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实施《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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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实施《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总体城

市设计》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丽政发[2018]19号

【发布部门】丽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6

【实施日期】2018.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实施《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的意见

(丽政发〔2018〕19号)

宁蒗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宁蒗县时作出的“高起点规划,抓好宁蒗县城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宁蒗县组织编制了《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该设计履行了法定程序,并经省规委会上海专家顾问组咨询审查。201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将修改完善后的《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规委会办公室审定。2018年1月23日,省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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