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产业品牌授权:一个动漫版权新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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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产业品牌授权:一个动漫版权新的盈利模式
日期:2008-01-29| 来源:互联网 | 关键字:动漫产业|品牌授权 | 加入收藏
有这样一群与传统形象截然不同的“孙悟空”——一改以往美术片中呆板统一的造型,时而勇猛,时而娇羞,时而狡黠,时而憨态可掬——如此鲜活的“悟空”出自世界著名手模大师、“史努比之父”马乐山之手,而它的生产者则是珠海天行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没有动画片,没有图书,仅凭一个卡通形象的版权经营,“天行者”以独特创新的理念推动品牌业务发展,创造了动漫产业一个新的盈利模式,“悟空”文化品牌也被评为“2007年最具潜力创意文
化品牌”。近日,记者走访了被誉为“悟空之父”的天行者公司创始人汤泽明。
品牌版权保护为发展奠定基础
众所周知,我国动漫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与实力远远落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在我国动漫市场,日本产品占到60%、欧美产品占到29%,而大陆的动漫产品则不到10%。国内
几大动漫展,看到的大多是日本与欧美的卡通形象,我国的少年儿童几乎是在日本与欧美动漫产品的包围中认识和接触动漫的。同时,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模式也大多沿袭传统的大型动漫主控式产业模式,即:动漫企业自主创作动漫作品,通过发行与播放,积累市场人气,待有了一定影响力之后再自己开发衍生产品。汤泽民认为,“这种模式的一个最大特点,也是其最大弱点就是,产业发展周期长、风险大、成功率低。”
在这种形势下,珠海天行者公司决心另辟蹊径,探索一条“依托民族传统文化,形成自主原创核心价值,实施品牌授权开发与经营”的动漫产业盈利新模式。
“天行者”在众多中华优秀传统作品中注意到根据《西游记》改编的经典动画片《大闹天宫》中的孙悟空,这个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家喻户晓的动漫卡通形象。它机智、勇敢、聪明、活泼、忠诚、嫉恶如仇、个性张扬的文化内涵,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也体现了新时代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追求个性发展的时代要求。因此,“天行者”创始人汤泽明在2001
年便买断了《大闹天宫》的海外发行权及改编权。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天行者”也表现出了行业少有的前瞻性。他们邀请世界著名手模大师、“史努比之父”马乐山先生一道对孙悟空进行重新设计与创造,并对这一新形象进行了标准化定位。这个具有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孙悟空新形象——“WuKong”(悟空)诞生后,天行者公司在海内外诸多商业领域对其系列艺术造型申请了相应外观专利、商标注册,并对“悟空”的各种卡通形象进行了版权登记,还将其各种标准化数据作为公司商业秘密加以保护,为实施“悟空”文化品牌授权开发与经营、实现盈利奠定了基础。
经营版权使卡通形象衍生利润
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经珠海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积极推荐,“悟空”横空出世,成为文博会上的“明星”。当年,“悟空”就先后获得“2006中国动
漫产业十大影响力品牌”奖和“首届世界华裔青少年华文卡通原创大赛”卡通形象专业组
最佳作品奖等大奖。“悟空”不仅再次成为广大受众的关注焦点,更吸引了广大精明商家。随着“悟空”品牌的树立,在“悟空”品牌授权开发与经营方面,天行者公司借鉴迪士尼、
史努比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成功经验,提出的品牌特许授权、项目合作开发、商业利益共赢的经营模式也呼之欲出。即以“悟空”新形象原创知识产权为核心价值,建立标准化数据库作为品牌推广和特许授权依据,同时,创意策划系列投、融资经营性项目,吸引投资者合作开发,最终,按照市场细分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实现商业利益共享共赢。
面对全球广泛兴起的汉语热,为弥补目前海内外幼儿汉语教育无标准、无权威教材等瓶颈性问题,天行者公司与中国华文教育卡通工程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权威部门合作,策划推出“悟空汉语”动漫体验教学工程。以娱乐至上的理念使教育与动漫融合,将复杂的汉语教育娱乐化、简单化、产业化,为海内外幼儿及汉语初学者提供了由动漫体验式的汉语学习教材、学习方式、学习场所集合起来的汉语学习综合解决方案。该项目将纳入我国对外汉语输出工程体系。
据了解,天行者公司正围绕“悟空”品牌开发系列动漫文化产品,包括《悟空与八戒》奥运动画短片和《悟空金牌篮球》等网络与手机动漫游戏,以及伴随悟空汉语教材不断更新推出的一系列动画教学片,如《悟空闹天宫》、《悟空降妖》、《悟空教你学汉语》、《悟空带你游中国》等。这些在动画片、漫画书、网络游戏与手机游戏中出现的悟空形象,更加提升了悟空品牌价值,对悟空文化集群的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此外,天行者公司将向被授权商在一定时间内有偿提供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商标权、使用权的系列“悟空”形象版权;被授权商可以在商品的设计开发上运用其商标、人物及造型图案,并取得销售权。另外,在无线增值业务领域,“悟空”即将与大型无线增值服务商合作,推出丰富的基于手机的无线增值业务,如:手机游戏、手机铃音、彩铃、彩信等个性化下载服务。汤泽民认为,对动漫形象版权的经营可以创造财富:“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缩短了动漫形象的建立过程,极大地减少了投资风险,并且通过创意设计自己掌控动漫形象的自主知识产权,从而以授权经营或合作开发的模式,直接进行动漫形象的衍生产品生产及产业链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