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1号--关于第二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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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4.05.20•【文号】国知办函规字[2014]181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4〕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根据《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国知发办规字〔2012〕83号),我局开展了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

通过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经局批准,确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等50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现将名单公布。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培育单位应参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指引》开展工作。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

培育单位要以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为方向,努力拓展市场空间,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树立标杆典型,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4年5月20日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之专利预警咨询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纲正知识产权事务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方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威世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蓝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江西中慧律师事务所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中心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四川雅图律师事务所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3.08.04•【文号】•【施行日期】2003.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代理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为了贯彻实施《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四号),根据《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字[2002]128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办理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落实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换发工作。

请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说明》的规定积极配合,认真完成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换发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说明》二00三年八月四日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说明一、工作要求(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换证工作,并通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换发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单位,由该专利代理机构统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办理换证手续。

未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换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或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手续。

(三)通过2002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以及2003年3月以后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资格证号码7位数字并有条型码的证书),不参加此次换证。

二、时间安排(一)2003年8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将有关表格发至辖区内每个专利代理机构。

关于第二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未参加年检或

关于第二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未参加年检或

关于第二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第185号)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将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2月7日第二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北京1 11012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2 11014 北京金富邦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3 11018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 1103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5 11039 北京知本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6 11042 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7 11121 北京永创新实专利事务所8 11130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9 11207 北京华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0 11212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 11216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12 11218 北京思创毕升专利事务所13 11221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14 11224 北京金阙华进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15 11227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6 11228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7 11233 北京科兴园专利事务所18 11234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19 11237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 11246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1 11248 北京中安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22 11252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23 11253 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4 11258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5 11266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26 11270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27 11272 北京富天民宏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28 11274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29 11290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0 11291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 11293 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2 11294 北京五月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33 11299 北京市卓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4 11300 北京瑞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5 11304 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6 11316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7 11324 北京金恒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38 11325 北京中伟智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39 11330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40 11331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1 11335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2 11344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43 11357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 11379 北京金知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5 11380 北京鑫浩联德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6 11382 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7 11384 北京青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8 11390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9 11393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50 11395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51 11403 北京风雅颂专利代理有限公司52 11407 北京嘉予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53 11413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4 11416 北京律恒立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5 11417 北京庆峰财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6 11418 北京思益华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7 11419 北京爱普纳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天津1 12104 天津市新天方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内蒙古1 15104 乌海市知新专利事务所黑龙江1 23115 大庆知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1 31204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 31250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 31271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江苏1 32108 泰州地益专利事务所安徽1 34111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福建1 35209 厦门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山东1 37226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广东1 44261 广州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 44290 深圳市钧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1 50214 重庆中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云南1 53111 昆明科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2 53114 昆明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甘肃1 62100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青海1 63100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2 63101 西宁金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北京1 11263 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 11317 北京华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 11318 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 11347 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5 11364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6 11383 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天津1 12113 国嘉律师事务所河北1 13117 邯郸市久天专利事务所山西1 14105 山西五维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1 21116 沈阳易通专利事务所2 21117 本溪市新科专利事务所3 21120 大连新技术专利事务所4 21204 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1 23101 哈尔滨市哈科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 23104 绥化市广辉专利事务所3 23112 鹤岗市大地专利事务所上海1 31232 上海明成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福建1 35208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江西1 36120 景德镇市高岭专利事务所山东1 37100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2 37102 烟台信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 37211 烟台同兴专利事务所湖南1 43208 常德市源友专利代理事务所2 43210 长沙新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1 44203 湛江市三强专利事务所2 44225 佛山市南海智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1 51111 内江市三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陕西1 61210 西安集思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 61212 汉中市兴元专利事务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正文:----------------------------------------------------------------------------------------------------------------------------------------------------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

第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施行日期】2013.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代理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经局批准,决定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检对象(一)凡于2013年8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随其所属专利代理机构参加年检。

(三)凡接受专利代理机构聘用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应当参加年检。

二、组织实施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应当在本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在网上完成相应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开展自检,并认真填报和提交各项年检材料。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专利代理人协会”)具体实施对全国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专利代理人的年检结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知识产权局”)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审核工作,国防知识产权局具体实施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审核工作,并向我局报送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的审核结果。

我局负责全面组织、指导监督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结果。

三、年检内容(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审核事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2.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3.专利代理机构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八条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4.专利代理机构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的专利代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开展情况;5.专利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6.其他应当予以年检的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2/18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计算机设备 信 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5 个、3 个、2 个。其中信 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电信 卫生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381.72 万元、196.00 万元、144.07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 协作四川中心审查业务链路租赁
\
项目中标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2-28 2022-12-02
(6)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 成都集数创新科技 协 作 四 川 中 心 货 物 项 目 有限公司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1.01.08•【文号】•【施行日期】2001.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2001年1月8日)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办处: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收缴专利费用工作规程》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工作规程》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自动化系统专用软件及数据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二00一年一月八日)为了适应专利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以下称代办处)的管理,使专利代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现作出以下规定。

一、代办处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由当地(省、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直接管理的机构,其工作职能属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有关专利费用收取及其补贴的财务管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负责指导监督,业务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

代办处的主要任务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做好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和专利收费工作,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知识,积极为申请人、发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工作。

代办处的人员编制、经费等由地方自行解决。

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进一步调动代办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法做好受理专利申请、收缴专利费用的工作,及时掌握统计分析信息,沟通发明人、申请人与我局的联系,热心为广大申请人、代理人服务。

二、代办处的工作职责为受理专利申请(不包括受理涉外申请、PCT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申请和接收中间文件),审批费用减缓请求,收取专利申请费,收取专利年费(包括登记费和印花税)及年费滞纳金(不包括收取专利申请费和专利年费及年费滞纳金以外的其它专利费用和涉外申请所有专利费用,但申请人在申请时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除外)。

中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二批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中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二批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中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二批专利代理机构名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3.04.30•【文号】中国专利局公告[第39号]•【施行日期】1993.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专利代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九号)为了充分保护委托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第二批申请重新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审查。

现将符合《专利代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第二批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1993年4月30日机构代码名称地址邮编11015轻工业部专利事务所北京市阜城路3号(轻100037工部科技情报所)11016铁道部科技情报所铁路北京市西直门外大柳树北100081专利咨询服务中心11023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北京市和平里煤炭科学100713究院专利事务部研究院11028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北京市西直门内西章胡同100035司专利事务所9号11029建材专利事务所北京市百万庄10083111042国家地震局专利事务所北京市复兴路63号10003611101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00010216号(外交部对面六层红砖楼)11105北京柳沈知识产权服务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00101公司8号汇宾大厦A060111113北京市建筑工程专利代北京市复兴路34号100039理事务所11120北京理工大学专利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10008111122北京市第八专利代理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2号100088事务所11130北京市医药医疗器械专利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西100020代理事务所里5号11136大兴县专利事务所北京市大兴县黄村兴丰102600大街北头11139北京科龙专利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100088号公寓楼一层101室11211中国青年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街100011专利事务所42号11214北京申翔知识产权服务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饭店100088公司专利代理部1529室14104山西科力公司专利事务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号03002421202营口市专利事务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昌115000盛里15号22101长春市专利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斯大林大街13005657号23201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150001专利事务所文庙街31号楼31105上海市轻工业局专利上海市南市区学前街200010事务所151号31109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上海市番禹路508号200052专利事务所31111上海高校专利事务所上海市陕西南路202号20003131128上海东方专利事务所上海市湖南路125号20003131204华东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31206中国纺织大学专利事务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2000513120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上海市翔殷路594号200433大学专利事务所32105常州市专利事务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6号21300332107镇江市专利事务所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212001141号32112南京市专利事务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10003309号32207南京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210024122号36110江西省机械工业厅专利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30002事务所797号37108山东专利法律事务所济南市山大路166号25001337205山东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33号25001441100洛阳市专利事务所河南省洛阳市王城路8号47100041104河南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1号45000345108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543000专利事务所百花东路2-1号51102重庆市专利事务所四川省重庆市人民路630015236号51120四川辅君专利事务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一段610016三十二号51123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四川省重庆市胜利路630013所重庆分所专利事务所132号51201重庆大学专利事务所四川省重庆市沙坪坝63004453104云南省曲靖地区专利云南省曲靖地区文昌街655000事务所行署科委内61108陕西省机械工业专利西安市劳动路西仪102710082事务所街坊3号楼61203陕西机械学院专利事务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71004862103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兰州市渭源路15号东陪楼730000区专利事务所62200兰州大学专利事务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78号730000(兰州大学逸夫科学馆3楼)63100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3号81000166002海口市专利事务所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南路5号57000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补充项目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补充项目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示范工程补充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01.05.23
•【文号】
•【施行日期】2001.05.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执法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促进专利
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补充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项目的整体发展水平,我局向有关单位发出了补报“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截止规定的时间,总计收到补报项目17项。

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批,符合“示范工程”条件的项目有3项,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继续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并认真及时总结、极推广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成功经验,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第二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补充项目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补充项目
序号企业主导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推荐单位
1 钴-60集装箱检查系统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知识
产权局
2 调径变矩节能抽油机新疆第三机床厂新疆知识产权局
3 八音琴、钕铁硼宁波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知识产
权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1•【文号】国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7.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一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

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

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

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

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

第二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二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二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代码名称北京(43家)11015 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17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021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39 北京知本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132 小松专利事务所11138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04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2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19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21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11227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8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33 北京科兴园专利事务所11234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11239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1245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3 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4 北京连城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5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1 —代码名称1125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11263 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66 北京尔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271 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72 北京富天民宏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277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282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3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8 北京瑞成兴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294 北京五月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1298 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00 北京瑞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01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11314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5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7 北京汉耐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18 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27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30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11331 北京新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32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7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2 —代码名称11340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46 北京君伍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辽宁(7家)21001 沈阳晨创科技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101 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206 阜新市和达专利事务所21209 沈阳利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21212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219 大连万友专利事务所21227 丹东汇申专利事务所黑龙江(1家)23207 齐齐哈尔鹤城专利事务所上海(5家)31002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1114 上海开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29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1245 上海东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1253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江苏(2家)32205 徐州市淮海专利事务所32232 苏州华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浙江(1家)33101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 —代码名称安徽(2家)34107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4109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福建(2家)35001 福州科扬专利事务所35205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13家)37104 青岛高晓专利事务所37106 济宁众城专利事务所37107 东营双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7108 山东济南齐鲁科技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7201 青岛海昊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37202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37205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7210 德州市天科专利商标事务所37214 济南鲁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7217 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37218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37219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7221 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2家)41102 郑州科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 —代码名称41112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广东(8家)44104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4231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44232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40 深圳市金阳行专利商标事务所44260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61 广州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74 深圳市中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海南(1家)46002 海口兴南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1家)51200 成都信博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1家)53114 昆明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青海(2家)63101 西宁金语专利代理事务所63102 西宁正坤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5 —2009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代码名称北京(5家)11114 北京恒久联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37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252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261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11295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天津(3家)12104 天津市新天方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12113 国嘉律师事务所12200 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辽宁(5家)21106 盘锦辽河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116 沈阳易通专利事务所21204 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21217 鞍山钢都专利事务所21231 鞍山安科正明专利商标事务所吉林(1家)22209 长春成铭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6 —代码名称黑龙江(2家)23101 哈尔滨市哈科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3112 鹤岗市大地专利事务所上海(3家)31221 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31222 上海宝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1248 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安徽(2家)34102 蚌埠鼎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4113 安徽省蚌埠博源专利商标事务所山东(3家)37100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7103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37211 烟台同兴专利事务所湖北(1家)42110 十堰博迪专利事务所湖南(1家)43206 长沙市令骅专利代理事务所重庆(1家)50125 重庆创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陕西(1家)61209 宝鸡中宝专利事务所—7 —。

中国专利网官网入口公布公告

中国专利网官网入口公布公告

中国专利网官网入口公布公告本文公布中国专利网官网的最新入口信息,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信息查询者提供便利。

希望通过这些入口信息,用户能够更加方便地进行专利信息的查询和申请操作。

入口一:中国专利网官方网站中国专利网官方网站是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信息查询者最常用的入口之一。

通过访问中国专利网官方网站,用户可以进行专利信息的查询、专利申请的办理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咨询。

中国专利网官方网站提供了丰富的功能和资源。

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申请人搜索、分类号搜索等方式快速获取所需的专利信息。

网站还提供了专利申请的在线填写和在线提交服务,方便用户在家中或办公室就能完成专利申请的各项手续。

除了专利查询和专利申请外,中国专利网官方网站还定期发布专利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为用户提供专业的知识和指导。

此外,网站还设置了专利数据统计分析和专利信息服务等栏目,助力用户更好地了解和利用专利资源。

入口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也是获取中国专利信息的重要入口之一。

作为中国专利网的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提供了丰富的专利信息和权威的专利政策解读。

用户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了解到最新的专利法律法规、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的政策要求。

同时,官网还提供了专利查阅和下载服务,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获取所需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还设有在线办事大厅,用户可以通过在线办事大厅进行专利申请的在线提交、下载和咨询等服务,节省了用户办理专利申请的时间和精力。

入口三: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官网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官网是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平台。

许多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时会选择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通过访问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官网,用户可以了解到不同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领域、代理费用、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官网上,用户可以获得专业的专利申请咨询和代理服务。

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可以为用户提供专利文书的撰写、专利申请的审核和代理等服务,确保用户的专利申请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一一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一一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专利质量,确保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3月11日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一条为坚决打击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非正常专利申请,按照本办法严格审查和处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下列各类行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协同共治、过惩相当、保护权益原则,着力推动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二)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三)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共享及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7号――关于首批通过2011年年检的677家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二)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7号――关于首批通过2011年年检的677家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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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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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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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炼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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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劲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江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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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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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洪达专利事务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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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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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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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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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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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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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翔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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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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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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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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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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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鼎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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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天成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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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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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科颍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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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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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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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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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现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3月29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带动牵引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全面加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国际合作和竞争深化拓展,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
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4.02.06
【实施日期】2004.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
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3]101号)精神,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考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等70个企业、北京大学等5个大专院校和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等5个科研院所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自今年将要召开的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会结束后正式启动。

试点工作为期两年,试点结束后,由我局和所属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试点工作的总结与验收工作。

请各地知识产权局根据我局制定的《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和《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国知发管字
[2003]101号),指导所属地区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6.10.14•【文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专利权人:为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和手续办理的流程与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发完成了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拟定于2016年10月22日上线运行。

该系统优化了现有专利初步审查业务流程,升级了电子申请客户端,新增了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

关于系统上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使用相关事项1.10月22日凌晨0时至12时,电子申请客户端进行系统升级。

届时,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暂停服务,暂停接收电子申请文件、发送和下载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服务。

12时后系统恢复正常。

2.10月29日凌晨0时至12时,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暂停服务,12时后系统恢复正常,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完成发布,用户可直接在线实时提交专利申请。

网址为:http://。

用户第一次使用需要下载并安装编辑器控件和证书控件。

3.10月22日12时至10月28日24时,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提交新申请可正常接收电子申请回执,受理阶段通知书将在10月29日12时后陆续发出。

10月22日之前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受影响。

二、表格使用相关事项系统上线同时启用新修订的业务表格,该表格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请参见“关于公布专利(申请)相关表格的通知”,网址为:http:///zhfwpt/tzgg/201604/t20160428_1266209.html。

三、其他事项1.电子申请客户端于10月22日0时后不再接收旧版本电子申请文件。

其调整详见《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升级说明》(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2.09.28
•【文号】
•【施行日期】2012.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代理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
人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2012年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网上年检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法字〔2012〕71号)要求,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年检的网上申报工作将于9月30日截止。

为了确保下一阶段的年检工作顺利完成,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本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的网上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于10月1日前尚未提交网上年检申报材料的专利代理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10月15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填报和提交年检材料,并告知其逾期不改正的结果。

对于逾期仍不提交网上申报的专利代理机构我局将给予2012年度年检不合格结论。

二、请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全部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网上审核工
作,并将年检工作总结和专利代理机构初步审核结果汇总表纸件报送我局条法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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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1号--关于第二批通过年检的专
利代理机构公告
【法规类别】专利代理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1号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7.01.18
【实施日期】2007.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21号)
关于第二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公告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通过2006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提请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
业务。

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年检中提请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同时通知委托人,并在一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各项申请案的终止委托或者转委托手续,将案件的处理结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备案。

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因原机构专利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我局将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戒。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将在我局网站(http:
//)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第二批通过2006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北京市
1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 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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