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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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布部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20
【实施日期】2017.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的诚信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规范造价咨询业市场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标[2017]1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5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组织管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具体工作由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负责,下设评定小组办公室。
三、评价方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通过市住建委建立的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平台)申报登记,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评价。
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平台)根据各造价咨询企业评价情况进行排名并实行动态管理,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长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根据评价情况,每年发布一次诚信企业等级名单。
四、评价内容和标准
评价内容包括基准分、企业业绩、综合能力、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和诚信记录,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基准分(20分)
在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登记的造价咨询企业可直接获得(需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法人及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面积等)。
(二)企业业绩(18分)
根据企业自行申报成果文件的造价金额和收入,由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自动
计算分值,申报成果文件时应上传咨询合同(扫描件)、咨询报告(扫描件)、造价文件(计价软件及XML两种电子格式)、发票(扫描件)等。具体申报时间和办法见操作指引。
(三)综合能力(18分)
综合能力中“依法纳税”根据业绩及提供的增值发票计算;“客户满意度评价”由企业提供客户满意度评价表、市造价站进行回访核实;“社会服务”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市造价站核实认定的数据计算,其中参与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数据由长沙市造价站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系统统计并提供;单位咨询统计报表根据长沙市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中记录的企业申报情况和统计报表提交情况计算。
(四)造价咨询成果质量(35分)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优”根据省统一组织的年度成果文件检查结果;“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及日常监管”根据长沙市站组织的成果文件抽查结果及日常监管情况;“企业收费”根据企业收费标准备案及行业收费标准执行检查情况。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由市住建委、市造价站在咨询企业上报的业绩成果文件动态抽查(按30%随机抽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日常监管情况”包括市造价站日常备案、概算审查、接受投诉处理以及审计和业主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等。如抽查中出现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问题的,或经核实的有关部门反映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出现问题的,则按《标准》实施减分。如检查发现造价咨询企业伪造成果文件的,将依照《标准》实施减分。检查过程中,需到各建设单位取证的,相关咨询企业应配合。如造价咨询文件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或者伪造资料的,除按《标准》实施减分外,并按不良行为、不规范行为进行公布。
(五)诚信记录(9分)
“良好记录”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市造价站核实认定;“不良行为记
录”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不规范行为记录”以市造价站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造价咨询专项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为准。
不良行为是指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计价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不规范行为是指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在工程计价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程度相对轻微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行为。
五、评价结果公示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动态情况在长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示,企业业绩、纳税、社会服务、奖项申报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被评价人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后,下一个工作日正式纳入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计算排名。
(二)每年度末得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诚信企业评定依据。初步评定结果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长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 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被评价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书面向评定小组办公室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评定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经复核后确认评价有误的,应予以纠正。被评价人对评定小组办公室的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可书面向市住建委提出申诉,市住建委将于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作出答复,经调查确认评价有误的,将责令予以纠正。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由长沙市住建委发文,同时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长沙建设造价》上进行公布。
六、评定等级和应用
(一)诚信评定等级分为AAA、AA、A、合格四个等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定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