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规高规合订本
《解读新高规》课件
《新高规》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影响和改变
1 2 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新规对城市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 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提高城市品质和生活质量。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在智能化方面,规定要求建筑物必须 具备智能化系统,包括智能化设备、 智能化管理等方面,以提高建筑物的 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建筑消防和安全疏散的规定和要求
《新高规》对建筑消防和安全疏散也提 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消防方面,规定要求建筑物必须配备 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ERA
《新高规》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和改变
促进建筑行业技术创新
新规对建筑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促使企业加大技术 创新力度,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能。
提升建筑行业整体水平
新规的实施将促使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包括设计、施工、材 料等方面,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向发展。
促进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02
《新高规》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建筑设计和安全性能的规定和要求
建筑设计和安全性能是《新高规》中 非常重要的规定和要求,主要涉及到 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抗震设计、消防 安全等方面。
在抗震设计方面,规定要求建筑物必 须进行抗震设防,并采用适当的抗震 措施,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在结构安全方面,规定要求建筑物必 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建 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
《解读新高规》PPT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消防建规高规合订本
合订本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包括住宅、 办公楼、商业中心、工厂等。
消防安全
合订本规定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消防设施、疏散通道、 消防器材等,以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城市规划
合订本还适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为城市提供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 促进城市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消防设施配置对比
火灾自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 置、功能和联动要求更加严格,提高 了火灾预警能力。
合订本中还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泡 沫灭火系统等其他消防设施的配置要 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合订本中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 网、喷头、控制阀等组件有更加具体 的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对比
合订本实施案例
某市住宅小区
该小区按照合订本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配备了完善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提高了 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保障。
某大型购物中心
该购物中心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参照合订本的要求 ,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了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
某工业园区
该工业园区在规划和建设中遵循合订本的标 准,提高了园区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为企 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消防安全责任制
合订本中强调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各相关方 的职责。
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合订本中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 识和自救能力。
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
合订本中规定了火灾隐患的排查、记录和整改要求,强调了火灾 隐患的及时处理。
合订本应用与实施
05
合订本应用范围
灭火救援设施对比
消防车道与救援场地
01
合订本中对于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救援窗口的设置要求更加
《高规》VS《高低规》合订本要点对比汇报-2014.06-RJA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窗口的玻璃应易与破碎,并应
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
志。
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1000 m2, 地下设备用房
1000m2
设备用房区域 2000 m2。
防火分区面积
地上建筑:2000m2
地上建筑:3000 m2
可扩大至
地上商业:4000m2
地上商业:4000m2
2000 m2;
对相关专业影 响
液体储罐: 除新增条文,其它保持不 变
3.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 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液体储罐:(新增条文) 当总储量大于 15m3 时,其布 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2 节的有 关规定;
明确为设置在 建筑外,明确 大于 15m3 时 的设计要求。
消防车道、场 地和救援设施
消防车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
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
9
消防设计
《高规》GB5004595(2005 年版)
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4 年 6
6
消防设计
《高规》GB5004595(2005 年版)
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 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 切断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4 年 6
月 20 日定稿(第五次报批 稿))
于 1m3、不大于 4m3 的独 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 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 5.4.17 的规定
超高层建筑防 火间距做了加 强。
4
消防设计
总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解读新高规共134页
概念设计反映的具体的设计工作中大体有以下内容:
1.明确设计目标(三个水准设防),即大震不倒,中震 可修,小震不坏等就是抗震设计的基本目标。为了实 现这一目标,就要进行二阶段抗震设计。即第一阶段 应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的抗震要求,为此, 应按多遇地震(即比设防烈度低1.55度)的地震动参 数计算地震作用,进行内力组合、截面配筋计算,并 相应采取构造措施保证结构的延性,使之具有与第二 水准(设防烈度)相应的变形能力,从而实现“小震 不坏、中震可修”。第二阶段设计:对地震时抗震能 力低、容易倒塌的高层建筑结构,要进行薄弱层的塑 性变形验算,并采取措施提高薄弱层的承载力及变形 能力,使薄弱层的塑性水平变位不超过允许的变位。 2. 结合建筑、设备、地质等形成一个结构模型,包括: 结构体系,基础形式,三缝,构件尺寸,计算简图等。 3对结构计算书结果进行评估,确定各结构构件的安全 度。 4 对理论分析结果进行补充,如加强,调幅等。 5.设计好保证结构能发挥作用的构造措施。
⒋地震作用增加了长周期反应谱.不同阻尼比的调整¸双向地震作用计 算以及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最小值的规定;地震作用计算的 底部剪力法移入了附录;增加了结构在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考虑偶 然偏心的规定;
⒌调整了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增加了B级高度高层建 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及高宽比限值,对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的规则性, 作用效应计算及构造措施提出了比A级高度更严的规定;
⒓调整了柱轴压比限制条件及加密区箍筋的构造措施;
⒔调整了构件最小配筋率等构造措施,增加了柱,剪 力墙箍筋配箍特征值要求;
⒕调整了钢筋混凝土构件受力钢筋锚固和连接的有关 规定;
⒖增加了剪力墙轴压比限制条件以及约束边缘构件的 规定,调整了构造边缘构件的有关要求;增加了具有 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设计规定;
《建规高规合订本》课件
绿色化
合订本将更加注重绿色建筑和节 能减排,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
发展。
人文化
合订本将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关 注建筑使用者的需求和体验。
合订本对未来建筑行业的影响
促进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
合订本的修订和完善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整 体水平。
推动建筑技术创新
合订本将鼓励建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推动建筑行业的进步。
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CHAPTER 03
《建规高规合订本》的实践 应用
合订本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与构造
合订本提供了建筑设计方面的规范和 标准,有助于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遵 循相关规定,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
合订本对于建筑结构、构造等方面有 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设计师合 理选择建筑材料、结构形式等,提高 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建规高规合订本》 PPT课件
目录
• 《建规高规合订本》概述 • 《建规高规合订本》的主要内容 • 《建规高规合订本》的实践应用 • 《建规高规合订本》与其他建筑规范的关
系 • 《建规高规合订本》的未来发展
CHAPTER 01
《建规高规合订本》概述
合订本简介
பைடு நூலகம்
《建规高规合订本》是将《建筑 规范》和《高层建筑规范》两个
提高建筑品质
合订本将注重提高建筑品质,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健康的 建筑环境。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与其他建筑规范的协同作用
共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协同作用,各种建筑规范可以共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品 质和安全性。
互相借鉴与完善
2015《建规》、《高规》答疑手册解读
建规\高规修订后重点条文分析对比(民用建筑部分)王渭云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规范技术研究室“高规”国家标准管理组“高规”于2005.10.1实施;“建规”于2006.12.1实施。
通过本次对两部规范的修订,减少了原来存在的矛盾,统一了一些条文, 更有利于理解和执行。
“高规”、“建规”有关条文的比较1.适用范围:建规: 高规: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 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 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1.0.3 本规范不适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及其群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2.建筑高度标准:建规高规1总则: 1.0.2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沿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高度内。
2术语: 2.0.2 建筑高度building altitud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沿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3.建筑层数计算标准:建规:高规:注: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无明确条文规定,由于“高规”规定居住建筑是按层数计算,公共建筑是按米数计算,所以对于住宅建筑层高的计算应按《住宅建筑规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2015《建规》、《高规》答疑手册概述
建规\高规修订后重点条文分析对比(民用建筑部分)王渭云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规范技术研究室“高规”国家标准管理组“高规”于2005.10.1实施;“建规”于2006.12.1实施。
通过本次对两部规范的修订,减少了原来存在的矛盾,统一了一些条文, 更有利于理解和执行。
“高规”、“建规”有关条文的比较1.适用范围:建规: 高规: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 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 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1.0.3 本规范不适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及其群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2.建筑高度标准:建规高规1总则: 1.0.2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沿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高度内。
2术语: 2.0.2 建筑高度building altitud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沿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3.建筑层数计算标准:建规:高规:注: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 无明确条文规定,由于“高规”规定居住建筑是按层数计算,公共建筑是按米数计算,所以对于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建规》、《高规》答疑手册
《建规》、《高规》答疑手册D3.建筑层数计算标准:4.商业服务网点定义:(1).使用性质:仅限于小型营业性用房,例如: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
(2).设置位置: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3).允许面积:用房面积不超过300m2。
(4).耐火极限:楼板:不低于1.50h;隔墙:不低于2.00h。
(5).网点隔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问 : 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答:(1).根据“建规” 5.3.5条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内不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2).如果二层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作为辅助用房,楼梯不做防火要求(如照片所示);如果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其楼梯宽度、坡度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
并且网点内任一点到首层疏散门的距离应满足“建规”5.3.13条第4点的要求。
(共同学习本条具体内容)5.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6.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h):7.自动扶梯:8.木结构建规:5.5 木结构民用建筑5.5.1当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满足表 5.1.1 的规定时,木结构可按本节的规定进行建筑防火设计。
引入《木结构设计规范》中第10章“木结构的防火”内容。
注:1 屋顶表层应采用不可燃材料;2 当同一座木结构建筑由不同高度组成,较低部分的屋顶承重构件必须是难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5.5.2 木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层。
不同层数建筑最大允许长度和防火分区面积不应不应超过表5.5.2的规定。
表5.3.3的规定。
表5.5.3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0m。
5.5.5 两座木结构建筑之间及其与其它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 外墙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10%时, 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5.5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意见讲稿合订本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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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
3.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 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经防火保护后的构件整体的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旧规范
《建规》3.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 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改动
新规 范的 要求 概念 外延 大了
Company name
第二章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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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
2.0.18封闭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 防火分隔设施,以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 梯间。
旧规范
《建规》2.0.18封闭楼梯间用建筑构配件 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改动
新规 范要 求更 严格 了。
旧规范
3.2.4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 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 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 2 丁、戊类厂房(仓库)。
改动
新规范 更加规 化,要 求更加 详细化。 增加了 第2条 规定, 并在第 1、3条 增加了 梁、柱、 屋顶承 重构件。
Company name
第二章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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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屋顶突出结构
Company name
第二章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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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不同屋顶结构
Company name
第二章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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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单层公共建筑
Company name
第二章 术语
建规高规合订本ppt课件
新规范 对
3.1.2 关于厂 房火灾 危险性 增加了 第3条 规定。
24
.
类 别
1 2
3
表2 可不按物质火灾危险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
最大允许量
火灾危险性的特性
物质名称举例
与房间容积 的比值
总量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汽油、丙酮、乙醚 0.004L/m3 100L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5
.
章节变化
▪ 另新增附录: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法》 《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
火设计要求》
6
.
新规范整体变化趋势
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 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 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 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 更加紧密。
因此,《规范》整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工
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通用性
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对于进一步提升建
筑物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 2
.
章节变化
❖ 原规范第一、二、三、四、七、九、 十、十一、十二章节未作调整,调整了 民用建筑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章节,新 增了消防救援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置场 所章节。
❖原有木结构民用建筑单成章节,并可用
于工业建筑中。
3
.
目录
1.整合《建规》和《高规》的目的和意义 2.章节变化 3.新规范整体变化趋势 4.第一章 总 则 5.第二章 术 语 6.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7.第四章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 8.第五章 民用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规》《高规》合并解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规》《高规》合并解释-----给排水.电气.暖通主讲内容现行规范相关条文 关条文新规范 说明修改条 修改条文 相关解释合并背景,相 关建筑规范及给 排水专业规范解 释一 规范合并的背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标函2009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 》的要求,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在2011 年实施。
为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合并后的新 规范,及时了解和掌握即将实施的新规范制定的 主要内容,我们举办此次《建规》和《高规》合 并后机电专业重点条文的解析和常见疑难问题分 析交流会,请大家共同探讨和学习。
二 规范适用范围现行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 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 5 厂房; • 6 仓库; •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 9 可燃材料堆场; • 10 城市交通隧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新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 1 厂房 • 2 仓库 • 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 4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 5 可燃材料堆场 • 6 民用建筑 • 7 城市交通隧道 • •说明如上所示,现行规范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是分 开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 发布,将要合并的新规范,把《建规》和《高规》将合并在一 起,其适用范围也是合并在一起,原分开9层及9层以下和10层以 上分开不同的规范,现把民用建筑汇总在一本之中,便于查找和 归纳,不易造成混乱。
对《高规》和《建规》中部分条款的理解
对《高规》和《建规》中部分条款的理解
黎仿乔;李建忠
【期刊名称】《暖通空调》
【年(卷),期】2007(037)012
【摘要】结合工程设计中发现的问题,谈及对《高规》和《建规》中部分条款的理解,对排烟设施的设置限定范围、限定条件以及自然排烟的限定条件、补风的设置依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总页数】4页(P50-52,40)
【作者】黎仿乔;李建忠
【作者单位】北京天地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0080;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8
【相关文献】
1.对《高规>若干防排烟条款的理解 [J], 渠谦
2.建规及高规的若干问题分析探讨 [J], 梅治桥
3.《建规》与《高规》中若干问题分析 [J], 姚斌;殷友好
4.对"建规"第8.6.3条和"高规"第7.4.8条的理解 [J], 陈春喜;金云霄;李全营
5.对《高规》若干防排烟条款的理解 [J], 李江;张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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