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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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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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苏百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
”这对于人民政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能的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目前,我省区县的各民主党派组织大多是基层支部或总支部,区县级政协的组成单位一般都没有民主党派界别,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以个人从事职业的身份分别参加到教育、卫生、经济、工商联及特邀等界别中。
近年来,我市各民主党派组织通过换届,已基本完成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与政治交接,新一代民主党派组织成员一般都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开拓进取精神,为在新时期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民主党派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工作,许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呈现出“稳定、团结、活跃”的局面。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多数基层组织在建言献策、稳定大局、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多党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加强,各民主党派在面临大好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挑战,尤其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组织对思想建设工作在党派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思想建设工作的基本目标缺乏全局、系统的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收效甚微,使得少数会员参政党意识、政治责任感相对淡薄。
二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单一,创新意识不够。
成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不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的时间比较少,在参政议政过程中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
新生代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也还不够。
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大都年纪轻、学历高、见识广,具有接受新事物快、眼界开阔、思想活跃的特点,有主动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要求和积极性,善于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但缺少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经历,对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从感性知识到接受程度上较老一代尚有一定差距,对如何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缺乏应有的知识准备和操作训练。
三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基层组织工作尚未形成一整套适合自身特点的,适应组织运行的管理制度,制度仍需进一步规范。
四是与政府部门中共党组织的联系不够密切,较为分散,影响到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
五是后备干部的储备不够。
目前,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都存在后备干部力量储备不够的现象,没有形成后备干部队伍梯度,给班子建设带来诸多不利。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基层政协中的作用,做好基层政协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我们认为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政协是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组织中的作用,对巩固和发展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越性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能够促使民主党派成员广泛、深入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包容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民主党派的作用发挥得越充分,人民政协的工作越有成效。
同时各民主党派也应该充分利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才能更加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使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树立民主党派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形成团结民主、融洽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的机制和制度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中的作用,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政协联系制度。
政协应加强向党委汇报和沟通,协助党委研究、确定与民主党派协商的议题和安排,将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民主党派的协商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要保证民主党派成
员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中也应有民主党派人士,并有专职领导干部。
二是建立健全参与机制,加强政协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目前全国许多省市的区县都建立了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民主党派也均是区县政协的组成单位,是一个独立的界别,这样有利于基层政协组织中民主党派委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我们也可积极探索和调研,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创造条件,创新民主党派参与政协的参与机制。
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参与政务的重要形式,可积极通过民主党派成员直接担任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形式,广泛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和行政运作,让民主党派成员切实参与到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和运行过程中,使参政议政在协调和平衡关系中更富有成效。
同时,应进一步畅通政治参与的知情渠道,通过完善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增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是健全经费保障和培训机制。
财政部门应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支持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与政协调研、视察等活动,并提供经费和时间保证。
一般来说,民主党派政协委员都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但对社会政治问题敏感度和洞察力不够,同时缺乏第一手资料,无力深入研究,这就需要通过政治引导,加强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促使将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转化为参政议政能力,使他们多从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出发思考问题,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组织中的协调合作作用
多党合作主要是作为执政的中共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需要双方共
同努力。
执政党处于主动地位,起主导作用,各民主党派也应自觉、主动配合。
一是要增强民主党派委员在政协组织中发挥作用的自觉性。
要处理好民主党派与政协党组和党委统战部门的关系,做到两协调。
统战部作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代表党委抓统一战线工作。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最主要、最重要的舞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作用是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民主党派也应积极主动融入到政协工作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加强协调、增强协作,做到两促进。
二是努力形成在人民政协团结民主主题下履行职能的工作合力。
民主党派在组织上独立,这是基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的。
政协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其职能与各民主党派在许多方面是一致的、相通的,政协组织起着很强的组织协调作用。
各民主党派应该将自己的许多工作融入到政协组织的中心工作中,与政协组织一起开展工作,在团结民主主题下,形成合力。
民主党派政协委员要在参加政协全会、视察、调研等活动前针对议题,通过党派活动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党派集体智慧。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认真开展民主监督,深入参政议政,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
三是不断展现和提升政协组织精诚团结的生机和活力。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建设祖国、统一祖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是政协组织的工作宗旨和目标。
各民主党派应该主动合作,
积极配合,发挥自己的优势,最广泛地团结相关人士,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和发展政协组织精诚团结的局面。
四、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派成员在政协中履职尽责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就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具体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民主党派委员在政协组织中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发挥好参政党的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
思想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核心。
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
要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启发、引导和组织,把勤奋自觉和接受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和参政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基础。
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组织建设成适应新世纪要求的、能够团结协作完成新时期历史任务的高素质的集体。
要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民主党派成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保障。
要着眼
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起适合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运行机制。
处理好民主党派政协委员职责与党派工作任务及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使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发挥好政协委员作用。
五、政协组织要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作用创造条件
政协应重视民主党派工作,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营造人民政协团结、民主的政治氛围。
把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交流作为履行自身职能的重点工作,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积极为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利条件,营造广阔舞台。
一是政协要重视民主党派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沟通。
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及专门委员会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为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政协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反映其困难和要求。
密切关注各民主党派人士思想工作情况,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应积极向党委推荐,使他们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作用。
可采取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联谊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民主党派的交流沟通,增强与民主党派成员的友谊。
在政协的工作和对外活动中,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充分体现政协的特点和优势。
二是要把政协优势与民主党派的优势结合起来,重视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全会、常委会、专委会等各种例会和重要活动中的作用,邀请或安排他们在会议上发言,听取他们的意见,促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把政协组
织优势、渠道优势与民主党派的整体优势、智力优势结合起来。
民主党派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政协的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应广泛组织他们参加,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通过提案、视察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是要充分发挥成员在民主监督和协调关系中的作用。
民主党派成员联系着不同利益和不同阶层的群众,容易听到各方面的呼声和建议,应鼓励他们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畅通信息反映和沟通渠道,发挥他们在表达社会各阶层、群体利益诉求和呼声方面的独特作用。
大力支持监督、执法部门在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督员,支持他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以参政议政为重点履行参政党功能。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天职所在,没有参政议政就没有民主党派。
党派基层组织要从“政治责任感”的高度,保持“出主意、想办法”的热度,把握“帮忙不添乱”的尺度,锤炼“能否被采纳”的大度,选择党委重视、群众关注、党派能做的课题,组织成员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注重上下结合和内外协作,在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向党委政府反映,真正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政协在开展对执法部门评议时,也应多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使民主党派成员成为党委、政府、政协团结各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协助做好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理顺情绪、安定人心工作,为社会繁荣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