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章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章程引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分会,致力于深入研究科技管理领域的理论、实践以及政策,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管理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章程进行评估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分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以及工作职责。
一、章程背景和宗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的章程制定背景是为了推动科技管理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创新,促进科技与教育事业的良性互动。
分会的宗旨是围绕科技管理的核心议题,推动学术交流、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国家科技管理和高等教育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组织结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
主席团是分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秘书组成。
理事会是由学术研究机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术交流和研究项目的计划,并监督分会的日常运作。
秘书处则是分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分会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为会员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分享与交流。
2. 科研项目评审与资助:分会通过召开专家会议,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并为优秀的科研项目提供资助和支持,以推动科技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创新。
3. 学术刊物的编辑与出版:分会负责编辑和出版学术刊物,如《科技管理研究》等,以宣传和推广科技管理领域的学术成果。
4. 开展调研与政策咨询:分会组织调研与政策咨询活动,针对科技管理领域的重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会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组织的活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科技管理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分会在科技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
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使我校教研课题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立项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二条立项范围凡有关学校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各方面的科学研究与改革方案。
第三条申报条件(一)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在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并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研究能力。
(二)课题组成员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
(三)凡已承担教学研究课题尚未完成,或到期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新课题。
(四)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申请的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保证申报的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清晰,方法和措施得当,成果要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第三章课题申报与评审程序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发布有关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信息,统一组织、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第五条各教学院(部)和有关部门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单位(部门)教研项目申报工作。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XXX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并经所在教学院(部)和部门签署意见后集中报教务处。
第六条申报课题汇总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审阅,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指标对上报课题进行逐一审查,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立项课题和课题资助类别(校级教研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而后由教务处签署专家组评审意见。
第七条对国家、省有关部门或团体下达的研究课题及我校确定的重大课题,教务处采取公开招标、公开答辩及论证的方法确定课题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
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以下简称“学会”)对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推动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会科研课题的研究,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来华留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来华留学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来华留学教育的繁荣发展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须遵循下述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有利于调动广大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3.课题要紧紧围绕外国留学生事业的发展,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
鼓励对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前沿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进一步加强特色性课题的研究。
第四条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从事及关注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的申报课题。
第五条学会成立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领导课题的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课题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管理科研课题;宣传推广优秀课题成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学会科研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委托课题。
一般课题由学会发布课题指南,各单位根据课题指南申报,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公布立项;委托课题是根据上级部门和学会的工作需要,设定专门的课题,委托某一机构进行研究,并对课题研究人员、研究经费、研究进度和研究成果等做出要求。
第七条学会定期发布课题指南及申报通知。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024学校课题管理条例
2024学校课题管理条例
根据2024学校课题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些规定:
1. 课题立项: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课题立项的管理工作。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业领域向教务部门提出课题申请,申请需要包括课题的背景、目标、研究方法等相关信息。
教务部门将对课题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
2. 课题经费管理:学校将专门设立课题经费进行管理。
立项的课题可以申请经费,用于支持研究过程中的实验、数据采集、资料购买等相关费用。
申请课题经费需要进行严格的预算和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课题执行管理:课题执行阶段,研究者需要按照立项时的计划和要求进行研究工作。
学校将组织中期和结题评审,研究者需要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并进行专家评审和答辩。
评审结果将作为决定课题质量和研究者绩效的重要依据。
4. 课题成果管理:研究者需要在结题后提交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发明创造等。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5. 课题成果的使用、转化和开放:研究者可以根据课题成果进行学术交流、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等。
学校鼓励研究者将成果进行开放共享,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6. 课题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课题管理制度,定期对课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学校还将鼓励对优秀课题管理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根据毘沙门天大学2024学校课题管理条例总结的一些规定,具体执行细节还需要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进行确定。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1. 概述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是为了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本文将从项目立项流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教师科研项目的相关内容。
2.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申报立项、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
在申报立项阶段,教师需准备项目申请书、研究方案和预算等材料,并向学校提交申请。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
项目实施阶段,教师需按照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定期向学校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结题验收阶段,教师需编写结题报告,并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成果管理等方面。
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学校需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在项目成果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成果鉴定机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式。
学校可以通过对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来评判项目的绩效。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外部评估,以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5.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意义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对于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科研项目,教师可以拓宽学术视野,增强科研能力,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水平。
6.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难点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存在一些难点。
首先,教师在科研项目立项中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到教学工作的开展。
其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竞争激烈,项目立项难度较大。
再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有限,难以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
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分类L按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类。
按照科研项目的来源可分为:(一)纵向项目,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地市级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与其他单位协作研究的项目。
(三)校级项目,指我校列入计划的项目。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3.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参与有影响的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并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二、课题的申报1.全体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均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研处。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中级职称或在科研上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教师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市、校级科研项目。
3.一般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一般应控制在10人以内,市级、校级项目应控制在5人以内,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或所在系部(处室)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不予上报。
4.校级课题每学期初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校级以上课题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并报教研处备案,或由教研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的立项1.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筛选,凡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可同意申报为个人课题或申报人负责(主持)的课题组课题,被批准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并正式立项。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XXX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课题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根据市、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特制定。
第二章组织学校科研工作由课程处具体负责,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
课程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设分管科研主任1名,专职科研员3名,兼职科研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包括: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制度和评价办法;2.负责学校各级课题的指导和监管,如督导课题的申报、开题、结题等,指导课题研究的开展和课题资料的整理;3.负责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校内交流活动;4.对课题组和教师个人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5.组织各类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以简报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6.收集教师科研论文,定期编辑成册;7.负责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等重要文档资料和珍贵图片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8.对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9.根据各类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第三章选题与申报学校承担的课题按立项审批单位划分为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
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的选题范围和时间分别由XXX、XXX、XXX决定,课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教师进行选题和申报。
校级课题的选题范围根据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确定,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课题招标活动,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审批。
第十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人员协调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第十一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研究能力。
第十二条规定同一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在此限),所申报课题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关于科研立项课题管理的暂行规定
XX学院关于科研立项课题管理的暂行规定一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校科研立项课题质量,保证立项课题按质按时完成,促进学校的科研和学术研究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一本规定所指的科研课题分为校内课题和校外课题,或纵向与横向的两类课题。
一一一科研立项课题经费指课题批准单位资助的经费(简称资助费)和课题主持(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按一定比例配套资助的经费(简称配套费);自筹课题和校立项课题的经费属于资助经费;多个单位立项,其配套经费按资助费最高项配套资助费。
一一一校内科研课题立项管理工作由校科研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校外课题主要由各部门或个人自行争取,科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协调。
第二章校外立项课题经费资助第五条校外立项课题,专指本校的教师及研究人员获得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批准的科研立项课题,或专业研究学会批准的科研立项课题,或与企事业等部门联合研究的重要科研课题,或相关组织委托的研究课题,即除校内课题外的纵、横向课题。
第六条科研立项课题获批准后,其项目主持人应携带填写完整、规范的科研课题立项批准书正本到科研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经科研主管部门确认的校外立项课题,学校对其提供一定比例经费,进行配套资助。
学校提供配套经费及资助经费的课题项目类型与金额分别为:1、国家级立项课题,按批准机关下拨的科研准资助经费基数的1:1.5进行配套资助;本级立项的自筹主课题、子课题分别按20000元、8000元给予资助经费;本级资助课题的两项经费总额低于自筹课题资助经费,按自筹课题资助经费的金额予以资助;2、省、部级立项课题,按批准机关资助经费基数的1:1配套资助;本级立项的自筹主课题给予10000元资助;本级自筹立项子课题给予5000元资助;本级资助课题的两项经费总额低于自筹课题资助经费,按自筹课题资助经费的金额予以资助;3、市、厅级立项课题,按批准机关资助经费基数的1:0.5配套资助;本级立项的自筹课题给予2000元资助;本级资助课题的两项经费总额低于自筹课题资助经费,按自筹课题资助经费的金额予以资助;4、全国或省专业学会的科研立项课题,按批准机关资助经费基数的1:0.5配套资助;5、委托的课题项目承认其课题级别的层级,但学校不资助经费或配套资助经费。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科研课题管理办法(5篇)科研课题管理办法1为加快我县教育发展,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教学育质量,切实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选择和确定1、教育科研课题来源于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实际需要,来源于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选择对学校教育教学具有促进作用的课题,或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重大参考价值的课题。
3、课题选择前要对课题完成的可能性进行论证。
4、选择课题时要考虑主观条件。
要从科研验人员的学识水平、操作水平、计划组织以及实验单位的人、财、物等诸方面进行考虑,选择适宜的课题。
二、课题的管理1、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申报的他人已经批准的国家级、省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须经过县教育科学领导小组认可后向上申报,列入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管理范畴。
凡未经过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可自行申报的不列入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管理范围,学校评估、教师评优、职称评定不予认可。
2、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我县实际,课题管理分为二级,即县级和校级。
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我县申报的已被批准省级课题(包括子课题)、市级、县级立项课题,学校负责管理校级立项课题和校本教研课题。
3、所有课题的管理,均实行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同县教育科研部门共同管理,课题管理列入对学校评估考核内容。
4、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全县教育科研课题进行宏观指导,帮助学校对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
5、各级学校和课题组承担各自的职责。
三、课题申报人、负责人承报单位1、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负责人,省级课题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市级课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如果申报人不具备上述职务,须由同专业的高、中级人员两人担保推荐。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每一申报人同一时间内不能申报或为主承担两项以上研究课题(含上级单位委托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是一个专注于高等教育研究、交流和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学术组织。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积极开展高教科研课题研究,以解决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重要问题,并提供科学的政策建议和实践经验。
高教科研课题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高等教育领域中提出的一系列
研究方向和问题,涵盖了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和方面,包括教学改革、课程设计、教师发展、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学术研究等。
这些课题旨在针对高等教育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战略和政策支持。
高教科研课题的开展涉及多种研究方法和手段,包括调查研究、实证研究、案例分析、对比研究等。
研究团队由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通过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对高等教育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研究成果不仅为高等教育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了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也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提供了实践指导和学习借鉴。
同时,研究
成果也被其他研究机构和学者广泛引用和借鉴,推动了高等教育领域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
未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继续开展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并进一步深化在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
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3月25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三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院所及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长、广大教师的立项申请。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指导秘书处制定并发布科研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对重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第六条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申报;组织开展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的立项审批;指导所属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对规划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组织课题成果宣传推广等。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第七条中国教育学会委托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依照本办法对相关规划课题实施管理。
分管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评审;负责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十一五”规划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机遇期的重要时段。
党和国家的“十一五”发展规划突出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最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党中央又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号召。
这些都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也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课题。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研究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全局出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把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为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发布如下:一、科学发展观与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推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2.如何理解和实施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3.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体系的科学规范与发展研究4.中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和在这一阶段的科学发展策略研究5.高等学校如何实现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6.我国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强国的现实差距,以及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策略研究7.建设创新型国家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8.高等教育如何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文化、军事等方面发展的需要研究9.高等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10.高等教育在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研究11.“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研究12.“十一五”期间及2020年前高等教育发展目标、资源需求及发展战略研究13.我国高等教育的地区发展、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等问题的研究14.2020年前适龄人口变化与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研究15.我国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由此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变化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影响与对策研究16.高等教育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17.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与就业问题研究18.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19.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2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21.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22.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23.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研究24.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的对策研究25.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比较研究26.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研究27.近年来国际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研究28.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对高等教育的影响研究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1.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宏观调控手段研究2.省级政府对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管理问题的研究3.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研究4.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民办教育发展、公办学校多种办学模式等)5.加强高校科技创新与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与机制研究6.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7.中国特色院校研究的理论与方法8.大学基本问题研究(大学本质、理念、精神、文化、使命、职能及大学分类研究)9.现代大学制度研究10.大学管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11.大学办学成本研究12.大学科研研究13.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14.大学生学习问题研究15.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三、党建、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2.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问题研究3.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特点及教育规律研究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6.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职责和作用研究7.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与队伍建设研究8.大学生社团、社会实践与校园文化建设研究9.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研究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研究3.在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战略机遇、挑战与对策研究4.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新挑战研究5.国际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与新挑战研究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7.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与评估体系建设研究五、教师队伍建设研究1.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研究2.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强化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研究3.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研究4.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研究5.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6.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途径与方法研究六、教育理论研究1.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研究2.共和国老一辈教育家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研究3.素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研究4.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5.文化素质教育、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研究6.中国传统教育与教育现代化研究7.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与创新研究8.高等教育学科和方法论研究七、学会工作与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1.学会自身建设与发展问题研究2.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形式、途径、方法、内容的探索与创新3.教育研究机构与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为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研究4.政府职能转变与充分发挥学会“研究、咨询、中介、服务”等功能的关系研究5.学会系统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
赵淑梅 杨立军 吴博、 卢子洲 林金辉 庞海芍 周晓林、 雷晓蓉 许杰 蒋楠 朱红 赵震 欧七斤 贺向民 姜钢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 教学研究分会、教 育信息化分会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 分会(筹) 大学素质教育研究 分会 档案工作分会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北京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留学生教育管 理分会 教育部考试中心
汪玲 罗长坤 郑庆华 杨若凡 张永洲
复旦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 会 武昌理工学院 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 会
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重庆市高教学会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 上海电机学院高教学会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重大攻关课题 重大攻关课题 重大攻关课题 重大攻关课题 重大攻关课题
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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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拖延:根源、施测及其有效干预-以传统方法及大数据 挖掘为视角 基于思辨能力培养的大学英语阅读模式构建 信息技术背景下高校多维度教育教学体系创新 汽车专业人才培养与校企合作教学经验研究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分类转型发展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工程管理类专业智慧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 高等医学院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的现状分析及 发展策略研究 基于器官系统课程模式的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研究 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 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深度融合的路径与实践 高职项目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证研究 高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教改经验综合研究——以 LED 封装与检测技术课程为例 “互联网+”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的创新与实践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基金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基金概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基金(下文简称“学会科研基金”)是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简称“学会”)设立的专门用于支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资金项目。
学会科研基金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提升和发展。
本文将介绍学会科研基金的背景、目的、申请流程、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背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基金成立于年,是学会重要的科研支持机制之一。
学会科研基金旨在鼓励高等教育工作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和学术交流平台,以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研究和学术进步。
目的学会科研基金的主要目的是:1.提高高等教育科研水平:激励高等教育科研人员深入研究,提高科研水平,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2.支持重点课题研究:资助那些有望对高等教育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
3.促进学术合作交流:通过学术研讨会、项目汇报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促进高等教育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申请流程1.项目申请学会科研基金设立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方向和范围,具体信息会在学会网站以及相关通知渠道上公布。
申请人需要详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自己的研究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计划、研究背景、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3.提交申请申请人按照学会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会指定的联系人或拟项目负责人。
4.项目评审学会科研基金设立了严格的项目评审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与权威。
评审过程包括专家评审和学会内部评审。
5.结果通知评审结束后,学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项目评审结果。
通常会包括项目是否获得资助以及资助金额等信息。
项目评审学会科研基金的项目评审采用匿名评审制度。
专家评审会根据研究计划的优劣、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和实施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估。
评审结果将会综合考虑,并由学会内部审核委员会最终决定是否资助。
资金使用获得学会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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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
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
项课题。
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或单位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五份;
2.申请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自所在系统的高教学会、专业研究会,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4.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评审时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
凡申报资助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数额要恰当,预算要合理。
凡申报自筹经费的,经费预算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在所在单位的意见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5.明确课题完成时限。
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6.须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印制的规范的立项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加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