员工档案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处罚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员工无罪或处罚不当,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如确属误会或不当处理,应当恢复员工的权益并撤销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
********项目部对分包商“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一、“三违”的识别“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z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职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臵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动纪律的识别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违”人员处罚标准
天誉煤矿“三违”处罚规定(试行)第一部分:综合部分处罚规定1、对上级安全指令、文件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罚款100元。
2、对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罚责任技术员100元。
3、发现“三违”不制止、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罚的同“三违”者同罚。
4、对举报“三违”的人员打击报复的给予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
5、验身员、安检员班中脱岗,对其给予100元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开除矿籍。
6、井下各种记录不及时或按规定填写,每次罚款20元。
7、乘坐运行皮带、溜子、攀爬运行中的矿车,矿属各区队,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项目部的,罚款10000元,并开除。
8、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9、无规程、措施擅自组织施工的,罚款1000元。
10、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或被有关部门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而不安排落实整改的,罚款500元。
11、对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定位仪、喝酒的,一律不许入井,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12、刁难、谩骂、殴打安检员或瓦检员、检身员的,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13风水、液压管路连接未使用专用“U”型卡子的每处罚款50元。
14、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
16、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回复的,每次罚款100元。
17、井下不系帽带或采掘面工人自救器离身3米以外,每次罚款30元。
18、出现其他“三违”现象的,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
第二部分:采煤部分处罚规定1、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发现每缺一颗单体支柱罚款50元,超过三颗罚当班班长100元。
2、超前支护支柱失效或支柱不挂防倒柱绳的每棵罚款50元。
3、单体支护柱距、排距超过规定每处罚款50元,超过5处罚班长50元。
4、发现一处悬顶超规程规定而不立即处理者罚责任人员100元。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____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____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____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____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____元,操作者罚款____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____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____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____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____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____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