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镜面板购销合同(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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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木、镜面板购销合同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产品的供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可另加附页作为合同附件):

备注:1、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书面(入库单)确认的到场合格数量为准。

2、单价的组成部分:材料成本价+运费+装车费+货物相关保险+税金。

3、若市场价格超过10%时价格另议,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GB/T153-2009方木规定执行;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规定执行。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运输及包装:

1、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2、供货方式:采用下面第2 种方式,

(1)甲方应提前5天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如需用量过大,甲方应提前7天通

知乙方提前备货、送货。

(2)乙方通过汽车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达至合同约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指定姓名(电话:)负责签收货物。货物移交以双方指定签收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签收记录为结算及责任划分依据。

3、产品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方式为普通捆扎或普通硬纸板包装箱。

4、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甲方的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供货日期前 3日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产品保证质量,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质量争议

甲乙双方对乙方到场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产品保证施工需要。如试样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所有已供产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材料进场经现场材料员、库管、质检员、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

第六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及使用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乙方必须对不合格货物立即退场(甲方不予入库)。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不合格货物退场处理电话后,应立即自行拉回不合格货物,在自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友好的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合同,若市

场材料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在充分了解市场后,共同协商拟定合理的、且有利于双方的价格,便于乙方正常供货。

第七条验收方式、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到场验收,尺量、目测

2、验收标准:

(1)参照第二条约定

(2)产品规格、型号符合 GB/T153-2009方木规范;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规范要求;

(3)产品外观、几何尺寸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方木必须是产地白松、樟子松;如产地与木质不符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验货;方木按照合同约定尺寸供货断面误差±2毫米,长度误差±5厘米,同批货品大于上述误差的材料验货时应予更换;同批货品尺寸误差应该有正有负,当货品误差统计结果显示总误差累计小于合同约定的材料尺寸,收货时甲方有权按实际收货尺寸相应扣减货品价款;单根方木木节数量应≤2个,当多于2 个时应予更换;单根方木带树皮长度应小于50厘米,否则应予更换;每批货品带树皮、有木节方木根数不得超过总数5%,否则应予更换。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更换、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标准样式内容符合要求。

第八条结算、付款方式、发票:

1、货款支付方式:乙方当月25日凭甲方出具的物资验收单进行结算;甲方按结算款额的70%支付,余款在本工程单栋楼主体封顶后3个月内付完。

2、发票: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全额发票;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为了骗取报批手续与乙方签订假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5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约定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量未全部执行完毕,中途甲方自行采购,或是改由其他公司供货的,甲方应付清乙方所有货款。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5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 10 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其它:若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窝工、材料损失、人员伤亡;均有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事宜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3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双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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