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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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

【关键词】“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动因与条件;根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有偿新闻”是任何健康社会都应加以杜绝的丑恶现象。它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滥用“市场导向”,混淆报纸与“新闻”的界限,社会不正之风及管理制度的混乱等等。对此的治理也应是全面的、综合的。

一、有偿新闻表现形式

有偿新闻是指一些企业、单位或者是个人为了给自己做宣传而想方设法在一些电视、网络媒体上上镜头;报纸、杂志上面占版面,看似是新闻报道,实际上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用来提高自己企业或单位的知名度,因而给予媒体从业人员以物质报酬的一种违法行为。概括的来说“有偿新闻”就是一种“权”与“钱”的交易,是一种腐败行为。

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披露了在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发生的特大金矿爆炸事故中,前去采访的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等媒体的11名记者收取涉案非法矿主现金、金元宝等财物的严重经济违纪行为。

实际上,“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主体不仅有新闻机构还包括新闻记者和其他新闻从业人员,不但依照版面、播出时间和录制费用收费,还有其他表现和手法。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和索要钱物。这也就是常说的“红包新闻”,你给红包我发新闻,不给红包不发新闻;红包多报道多,红包少报道少。新闻报道不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新闻点”,而取决了是否出钱和出钱多少。

2、利用兼职名义获取报酬。记者兼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顾问、策划顾问等,帮助企事业“制造新闻事件”并负责报道宣传,从中领取“工资”。

3、利用新闻拉赞助、广告,增发行量。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开路、打基础,以赞助、广告和发行量为目的,新闻报道沦为经营获利的工具。

4、广告和新闻不分。这是“有偿新闻”最普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即新闻广告或广告新闻,也就是常说的“软闻”。看似一篇新闻,其实是宣传广告。

二、有偿新闻产生原因

“有偿新闻”有上述种种弊端,为何现在如此盛行?“有偿新闻”产生和盛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将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来剖析,以探求“有偿新闻”产生和蔓延的主要原因。

外因:

1、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地深入,拜金主义对我国新闻媒介产生巨大冲击。整个社会在价值标准上存在“以赚钱论英雄”的错误认识。对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产生巨大影响。

2、舆论环境不健全,舆论监督体制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逐渐放开,但速度过于缓慢和力度不够。因此,新闻媒介把注意力集中在正面报道中,既不受主管部门批评又利于自身经济效益,但却发生过火现象,导致“有偿新闻”。

内因:

1、传媒市场竞争激烈,媒介机构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的权衡上不够稳妥。由于我国现在对媒介机构实行“事业性单位,企业化管理”,把媒介机构推向市场自负盈亏,特别是都市报,生存发展完全依靠自己。迫于生存和发展压力,一些媒介机构就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上出现权衡错误,导致“有偿新闻”的蔓延。

2、记者自身素质不高,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不强,新闻专业化不够。在金钱的诱惑下,职业道德的约束往往显得乏力,这也是“有偿新闻”蔓延的一个原因。

总之,媒体从业人员自我约束力的不强、职业道德的沦丧、对金钱的错误态度以及新闻行业内部的不规范操作、一种行业内明目张胆存在的潜规则都导致有偿新闻的出现

三、有偿新闻带来的危害

“有偿新闻”违反新闻事业基本规律和新闻职业道德,降低大众对传媒的公信度,不利于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

1、“有偿新闻”容易滋生“虚假新闻、不良广告”和助长“低俗之风”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新闻媒介收取了他人钱物,在新闻报道方面当然要按照出钱者的意图来处理。对于表扬稿件,新闻媒介往往采取“趋利避害”的方式,把报道对象好的一面加以夸大和过分赞扬,不好的一面则采取“冷

处理”,少报或者干脆不报,“虚美又隐恶”,按照金钱多少肆意“过滤性新闻”。有些甚至直接“炮制新闻”,实质上是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践踏,是一种虚假新闻。

新闻媒介还往往通过“宣传策划”的方式进行“有偿新闻”报道。新闻记者指导或者参与策划企事业单位举办某些活动,人为“制造”新闻事件,然后进行报道,从中收取“好处费”。这实质上也是虚假新闻。

“有偿新闻”常常是以新闻广告的形式出现。报道时按照出钱者的要求,对产品的某些性能和功效故意放大,甚至凭空捏造,助长不良广告的蔓延。在一些妇科医院和美容保健的新闻报道中,由于收取了财物,往往通过夸张、渲染和低俗描写的手法进行大肆报道,极尽媚俗低劣之能事。

2、“有偿新闻”削弱公众对传媒的信任,更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由于“有偿新闻”根据根据出钱的多少决定新闻的报与不报,甚至不惜以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为代价获取金钱利益,不能真正正确表达人民的意见和疾苦,媒体报道和公众现实生活的真切感受严重脱节,导致公众对大众传媒失去信任。

四、有偿新闻抵制对策

“有偿新闻”危害极大,破坏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必须予以坚决地制止和纠正。找到了“有偿新闻”产生和盛行的原因,那么就需要对症下药,即治标又治本,从根本上铲除“有偿新闻”滋生的土壤。

新闻事业从根本上说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偿新闻”的产生,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够合理以及经济程度不高有直接关系。只有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才能切断“有偿新闻”的根。同时,进一步优化利益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如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消费能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减轻人们在这些方面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担心,构建和谐经济发展体系。

以法律形式制裁“有偿新闻”行为,使其“不敢为”;可以引进红黄牌制度,对于进行“有偿新闻”的记者或媒介机构采取黄牌警告,若其屡犯,则红牌罚出。

杜绝“有偿新闻”,说根到底必须从新闻工作者入手,解决人的问题。只有不断加强新闻理想教育和新闻职业教育,把新闻职业道德使其内化,使其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人格,自觉抵制金钱的利诱。同时,广泛推行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从业者必须接受系统的新闻学教育,对新闻职业必须有深刻的理解和正确的认识,这是杜绝“有偿新闻”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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