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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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逐渐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通过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集中管理和执行政府的各项支付活动,包括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资金筹措和支付、财务会计等工作。

该制度是财政管理中的核心性制度,对于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务会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并且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将这一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我国在财政体制改革中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鉴于此,本文旨在对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分析其制度框架、运行机制和存在问题,以期为未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持续改革和完善提供思路和建议。

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概述1. 制度框架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职能分工下,支付中心承担着财政支付等工作。

国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形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财政预算执行。

在预算执行方面,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预算的执行工具之一。

各级政府在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支付中心执行各项支出支付。

(2)国有资金管理。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所有的各种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国家金融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

支付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对各类国有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确保国有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利用。

(3)财务会计管理。

在财务会计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支付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能够对各级政府的经济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核算,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2. 运行机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预算执行环节。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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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1. 引言根据国务院关于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制定并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该制度要求所有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集中到公共账户中,由国库统一管理,实现集中支付和资金调拨。

本文将介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范文,帮助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了解该制度的操作流程。

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操作流程2.1 支付申请任何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先填写支付申请单,申请支付金额,并附上必要的相关材料。

支付申请单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金额•收款方账户信息(账号、账户名、开户行等)•收款方税务登记证明•收款方发票2.2 支付审批支付申请单需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包括预算审批和合规审批。

预算审批需要保证支付申请金额不超预算数额,合规审批需要保证支付行为符合财务法规等相关规定。

2.3 支付授权审批通过后,支付申请单将提交至授权部门进行授权。

授权部门需联系收款方,核实账户信息和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确定支付的方式和日期。

2.4 国库支付一旦授权通过,国库将发起支付并将资金转入收款方账户。

同时,国库系统将在网上银行端提示财务人员完成后续操作。

2.5 核对支付信息财务人员需核对支付信息,包括支付金额、收款方账户信息和支付日期等,确保支付准确无误。

2.6 凭证管理完成支付后,财务人员需分类凭证管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归档工作,方便后续查阅和审计。

3.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点3.1 集中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到公共账户中,避免了资金分散管理造成的风险。

3.2 支付流程透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资金流向、支付方和收款方等信息得到充分的审批和授权,支付流程透明,减少了财务管理中的舞弊和内部欺诈。

3.3 基于互联网技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具有支付方便、快捷、实时的特点。

同时,互联网技术还提升了支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 结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的推出,为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加规范和透明的财务管理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规章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规章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规章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和意义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部门将各级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资金汇总存放在国库账户,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支付的一种财务管理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减少资金运转环节,降低资金占用和流失,便于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同时,国库集中支付还能够实现资金的统一调拨和使用,降低运营成本,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财政安全。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1. 集中支付原则:所有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资金必须纳入国库管理,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2. 财政管理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必须遵循财政管理法规和制度,加强财政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 便民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应该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

4. 安全原则: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必须具有严格的安全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5. 效率原则: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应该高效运作,提高支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 透明原则:国库集中支付的运作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保障社会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财政预算编制: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编制预算报告并将其纳入国库管理。

2. 资金汇总:各级政府部门将资金转入国库账户,实现资金的集中存放。

3. 资金支付:政府部门根据需求,向国库申请资金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完成支付。

4. 资金监督:国库对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5. 财务报告: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向国库提供财务报告,保障财政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规章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支付管理规定:规定政府部门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包括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核、审批和执行等环节。

2. 财务监督制度:规定国库对政府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入库管理制度:规定政府部门向国库账户存入资金的流程和要求,包括资金存入的方式、时间和金额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制度概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规定,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务收支交由国库集中管理,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资金划拨和结算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防范和打击财务违法行为。

二、实施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有接受财政拨款或收入的单位。

三、资金划拨和结算1. 资金划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经费支出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划拨,不得私自挪用或调剂。

2. 结算方式: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清算结算。

四、预算控制1. 预算编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编制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2. 预算执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计划使用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执行情况。

3. 预算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监督,及时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五、财务管理1. 会计核算: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务报表。

2. 费用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3. 资产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做好资产登记、盘点、评估等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资产。

六、违法行为处理1. 挪用公款: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追回挪用资金。

2. 贪污腐败:对于涉嫌贪污腐败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 违规拨款:对于违规拨款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要求追回相关资金。

七、制度监督该制度的实施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积极配合,接受监督,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社会各界也可通过举报等方式参与制度监督。

八、结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财政管理制度,它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防范和打击财务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下列财政性资金管理。

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内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一县财政局在县人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二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三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四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

特设专户包括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县财政局暂为预算单位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负责和管理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县人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预算内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通过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体清算办法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算外资金的清算通过代理银行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参照预算内资金银行清算办法执行。

第八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内容你知道吗?我们现在国家的钱,几乎都被一股神秘的力量管着,没错,就是那个叫“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东西。

听起来像是个枯燥无味的词儿,但其实它可不简单。

想象一下,你手里有一张银行卡,账户里有大把的钱,每次你买东西、支付账单都得通过这张卡。

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就类似于国家版的大银行卡,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要通过这个“卡”来流转。

你看,这就跟我们日常生活里的支付方式有点儿相似了,但这背后可不是随便谁都能玩得转的事儿。

咱们得搞清楚,为什么要搞这个制度。

你想象一下,要是每个部门、每个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钱,那得乱成什么样?不光是资金流转不清楚,连账都对不齐,别说控制了。

那怎么行?所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这制度就像是一个大管家,专门负责管理全国的财政资金。

大家的收入和支出,通通得通过这个“大管家”的手来办理,没得商量。

那这个制度具体怎么运作呢?简单来说,相关部门的钱就像大海里的水,所有的钱先汇集到一个叫“国库”的地方,之后再分配到各个部门和单位。

要花钱了?那得向“国库”申请。

比如某个学校要买教学设备、某个医院要购置药品,或者某个相关部门部门要发工资,所有这些都得经过这个集中管理的“关卡”。

这样一来,不仅能避免资金乱花,还能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迹可循,不至于出现“钱从口袋里溜走”的情况。

大家也知道,钱的事儿如果不严谨,乱了套可不行。

所以,这个制度特别注重资金的透明性。

就拿“审批”来说吧,每一笔支出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谁批准了,谁负责。

审批过后,再由专门的人员来办理支付,所有的步骤都要有据可查。

像做账一样,谁都不能轻易篡改,谁动了“手脚”也得受罚。

这样一来,就像给钱上了把“锁”,谁也不敢随便动。

不过,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当然没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虽然严格,但也不是死板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也在不断进步,这个制度的管理也开始“升级”了。

以前,所有支付都得跑到窗口,排队等着审批,麻烦得很。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篇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摘要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二)收缴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二)支付程序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资金预算国务院住房公积金财政部门正文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的。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分类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

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

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提高支付效率,保证支付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是国家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任务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电子银行支付和现金支付业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维护支付系统的安全;进行账务核对和风险监控;提供各类资金和支付信息的查询和报送。

第二章支付业务流程第四条支付业务的流程分为发起支付、平台审核、财政部预控、确认支付、资金清算等环节。

第五条发起支付环节包括:单位申请支付、金额核对、交易编码等。

支付单位需按照规定填写支付申请单,申请支付业务。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支付单的金额是否符合预算和财政规定,并核对交易编码的正确性。

第六条平台审核环节包括:支付单审核、支付单审核修改、支付单退回。

平台审核人员需根据规定审核支付单的相关信息,确认支付单的合规性。

如支付单有错误或不符合规定,需退回给发起支付单位进行修改。

第七条财政部预控环节包括:支付单复核、资金冻结、资金解冻。

财政部预控人员需核对支付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冻结相应的支付资金,并提供复核意见。

第八条确认支付环节包括:支付单确认、支付资金划付、支付结果查询。

确认支付环节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确保支付资金准确、及时地划付给收款单位,并提供支付结果的查询。

第九条资金清算环节包括:支付资金清算、账务核对。

资金清算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确保支付系统的资金安全和准确性。

账务核对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财政部进行,确保支付业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支付资金管理第十条支付资金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一条支付资金需按照财政部的财务规定进行账务登记和管理,确保资金流向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支付资金的使用需按照财政部的财务规定和支付业务的需要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一、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原则(一)统一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统一管理,确保支付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

(二)公开透明。

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规程应完善,财政收支情况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应建立健全的预算、财务和审计制度,要求各单位按程序执行支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经济、高效。

(四)风险可控。

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应对各种支付风险。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操作流程(一)支付凭证的制作。

支付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发的支付凭证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准备好支付凭证。

(二)支付凭证的提交。

支付单位将支付凭证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三)支付凭证的审核。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凭证的审核,包括核对支付凭证和支付账户的一致性、支付金额的正确性等。

(四)支付凭证的支付。

审核通过的支付凭证将被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操作,将资金划拨至收款单位的指定账户。

(五)支付后的结算与核对。

支付完成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支付信息发送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结算与核对。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责任分工与考核机制(一)财政部门的责任。

财政部门应对国库集中支付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各单位按规定执行支付程序。

(二)支付单位的责任。

支付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支付程序,按时提交支付凭证,并确保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责任。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应提供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务,并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

(四)考核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的各方责任和绩效应通过考核机制来约束和评价,对于支付流程不规范、操作不合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前景与挑战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进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38916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38916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下列财政性资金管理。

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内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一)县财政局在县人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二)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三)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四)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

特设专户包括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县财政局暂为预算单位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负责和管理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县人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预算内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通过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体清算办法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算外资金的清算通过代理银行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参照预算内资金银行清算办法执行。

第八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6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6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6篇)篇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收集核国款购付资付银集效以算层改重国国制款中后库项买专金专行中益提机层变要库库度人支,集时商户存户开支为高网拨现组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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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其主要内容:1、建立单一账户体系2、规范收缴程序3、规范财政支出拨付程序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国库单一账户。

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实现支付。

零余额账户。

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也称财政汇缴账户)三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财政专户。

是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收入的收支活动,用于非税收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特设专户。

是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收缴程序①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②集中汇缴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是财政部授权设立的国家级财务共享服务机构,致力于提供全面、高效、安全的财务共享服务,保障国家财政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支付中心的工作规范和高效运行,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工作宗旨支付中心的工作宗旨是服务财政、服务国家,建立和完善财务共享服务体系,提高财政部门的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国家财政资源的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

二、工作职责1.执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国家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和结算。

2.提供国家财政资源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包括预算编制、拨款支付和结算核算。

3.开展与财政工作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安全。

三、工作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执行财政部的政策法规,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公正分配和合理使用。

2.高效、便捷原则:优化运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资金的及时支付和结算。

3.安全、可靠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取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

四、工作流程1.预算编制: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制度,协助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拨款支付:根据预算和资金计划,及时支付各级财政部门的拨款申请,确保金额和账户的准确无误。

3.结算核算:负责对各级财政部门的支付和结算进行核算,确保账务准确无误,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和分析。

4.信息化建设:负责支付中心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提升数据管理的效能和安全性,支持财政部门的决策分析和业务创新。

五、工作要求1.忠诚敬业:全体员工要坚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服务国家财政为己任。

2.严格执行: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保密工作:全体员工要严守机密规定,确保国家财政资源和相关数据的安全。

4.自我学习:全体员工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会和学习交流。

5.团队合作:全体员工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公司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章制度

公司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章制度

公司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支出流程,减少风险,本规章制度订立高校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部涉及财务支出的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利弊第三条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利: 1.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统一的支出流程和集中支出账户,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调配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降低运营风险。

2. 降低财务风险:通过集中支出制度,能够减少财务支出环节的风险,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便于财务监督和审计: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能够供应完整的支出流程和记录,便于财务监督和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四条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弊: 1. 管理难度加添:集中支出制度要求公司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系统和流程,需要投入财力和人力进行建设和管理。

2. 社会资金运作受限: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会导致资金集中到国库账户,缺乏流动性,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运作。

3. 支出效率相对较低: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核和批准,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支出效率相对较低。

第三章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的措施第五条支出流程管理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统一的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并确保流程的透亮性和规范性。

2.公司全部支出申请和批准流程必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支出流程中,涉及各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环节必需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确保及时支出。

4.支出流程中,全部相关文件和记录必需按规定进行保管和归档,以备财务监督和审计使用。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调配1.公司设立财政国库集中支出账户,并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调配。

2.公司资金的调拨和使用必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合理、便捷和高效。

3.资金调配和支出必需严格依照预算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审慎,不得擅自挪用、滞留或冻结。

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

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

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摘要:1.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简介2.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具体内容3.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实施与监管4.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意义和作用正文:一、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简介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是蚌埠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该规程旨在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具体内容1.支付范围: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适用于本市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

2.支付原则: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原则,实行财政资金支付的集中管理和全程监督。

3.支付方式:支持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财政资金通过代理银行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4.支付程序:财政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办理支付手续。

5.支付时间:财政直接支付在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在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三、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实施与监管1.实施: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支付规范。

2.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四、蚌埠市国库集中支付规程的意义和作用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通过制定详细的支付规程,明确支付范围、原则、方式、程序和时间等,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确保支付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佛山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

佛山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

佛山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一、引言佛山市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而设立的专业化支付机构。

本章程旨在明确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业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中心高效、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中心宗旨和职责1.中心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支付制度,为我市财政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2.中心负责办理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支付业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及时支付。

三、组织架构和职能1.中心设总经理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2.中心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支付部、监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各项工作。

四、业务管理1.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门关于国库支付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确保支付业务的合规性。

2.中心采用现代化支付手段,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付成本。

3.中心对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资金的准确性、合规性。

五、人员管理1.中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中心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实行绩效管理,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财务管理1.中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2.中心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和监督。

七、监督与检查1.中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中心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管理水平。

八、章程的修改和终止1.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中心所有。

2.在中心业务终止或法律法规变更时,本章程自动失效。

珠海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

珠海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

珠海市国库支付中心章程一、引言作为珠海市国库支付中心的核心管理制度,本章程旨在明确中心职责、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确保国库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章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定制定,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中心职责与定位珠海市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珠海市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市本级预算单位的国库支付业务,以及对区、县(市)国库支付业务的指导与监督。

中心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的原则,对全市国库支付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三、组织架构中心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助理若干名。

总经理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

中心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支付一部、支付二部、监督部等五个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国库支付业务。

四、业务管理中心业务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审核、支付指令传输、支付资金清算等。

支付业务按照“预算单位发起、中心审核支付、银行兑付”的流程进行。

中心对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支付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五、内部控制与监督中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库支付业务的安全、规范运行。

内部审计部门对中心业务进行定期审计,防范内部风险。

同时,中心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国库支付业务。

六、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严守职业道德,为中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七、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透明。

中心加强对预算、收支、资产等财务事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风险管理中心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支付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操作、技术等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

发生风险事件时,中心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最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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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目录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二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三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四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五篇: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正文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人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往财政性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缴库和拨付的方式,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和规范化运作程度,有利于加强对收人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监管,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增强了财政资金收付过程的透明度,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第二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一讲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下列各项中,开户单位不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是()。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b.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购买大件固定资产b正确答案:解析:二、判断题·财政预留印鉴实行分离保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一人统管或代管全部印鉴。

(对错正确答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二讲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对停止使用的印鉴要移交()保管。

.档案室b.财务室.办公室.业务室b正确答案:解析:二、判断题·财政专户资金拨款会计与稽核会计不用分开设置。

()对错正确答案:错)解析:财政专户资金拨款会计与稽核会计必须分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三讲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下列各项中,市级预算单位可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是()。

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障支付资金安全,提高支付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支付管理机构1.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设立国家设立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付工作,确保支付合规、安全、高效。

2. 支付管理机构职责支付管理机构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整体规划、管理和实施,负责支付资金的监督、审核、支付和结算工作。

三、支付流程1. 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接收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指标后,需分析财政收支状况,编制支付计划,提出支付申请。

2. 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应当包括支付单位、支付金额、支付事由、支付时间等内容,并经过支付单位的财务审核。

3. 支付审核支付申请提交支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付凭证、支付依据、审核意见等。

4. 支付审批支付审核完成后,支付管理机构进行支付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支付申请以及支付凭证发送至国库进行支付。

5. 支付国库接到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后,进行支付操作,将支付款项划拨至支付单位账户。

6. 结算支付完成后,支付单位和国库进行支付款项结算工作,确认支付款项到账。

四、支付资金管理1. 资金安全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支付风险。

2. 资金监控国库要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对支付资金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确保支付资金流向合规。

3. 资金使用支付单位应严格按照支付用途使用支付款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并确保支付款项使用合规、合法。

五、支付管理制度1. 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支付流程、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内容,确保支付操作合规、高效。

2. 支付审批权限设立明确的支付审批权限,确保支付审批工作合规、高效进行。

3. 监督检查建立国库支付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支付管理机构和支付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支付工作规范、安全。

六、支付风险防范1. 风险评估支付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支付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支付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努力促进财政资金科学支付,全面推进财政支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第三条工作准则:以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支付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强化服务举措,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副主任要及时向主任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主任参加局里会议后要及时向副主任通报会议精神。

第六条中心各岗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办理日常业务,落实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七条中心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或领导交办的专项任务,应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工作。

第八条实行AB岗工作制度。

中心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

即在工作日内,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A岗责任人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不在时,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代行处理业务,并切实负起责任,待A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情况。

第九条加强工作协调配合。

中心各相关岗位间对应共同完成的工作,应加强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参予配合。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条中心按照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内部控制原则分别设立相应工作岗位,将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细化,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原则,及时清理完善相关制度,以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促进业务规范,提高工作质量,树立中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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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分类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

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

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

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2012年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外经验,应当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

现阶段我国应在坚持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预算单位原来的一切账户,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财政资金都存放于该账户,并在预算单位需要实际支付时,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供应商。

在此之前,资金应该始终存放于国库单一账户中。

与此对应的是建立国库分类账册管理体系,即在国库单一账户下为每个预算单位都设立支出总账和分类账,记录它们各自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政府的财政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规范资金运行程序资金管理方式的变革要求资金支付程序也随之进行改革。

按照政府财政资金的用途和性质,可将支出分为大宗购买支出、工资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三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原因国库集中支付事关政府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必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年度支出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使用。

这种分散支付制度存在如下几大弊端:(1)各部门多头开列账户。

各商业银行为了承揽储蓄往往置有关规定于不顾,推动多头重复开列账户,致使政府财政资金分散,脱离了预算统一管理,从而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得不到落实,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并滋生腐败。

(2)预算信息管理落后。

由于大量资金分散于各商业银行,政府的预算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转情况,不利于政府对就形势做出正确判断。

(3)大量资金沉淀。

因为各单位资金使用时间规模不一,有一个逐渐使用的过程,而政府预算部门又是按期拨付的,势必造成一方面政府财政为如期拨付资金而不得不发行公债或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沉淀于各商业银行的局面。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我国于2001年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

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由国库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支。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原则法制原则把政府的资金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既是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又反映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化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要求。

便利原则在法制和规范的前提下,国库集中支付要使各部门、各单位用款更加方便,解决过去政府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多,资金滞留、沉淀和流转慢的问题。

效益原则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推行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加强政府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现象,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必须做充分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各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具体实施时,要先易后难,对各种资金合理分类,分步实行集中支付。

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首要前提国库集中支付以明确政府职能为首要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整个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以划分市场和政府各自的职能为基础的,只有明确了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才能确定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各种收费、国债等方式筹集多少收入,分别用于那些项目,各花费多少。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支出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合理确定所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或者它们所需调拨的资金数额,而制定预算计划本质上就是决定政府的支出安排。

这种支出安排的范围应主要限定在政权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领域和事务,包括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等。

因此,明确政府职能和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先决条件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为先决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

预算编制只有采取部门预算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才能付诸实施,因为集中支付制下的分类账户本身就是按政府各支出部门设置的,各支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用款项目和用款时间,并通过单一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这有利于预算的执行操作,防范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做法,便于预算审查和监督。

另一方面,国库分类账户和政府财务信息系统很好地反映了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下一年度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重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内容。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特设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集中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并且只有财政国库部门才可以签发支付命令。

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为重要保障。

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包括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资金和财务的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等。

这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

相互配合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互配合。

国库集中支付的显著特点是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支付程序简洁,各资金使用部门没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因此填补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

但是,仅有集中支付制度还不足以保证政府支出的绝对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因为它无法彻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因而也就无法实现由"共谋博弈"向"囚徒博弈"的转变,不能根本杜绝腐败现象。

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增强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使腐败行为失去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因为此时支出部门只需将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规格和数量告知政府采购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因而切断了支出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渠道。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意义(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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