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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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概念 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的根本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只有实 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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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 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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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我国于2015年1月1日,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对以往出现的环境问题都进行了规定。 国家对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更加严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第41条到45条,都对排放污染物 作了相关的立法规定。政府监管部门也起到了监督管理作用,不再是一味地采用自由放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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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制作人:彭景
冷布扎西
如何建设生态文明
一、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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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完整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需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 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的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制度 :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 标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 在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考核生态环保指标。严格领导干部 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 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第四十四条 Nhomakorabea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国家实行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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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生态红线:为维护国家或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据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保护 需求,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 态文字
内容:第一条是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红线。指的是水源涵养区,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
水等。城市发展需要安全健康的水源,这是一条经济社会的生态保护安全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 底线,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第二条是生态脆弱区 或敏感区保护红线。即重大生态屏障红线,可以为城市、城市群提供生态屏障。建立这条红线, 可以减轻外界对城市生态的影响和风险。广东韶关便是珠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第三条是生 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这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红线,是为保护的物种提供最小生存面积。红 线就是底线,如果再开发就会危及种群安全,非常紧迫。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指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 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