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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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重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本文阐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背景和定义,介绍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取得的成效,针对目前集中支付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深化改革的几点建议,以期能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出谋划策。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背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分散支付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需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呼之欲出。2001年,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于同年8月由中央财政选择水利部等6家中央级单位开始试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成为必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真正拉开序幕。经过十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取得明显效果。当前,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成为“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定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由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并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支付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报酬时,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通过审核,将财政资金由集中支付专户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的一项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取得的成效

(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国传统的国库支付制度,通过层层拨付的拨款程序下达财政资金,资金拨付环节多,流转时程长,造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国库资金无法实现统一调度,资金运行成本非常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不再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有利于简化财政拨款程序,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克服了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把闲散资金和沉淀资金集中管理,资金调度更加灵活,有效地解决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多头管理的弊端,打破了帐户管理的混乱局面,集中财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从而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

(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了部门预算的执行,推进了政府部门预算改革的脚步

我国传统的国库支付制度,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后,无法及时、准确了解资金运行情况。预算单位是否能按照预算严格执行,只能靠事后的政府审计来进行监督,很容易导致预算和执行分离。而且分散型的收支制度实行“以拨定支”,造成支出金额和支出用途的信息失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把总额控制变为对每个预算项目的精细控制,把事后监督提前到支付环节,预算执行趋于严格,减少了随意性,增加了执行的透明度。并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能够实时监控到每一笔资金的支付活动,所以能真实反应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为决策提供准确判断的依据,大大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

(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有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

加快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和大力推行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政府采购行为发生后,财政支出管理部门通过审核,政府采购资金集中于”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中,预算单位就无法直接得到财政资金,有效地防止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控制和监督了政府采购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了随意采购、违规采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诸多问题,使政府采购行为走向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目前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亟待健全和完善

建立在原分散收支制度上的国库管理法律制度已不能适应现行

改革的实际需要,现行的预算法律制度也比较滞后,“先支付后清算”的支付方法、存款账户透支记账违反现行金融会计基本制度。(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同步

如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全面,年度预算批复较晚,年度中间追加指标随意性大,导致预算编制和执行脱节。

(三)代理银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一方面代理银行在资金支付、划款清算、账户管理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后付,当日余额必须为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较少,也无法像以前一样得到可用资金,有的基层单位还达不到实时清算,容易产生垫付资金的风险,而目前也没有补偿垫付利息的规定,容易产生资金的损失。鉴于以上原因,代理银行的成本和收益不匹配,积极性难以调动。

(四)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落后,数据资源不能得到全面交流

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财、税、库、行之间的横向联网,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系统,部门预算的无纸化操作也没有实现,更无法满足部门数据之间的无缝链接和数据共享的要求,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速率的提高。

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金资支出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整个财

政支出管理和预算执行机制的制度创新,势必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方法保驾护航。要想改革顺利进行,必须修订与国库改革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国库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使之符合实际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相关法规,对改革后的银行账户管理、支付凭证的使用和管理、代理银行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及业务操作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使国库改革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理财。

(二)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作为一种支付手段,以部门预算的编制为基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就是要不断地完善定员定额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体系,从改革预算编制的体系分类和预算科目着手细化预算,规范预算编制程序,适当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建立对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绩效的考核机制,并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加部门预算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人大预算审查制度。部门预算是资金的统一安排,控制支出的源头,预算做好了,才能发挥集中支付的优点。(三)大力推行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离不开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推行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应把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立法步伐;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培训,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和步骤,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规模、采购程序、采购形式,拓宽采购领域,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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