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X年以来,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全局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创新思路,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统计法治建设,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现将我局X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X年统计法制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以《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为手段,充分利用各专业调查的有利时机和会议、报刊、标语、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依法统计的宣传覆盖到所有统计单位,让法制教育深入基层。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1、今年我局多次派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

2、利用每周五的业务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统计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

计执法整体水平。

(三)强化基层力促基础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从总体看,我县各镇(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到位;调查方法均按上级规定执行,数据来源可靠,能够反映各地客观实际,无违反《统计法》情况;建立了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按规定进行了整理归档。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镇(办)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培训并全部参加了考试,过关率100%。

(四)强化执法规范统计行为

今年我局把开展执法检查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业务知识不熟和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口头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于因人员不在或资料提供不全的,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报送相关资料重新核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不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存在着明显误差已构成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坚决查处通报。全年我局共检查单位23家,立案10家,结案10家。

(五)强化培训提高整体水平

为了完成市局下达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我局通过精心组织,起

草了《X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时放至县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给卫计局、矿务局、烟厂等系统直接送达了文件通知。通过我局法制人员的共同努力,继续教育培训注册人数102人,圆满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六)其他工作,圆满完成

城乡划分、统计人员职称报名、统计局网上学习培训、一城三创、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综治工作、均能按照安排及时完成任务。

二、存在问题

X年,我县统计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由于部分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员责任心不强,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数据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统计人员队伍不很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深感统计工作法治化的道路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总结以往统计法制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查找原因,在工作实践中加以改正与提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促使我县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X年统计法制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

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各单位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进程。

(一)完善统计法制相关制度

认真总结以往统计执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做好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定时开展;加强对统计执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

(二)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

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统计法》宣传力度

1、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宣传力度。

2、要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

3、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

4、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