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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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1、主要容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2、国库单一体系及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
包括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用于财权授权支
付和清算;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为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3、实行集中收付的意义
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
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
二是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增强了国库的资金调度能力;国库部门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三是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
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皮。
改革后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部门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
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是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
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
已不可能。
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
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
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六是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
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人行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管理部门
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预算执行系统传送到国库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资金到位时间提前。
4、运行现状
我县于2005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1年正
式上线预算执行系统,2016年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也实施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在规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全县应纳入集中支付的县本级预算单位77个、二级及附属事
业单位129个,乡镇办事处预算单位234个,现已全部纳入集中支付管理。
二是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各种专项资金、非税资金以及改革前预算单位留存的自有资金。
三是增强了财务管理观念,强化了财务管理职能。
单位从上到下改变理财观念,增强预算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观念,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高。
实行改革后,预算单位对每笔资金的使用从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到使用都要参与,保证了单位财务管理职能更好发挥,强化了单位财务管理职能。
四是强化了预算约束,增强了预算单位“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的意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促使单位将预算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合理科学地编制单位预算用款计划,单位支出得到保障,推动了单位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是规了资金使用,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以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再下拨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从国库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改变了财政资金层层转拨的支付模式,减少了拨付环节,增强了财政资金流转透明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强化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各预算单位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下实施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使得预算单位资金申请、支用全过程处在财政监控之下,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性和有效性。
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
2011年以来,我县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相关要求,加大财政专户清理合并力度,做好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加强财政专户基础管理。
截止目前,在各商业银行共保留19个财政专户,主要核算非税归集资金,义务教育、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粮食挂账、粮食补贴等专项资金,职工养
老金、职工医疗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城乡低保、再就业资金、新农合、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保资金。
一是严格财政资金账户开户管理。
原则上不再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对确需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必须提供省以上财政部门的文件,并通过全省统一联网的财政专户管理系统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审批,经财政部批准后方可开设;二是做好账户归口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缩财政专户数量。
我县财政专户按要求已经全部归口国库机构统一管理,对无开户依据及资金性质相同的账户予以撤销合并。
已撤并县级财政专户15个,乡级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基础工作。
制定完善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财政国库基础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与规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关于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关于规财政资金拨款(支付)流程的通知” 、“财政资金拨款印鉴管理的规定”、“鲁山县财政对外借款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强控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设置,建立制衡机制;建立全面对账制度,加强印鉴、凭证、开户文件管理。
三、财政工资统发
财政工资统发是指按照国家工资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经费,实现收
入透明化。
主要目的是将分散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
支出全部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围,从根本上解决单位擅自扩大补助围,提高发放标准,乱发各种津贴、补贴等隐形收入的问题,从
而解决长期存在的不同部门和单位机关事业人员收入苦乐不均的
现象。
财政统发工资的基本要求:一是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
制、人社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审核并拨付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要求;二是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的工资软件办理统发业务。
我县于2012年在全县开展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制定印发了《鲁山县县直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细则》、《县直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
关规定》等文件,截止目前,县直部门纳入统发的单位104个、6754人,乡镇单位及人员已全部纳入。
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开展以来,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保证了工资发放标准的严格执行。
四、公务卡制度改革
公务卡制度是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基础上,以用友金财工程应用平台系统为支撑,通过“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方式,预算单位将原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
购买支出等,改由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结
算,以减少现金结算,规预算单位支付业务
我县的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完善各项制度,现已初步完成。
一是在2012年制定并印发了《鲁山县县级
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鲁山县县级预
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并分别与工
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银行六家
签订公务卡代理协议,在县本级正式启动公务卡改革工作。
二是
在2013年制定了《鲁山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务卡使用围。
三是在2014
年转发了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并召开由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书记、乡长、财税所
长参加的公务卡改革推进会,将公务卡改革工作推进到全县所有
乡镇办事处。
四是截至目前,全县预算单位已累计办理公务卡3270。
五、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
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是指通过财政授权支付监督系统,对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并及时纠正
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达到防支付风险、规避支付行为
的财政监督管理活动。
1、监控手段。
包括系统自动监控和人工监控。
自动监控,
通过在系统中设置规则实现对收款对象和现金支出的控制,用于
控制现金提取和资金划转。
人工监控,通过对网上
支付信息核对分析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督
2、监控容。
主要包括资金性质、申请金额、经济分类、功能分类、预算项目、结算方式、支付摘要、收款人名称、指标文号。
监督人员要加强对资金支付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出现的违规行为。
3、监控办法。
一是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对现金支付业务进行监督。
预算单位一般应遵循银行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现金结算的顺序进行资金支付,只有在不具备转账及公务卡结算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现金结算。
二是人员经费支出。
对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或与项目容不符的人员支出。
三是项目支出。
禁止自行扩大支出围、变更项目用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进度申请资金;项目资金需整体改变用途的,应办理额度退回,履行预算变更相关手续。
四是公务卡支出。
监督人员通过系统对公务卡支出进行监控,属于强制结算目录的事项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坚决杜绝向职工个人借记卡划转公务报销支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