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检验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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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建立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检验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正确操作。
二、依据: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的检验。
四、责任者:QC检验员
五、正文:
1.检验项目和指标
2.检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纯化水,仪器设备为一般实验室仪器设备。
2.1 性状
取供试品3瓶,肉眼在自然光下观察颜色,应为微黄色至黄褐色粉末。
2.2 鉴别
2.2.1 试剂与试液
甲醇
三氯甲烷
浓氨溶液:可取浓氨溶液应用。
2.2.2 操作方法
取本品与安普霉素标准品,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照薄层色谱法(详见薄层色谱法标准操作规程)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µ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甲醇-三氯甲烷-浓氨溶液(6:2:4)为展开剂,展开,晾干,在105℃烘烤5分钟,置氨蒸气中显色。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颜色和位置应与标准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则判定该项合格。
2.3 溶解性: 取本品1g,加水50ml,搅拌,应全部溶解。则判定该项合格。
2.4 酸碱度:取本品0.5g,加水10ml溶解后,照pH值测定法测定(详见PH 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PH值应为5.2-7.8。
2.5 干燥失重:取本品,照干燥失重测定法(详见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在105℃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则判定该项合格。
2.6 外观均匀度取本品适量置光滑纸上,平铺约5cm2,将其表面压平,在亮处观察,应呈现均匀的色泽,无花纹、色斑。则判定该项合格。
2.7 装量:照最低装量法(详见最低装量法标准操作规程)检查, 应为每瓶装量48.5g-52.0g,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量50g。则判定该项合格。
2.8 含量测定:
2.8.1 试剂和溶液
乙醇
灭菌水
2.8.2 操作步骤:精密称取本品适量,加灭菌水稀释成每1ml中约含1000单位的溶液。照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详见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测定。
1000安普霉素单位相当于1mg的C
21H
41
N
5
O
11
。
2.8.3 计算公式
P=log-1[T2+T1-S2-S1 ×I] ×100%
T2+S2-T1-S1
式中P为供试品效价(标示量或估计交价的百分数);
S2为标准品高浓度溶液所致抑菌圈直径(面积)的总和。S1为标准品低浓度溶液所致抑菌圈直径(面积)的总和。
T2为供试品高浓度溶液所致抑菌圈直径(面积)的总和。
T1为供试品低浓度溶液所致抑菌圈直径(面积)的总和。
I为高、低浓度剂量之比的对数值,2:1时,I=0.301,4:1时,I=0.602。
2.8.4 结果判定:供试品含量为标示量的92.0~110.0%,则判定该项合格。 3.验收规则
3.1 本品由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转入合格品贮藏区和出厂的本品均应符合内控质量标准,每批出厂的本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3.2 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内控质量标准时,质量检验部门应重新抽样,产品重新检验结果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厂内定的质量标准时,则整批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