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吸毒的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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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的治理对策

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文化水平低、人类急剧增加、结伙吸食等。青少年吸毒的原因,除社会原因外,还有吸毒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吸毒给青少年身心及其家庭、社会均带来极大的危害,中国全社会必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吸毒。解决的办法是加强宣传教育,杜绝毒品来源,做好戒毒工作。

毒品泛滥作为当今世界的重大公害之一,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人们的关注。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理制署在1997年年度报告中指出,世界人口的10%卷入了毒品的生产和浪费,并正在以每年3%~4%的速度增长。目前至少有1.4亿人服用大麻,1300万人服用可卡因,860万人服用海洛因。全世界每年因吸食毒品而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因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每年约有1000万。据美国《1996年国家禁毒战略》一书记载,仅美国现在就有1220万人吸毒。泰国有50万人吸毒,缅甸有60万人吸毒。我国截至1997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超过54万,其中约75%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国已不再是一片净土,中国又一次处于毒品的危害之中。正如江泽民同志1990年12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听取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汇报之后所指出的:“现在不把贩毒、吸毒问题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衰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要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本文拟对我国当前青少年吸毒问题作以分析、研究,以期有助于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吸毒的目的。

一、青少年吸毒的治理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由于青少年吸毒者中有的是因为不知毒品的危害受诱骗、好奇而染上毒瘾,有的是因心灵空虚,寻求刺激染上毒瘾。因此,为了减少、遏制青少年吸毒的不良行为,要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中加强毒品的危害和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方面应大力宣传毒品的危害。据有关资料记载,美国的高中生中有98%知道毒品的危害并反对吸食海洛因。而我国同龄段的学生对毒品的危害却知之甚少,因而对于毒品的态度也令人忧虑。如广州市对某中学55名高一学生的调查问卷表明,100%的学生听说过大麻、可卡因、海洛因等毒品,但对于他们的危害却不了解,因而有14.5%的学生表示不反对试吸一两次海洛因。正是这种对毒品危害的无知,导致一些青少年走上了吸食毒品的歧途。譬如据受毒品危害较严重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吸毒人员中的83.6%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他们当中又有近82%是在不知道毒品的危害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可见,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中宣传毒品的危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防毒、禁毒意识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应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他们要勇于面对人生可能会遇到的升学、就业、婚恋、家庭等方面的挫折和不幸,并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去解决,切勿靠吸食毒品来逃避现实。宣传教育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宣传毒品的种类、性能、危害以及远离毒品的方法和知识,使防毒、禁毒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增强防毒的意识和决心。要利用学校这个专门的教育阵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防毒、禁毒、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教育。虽然早在1992年我国禁毒委员会就会同国家教委合作编写了中学生禁毒知识读本,但应当承认,在目前把升学率放在第一位,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着学生分数转的情况下,各级各类学校还没有,也不可能把防毒、禁毒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鉴此,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防毒、禁毒教育作为对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也要尽快组织力量编写供学生阅读的防毒、禁毒教育读物,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学到防毒、禁毒的知识,从而自觉远离毒品。

2、杜绝毒品来源吸毒以能获得毒品为前提和条件。因此,杜绝毒品来源,使吸毒现象成为无源之水,是遏制青少年吸毒蔓延趋势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杜绝毒品来源,就要严厉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我国现行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是细密、全面而严厉的。除了吸食毒品外的所有与毒品有关的行为,我国刑法均规定为犯罪,具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只要我们严厉而有效地打击了这些犯罪,比如能及时铲除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能及时发现和堵住贩卖毒品的各种通道,能及时查封地下的各种非法“烟馆”,引诱、强迫、教唆、容留、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分子能及时被抓获归案等,青少年的吸毒问题也就失去了蔓延的条件和基础。

为了有效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公安、海关、边防、铁路、民航、交通、工商等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堵住毒品的渗入、运输、流通等各种渠道;国家要加大对打击毒品犯罪的财政投入,保障打击毒品犯罪的各种装备、技术、手段齐备、良好、高效;注意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与境外缉毒部门加强联系,定期交流情况,以便有效地打击跨国化、集团化的毒品犯罪。只有这样,才能使毒品犯罪受到打击和遏制,从而为减少青少年吸毒创造条件。

3、做好戒毒工作对于广大青少年来说,重要的是教育他们远离毒品;对于那些已经染上毒瘾的青少年来说,关键是要做好戒毒工作,使他们早日脱离毒魔。

根据吸毒人员的状况及吸收吸毒人员的方法的不同,目前我国的戒毒机构可分为三类。一是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所由公安机关主管。凡经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人员一律送强制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一般为3~6个月。二是劳教戒毒所。凡戒毒后又复吸的,查获后送往劳动教育所,进行劳动教养戒毒。劳动教养戒毒所归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三是自愿戒毒机构。自愿戒毒,是指已经吸食毒品但未被公安机关查获的人员,自己主动或亲友送往戒毒机构进行自愿戒毒。这些自愿戒毒机构包括医院、民政部门管辖的社会福利机构、城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及经批准由民间医生举办的戒毒机构。

1991年至1997年,我国公安机关共建立强制戒毒所695个,拥有戒毒床位7.7万张,依法对55万多人次的吸毒人员进行了强制戒毒,司法部门也建立了劳教戒毒所86个,共收容吸毒劳教人员21万多人次。应当承认,国家对于戒毒问题是高度重视的,我国戒毒部门的戒毒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同时也应当承认,目前我国戒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为戒毒场所数量不足、设备简陋、技术条件差、经费紧张,民间一些戒毒组织缺乏统一管理,对于自愿戒毒工作的管理还缺乏完善的章程,复吸率高的状况还难以得到扭转等等。因此,对于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戒毒问题,我们要加强对戒毒工作的领导,增加对戒毒工作的财政和人力投入,有计划地培养戒毒所需要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逐步降低复吸率,将戒毒所办成戒毒教育的学校,帮助尽可能多的吸毒青少年尽早戒除毒瘾。

(作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周振想,原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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