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移动校园一卡通合同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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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移动校园一卡通合同合作协议

篇一:手机卡代理合同

芜湖鼎志尚校园手机卡代理合同

甲方:芜湖鼎志尚信息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共同做好“动感地带SIM手机卡”20年的销售代理工作,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合作

甲乙双方共同为移动公司担任校园业务员。乙方是甲方的下级代理,乙方须听从甲方的合理业务安排,积极配合工作。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带来的办卡人员,甲方应积极配合办卡,并登记乙方办卡人数。

2、乙方为甲方所销售的动感地带SIM手机卡,在结束销售代理工作后,甲方将乙方销售的提成一次性结算。

3、乙方配合甲方积极销售,并保证签到。

第三条:待遇及方案

乙方向甲方交纳担保违约金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方案一:

1、乙方承诺完成手机卡销售业绩量100张,最低任务量需完成总业绩的50,若乙方足额完成最低任务量,甲方需全额退还乙方担保违约金,若乙方未完成甲方设定的业绩量,则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的担保违约金。

2、乙方为甲方销售的动感地带SIM手机卡,甲方应给予乙方提成45元/张(人民币肆拾伍元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或延迟乙方的工资发放。方案二:

1、乙方在手机卡销售活动时间内,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签到次数分别为早上签到、中午签退、下午签到、晚上签退。签到时间分别为8点、12点、13点、

19点,规定时间内半小时有效,过时不予签到。若乙方在手机卡销售活动期间内足额签到,并积极销售移动手机卡,则甲方需全额退还乙方担保违约金。

2、乙方为甲方销售的动感地带SIM手机卡,甲方应给予乙方提成35元/张(人民币叁拾伍元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或延迟乙方的工资发放。方案三:

1、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的300元担保违约金,并承诺免费提供给乙方足额的手机卡,乙方自行销售,销售额全额归乙方所有,待手机卡校园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剩余手机卡全数退还给甲方。

乙方自愿选择以上方案中的作为本合同有效条款。

第四条:奖励政策

在中国移动手机卡销售活动中,我们将对各个团队进行业绩评比,评比参加条件是该团队足额完成业绩卡销售量,其中销售量最高的团队奖励现金1000元人民币,参加评比的团队中,业绩量最高的个人奖励现金400元人民币。

第五条:赔偿项目

为了保证对移动手机卡的有效管理,若乙方在移动手机卡销售过程中,不慎将移动卡丢失或被恶意开通(套卡),乙方需按照50元/张赔偿给甲方。若由于乙方原因,开错套餐,或导致移动卡使用者非正常使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注:若由于乙方原因开错套餐并且没有及时追回,

导致使用者无法正常使用而拨打10086投诉的,甲方在接到10086投诉回馈后按照10元/投诉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六条:违约细节

发生以下情况的均属于违约行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代理商代销手机卡的行为。

2、乙方强迫或违背办卡者意愿,将其带到驻点办卡的行为。

3、乙方任何不听从安排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行为。

发生以上行为,导致芜湖鼎志尚声誉受损者,将取消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民事责任和现金赔偿。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芜湖鼎志尚信息咨询服务部

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二: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市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分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年 9 月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以下称湖北工行分行)]

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移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为充分发挥双方客户规模优势,实现资源互换,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规划合作

1.1平等互利,实现双赢。甲乙双方互视为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在多层面开展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产品或服务,双方实现互惠共赢。

1.2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有效推进本协议所达成的合作项目,共同处理合作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甲乙双方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本协议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业务开发合作

2.1.1营销平台共享。甲方利用移动营销平台共同开展乙方客户促销活动,为乙方客户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时,乙方利用甲方营销平台开展甲方客户促销活动,为甲方客户提供通信产品服务。

2.1.2 VIP服务项目共享。通过联名卡等方式,双方联合为VIP客户提供专享服务项目,提升双方VIP服务品质。

2.1.3 联合开发高端个人客户专属产品。甲方设计个性化的高端客户专属个人金融产品,通过乙方平台开展联合促销;乙方也可向工行高端客户推出通过工行渠道进行的专属信息化产品和特别优惠服务。

2.1.4甲方配合乙方在“TD无线城市”平台上展示甲方的相关金融产品。

2.1.5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乙方业务,中国移动手机用户通过甲方银行划账方式转移支付通信使用费。

2.1.6 联合开发校园市场。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客户规模优势联合开发校园市场,乙方在校园推销“一卡通”业务捆绑甲方账户。

2.2 渠道资源共享。乙方将自办营业厅以优惠价格租赁给甲方,甲方将ATM 自动柜员机安装在乙方营业网点,乙方提供为甲方设备提供通信和电源服务。

2.3 IP VPN数据专线和无线WLAN业务。在乙方服务或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符合甲方管理要求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首选通信运营商,在新增及其他运营商到期的专线业务优先选择乙方专线业务并确保份额在50以上。甲方将城区主要营业网点引入乙方WLAN无线覆盖业务,按照500元/月/2M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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