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旧动能转换XX项目基金设立方案【模板】

省新旧动能转换XX项目基金设立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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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新旧动能转换

XX项目基金设立方案

提交机构:XXXXXXXX

提交时间:X年X月X日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摘要一、拟投资项目简要情况

二、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基本情况

(二)基金出资人基本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注:第6-11项按照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过往管理过的基金及所投资项目的口径计算。

注:如果GP与管理人不一致,请按上表格式补充GP的出资人结构。

(四)基金部分核心条款

目录

目录 (5)

一、基金设立背景 (6)

二、项目公司情况 (6)

(一)基本情况 (6)

(二)股权结构 (6)

(三)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 (6)

(四)组织架构 (6)

(五)公司业务介绍 (6)

(六)行业分析与市场竞争 (6)

(七)财务分析 (7)

(八)发展规划及盈利预测 (7)

三、基金情况 (7)

(一)基金基本情况表 (7)

(二)基金出资架构 (8)

(三)基金出资人基本情况 (8)

(四)基金募资情况及当前进度 (8)

(五)出资人(含管理机构)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8)

(六)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8)

(七)基金费用 (8)

(八)基金收益分配与清算 (8)

(九)项目投资方案 (8)

(十)引导基金退出方案及回购保障措施 (9)

四、基金附件列表 (9)

附件1: (10)

附件2 (11)

附件3: (12)

一、基金设立背景

二、项目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简介及发展规划

(如为XX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双招双引项目库入库项目请注明)

(二)股权结构

(三)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

(四)组织架构

(五)公司业务介绍

(如为新设项目,列明审批进展、开工情况及具体投资计划)

1.主营业务

2.采购情况

3.销售情况

4.技术与研发

(六)行业分析与市场竞争

1.行业类别、监管与政策

2.产业链描述

3.行业现状及竞争格局

4.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容量预测

5.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

(七)财务分析

(如为新设企业可不提供)

1.财务报表概览

3年又1期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析

3.财务比率分析

4.关联交易情况

(八)发展规划及盈利预测

未来三年

三、基金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表

1.拟定基金名称

2.GP及基金管理人

3.基金存续期

4.基金规模

5.申请市引导基金数额

6.出资期限

(二)基金出资架构

(三)基金出资人基本情况

(四)基金募资情况及当前进度

(五)出资人(含管理机构)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六)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1.投资决策会委员会

2.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

(七)基金费用

1.基金费用

2.基金管理费计提方法

(八)基金收益分配与清算

1.收益分配机制

2.基金解散条件

3.基金清算原则及程序

(九)项目投资方案

列明估值、项目投资金额、基金持股比例、项目投后股权架构。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题目

一、单选 1、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 A关键期 B 攻关期 C机遇期 D决胜期 答案:B 2、各市要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按照《方案》和《规划》要求,在“十强”产业发展中找准定位,明确()。 A发展目标和发展理念 B发展策略和发展方向 C发展重点和发展策略 D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 答案:D 3、积极培育(),催生释放新动能。 A企业集聚区 B中小规模企业 C科技创新产业 D新业态新模式 答案:D

4、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强化( ) 建设管理,高水平建设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区。 A半岛经济区 B创新示区 C高新区 D新兴产业区 答案:C 5、引导各类()向企业集聚,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主体。 A生产要素 B创新要素 C劳动要素 D创新人才 答案:B 6、加快()企业培育,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大力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A科技型 B创新型 C环保型 D中小型 答案:A

7、全面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积极创建国家“双创”示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完善()生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 A环保创业 B科技创业 C创新创业 D创新科技 答案:C 8、全面落实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实施以( )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A提高获得感 B提高积极性 C增加科技含量 D增加知识价值 答案:D 9、积极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投贷联动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搭建()大平台,构建覆盖创新链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A自主创新服务 B科技成果转化 C创新创业生态 D科技金融协作

关于进一步推动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动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为优化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机制,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潍坊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引导基金管理体制 (一)改革引导基金决策机制。不再设立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下简称政府基金)设立环节的政策性审查和政府审批。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自主决策。 (二)坚持基金市场化运作。建立灵活高效、开放竞争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集聚更多资本、资源支持潍坊市经济转型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等机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 (三)加强基金评价。构建符合引导基金、参股基金特性,有利于政策目标与市场目标相平衡的绩效考核机制。从整体效能出发,对引导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效果和管理效能进行科学评价。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参股基金绩效考核,按照基金政策目标和投资规律进行综合评价,不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考核。审计部门对政策性基金不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负责政策制度设计、筹集和拨付引导基金,牵头组织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基贷联动”放大基金投资效果,对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调做好基金登记备案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建立基金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依法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企业登记信息,为基金投资决策提供便利。市审计局负责对引导基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优化基金设立机制 (五)坚持基金灵活性。政府基金架构可采取“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架构,也可围绕项目设立项目基金。政府基金不重规模,基金规模由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基金投资项目和基金募资需求确定,引导基金按政策出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投资比例、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再限制。 (六)调整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出资不再区分母基金和子基金,产业类、乡村振兴类政府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25%,全部投资潍坊市的乡村振兴类(含现代农业)政府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30%。市级引导基金出资不超过上述比例的50%,一般按1:1比例与县市区分担出资。 (七)支持县市区设立基金。鼓励县市区围绕重点企业、项目、园区、行业,以及按照基金招商思路设立基金,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市级引导基金择优参股支持。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指南【模板】

附件1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一、基金定位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优先投资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和子基金募集运作等工作。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创投类基金可视情况降低实缴资本),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3.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须承诺在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工作; 4.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具备良好的 - 1 -

管理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出资比例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根据基金类别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 (三)基金管理团队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为子基金组建投资运营团队,团队中应包括投资和风控专业人士,人数不得少于5人。在基金运营过程中,如上述人士半数以上发生变化,引导基金有权选择退出。投资运营团队应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向合伙人大会或所有出资人报告基金运营情况和团队履职尽责情况。 二、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类型 子基金分为产业类、创投类和基础设施类基金。 (二)基金注册地 子基金应注册在山东省内,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子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 (三)基金存续期 产业类、创投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基础设施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四)基金出资方式 - 2 -

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经市政府同意,设立××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为规范引导基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是由市和区(市)财政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本办法中所称引导基金特指市级财政出资部分。 引导基金可通过参股方式,与国家、省、市(区)等各级引导基金及金融机构、境内外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或增资参股母基金、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和子基金以下简称“母(子)基金”),也可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运作。 第三条引导基金重点投向以下领域: (一)支持做强做高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投向现代海洋、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商务服务、健康养老等9个产业的项目; (二)支持发展壮大新兴未来产业,优先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5个产业的项目; (三)支持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优先投商贸服务、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设备、橡胶化工、现代农业等6个产业的 - 1 - / 12

项目; (四)支持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海洋名城等领域项目; (五)优先投向创新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创新等项目第四条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金工作小组”)是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一)研究决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母(子)基金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引导基金年度出资计划; (三)研究制定支持引导基金发展的有关政策; (四)决策新增引导基金投资领域。 基金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基金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第六条根据引导基金投资领域分别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和引导基金投资领域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理事会负责对引导基金具体参股设立母(子)基金的方案进行决策;协调解决引导基金运作过 - 2 - / 12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提纲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2018-02-27 基金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主要采取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400亿元设立,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不少于2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或增资若干只子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形成不少于6000亿元的基金规模。 (二)投资方式。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设立创投类、产业类母基金,也可适当设立基础设施类母基金,其中创投类和产业类母基金规模占母基金总规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三)投资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1.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优先投向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省级重点人才创新创业等项目,突出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2.支持新兴、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慧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等新兴产业,以及绿色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现代金融业等优势产业,优先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3.支持对外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融结合、跨国并购项目; 4.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及公共服务领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激励政策。为有效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参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激励办法》,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可享受税收优惠、引导基金让利、财政扶持、资源开发及人才引进等政策。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策效益,精准支持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双招双引”产业项目,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19号)、省财政厅《关于促进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设立加快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鲁财基金〔2019〕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拟设立项目基金,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根据市县实际拟设立的项目基金,以及其他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拟设立的项目基金。 第三条项目基金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体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基金设立 第四条申请设立项目基金的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省、市确定的重大“双招双引”产业项目。 2.被投企业股权结构清晰,且有股权融资需求;或项目企业资产结构良好,有债权融资需求,且具备引导基金退出的相关措施。对于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实,立项、土地、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备,能在近期启动,并在规划期内建成的新建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将优先给予支持。 3.被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4.被投企业能够为基金投资提供安全规范的退出方式。 第五条项目基金既可由各市推荐并拟订基金设立方案,也可由新动能基金公司根据市县实际自主提出项目基金设立方案。 第六条项目基金设立流程: (一)各市推荐项目基金: 1.各市财政局根据产业特点和重点项目情况,研究提出项目基金设立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省财政厅,同时抄送项目所属省“十强”产业牵头部门。 2.新动能基金公司对各市报送的项目基金设立方案,择优开展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自主进行投资决策。

新旧动能转换情况汇报

新旧动能转换情况汇报 一、经验做法自2016年4月召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暨发展“四新”经济动员大会以来,XX市以大力推进发展“四新”经济为抓手,积极应用新技术、培植新产业、发展新业态、推广新模式,促进新旧动能的加快转换。鼓励新技术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新技术推广应用作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通过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研究制定了《加快工业经济转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按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度给予企业50—300万元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建立健全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对入库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加快推进实施。今年,列入我市技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共66个、总投资232.12亿元。全部建成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307.83亿元,利税68.58亿元。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成立产业技术交易平台,有力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7家。加大新产业培育,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始终把新兴战略产业培植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和强劲动力,通过引进与实施一批“体量大、质量高、效益好、带动强”的工业重大项目,进一步夯实壮大新兴产业,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智慧化、融合化、高端化发展。近年来,在新兴产业方面,重点推进XX电池、XX生物

科技园、XX系统设备等总投资120亿元的29个项目。通过大项目带动,逐步建立起以新能源、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应急安防和节能环保6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升。其中,新材料行业的XX纸业、XX、XX2016年产值分别达26亿元、14.09亿元和2.4亿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XX2016年总产值5989万元,2017年预计总产值可达1.5亿元。催生新业态发展,促进行业升级融合。2015年以来,我市着力打造公共科技平台,先后成立XX、XX、XX等4个民办非企性质的研究院,通过提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为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其中,XX研究院自2015年10月实体化运作以来,已为XX、XX、XX等5家企业研发设计自动化工作站5个,XX设计的全自动衬帽压合工作站,率先实现国内XX行业衬帽压合工序无人化作业;为XX设计的固体制剂自动装盒生产线,实现了固体制剂的一体化流程封装。XX研究院依托XX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服务,2016年帮助5家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应用技术5项,共享12台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研发项目10项,完成成果转化3项。推广新模式创新,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加快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寻转型路径,培育新的增长点。XX、XX等企业突出内部孵化创新,通过开拓新业务、孵化新企业,

关于进一步运用资本市场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进一步运用资本市场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 施意见(最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迅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顺利实施,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为重点,以“四新四化”为主攻方向,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八大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快基金产业集聚,发展壮大资本市场“XX板块”,推动全市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开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新局面。 2.主要目标。经过3年(XX—XX年)努力,全市上下运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上市挂牌公司数量持续增加,直接融资规模大幅增长,资本市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企业上市挂牌走在前列。到XX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以上,上市挂牌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累计超过1500亿

元。力争实现全市90%以上的县市区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实现县域全覆盖。 ——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持续推进。到XX年,符合条件的规上和限上企业基本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任务,培育上市挂牌发债后备资源企业累计超过300家,3年内进入上市挂牌程序企业累计超过30家,“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1家有明确上市意向的企业。 ——并购重组深入实施。到XX年,并购重组活跃度持续提升,并购次数和并购金额明显扩大,3年累计并购重组金额超过300亿元,引导一批优势企业借力并购重组,实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产业链条更加完善、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 ——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到XX年,注册在我市的基金认缴规模超过30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建设全面铺开,推动基金与产业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 ——债券市场稳步增长。到XX年,全市公司信用类债券存量融资额突破1000亿元,发债主体不断增加,发债品种不断丰富,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融资规模不断扩大。 二、工作任务 3.实施“资本强市”战略。坚持境内、境外上市一起抓,支持八大重点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等企业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美国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推动上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激励办法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激励办法 为有效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参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在山东省境内新设(迁入),纳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家税法,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可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每一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分别纳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股权投资类企业对外进行权益类投资所发生的损失,符合税法规定的,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4.合伙企业自然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5.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收。 6.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类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有关规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

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20)

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20) 各区(市)财政局: 现将《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1日 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策效益,加快实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精准支持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产业项目,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20〕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市)围绕单一项目拟设立的项目基金。 第三条项目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第四条项目基金采取认缴制,由市、区(市)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围绕项目量身订制,基金规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青岛市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简称受托管理机构)。 第六条项目基金中引导基金出资部分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第二章基金设立 第七条申请设立项目基金的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及各类创新型企业、市级重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2.被投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有股权融资需求。对于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实,立项、土地、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备,能在近期启动,并在规划期内建成的新建项目,引导基金将优先给予支持。 3.被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4.被投企业能够为基金投资提供安全规范的退出方式。 第八条项目基金设立流程: 1.各区(市)财政局根据产业特点和重点项目情况,研究提出项目基金设立方案,经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财政局和项目所属产业主管部门。 2.受托管理机构对各区(市)财政局报送的项目基金设立方案,择优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程序并按程序进行决策,需市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项目基金,由市财政局牵头提报市政府研究。 第九条项目基金政府出资部分,须由市、区(市)两级引导基金共同承担的,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20%,其中市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10%。 第十条项目基金管理机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基金认缴规模的2%,项目基金规模10亿元及以上的,管理机构出资比例不低于1%。 第三章投资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一般由具备资质的市场化投资机构担任,也可根据募资能力和风险防控需要,由受托管理机构或区(市)级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担任;项目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第十二条基金年度管理费一般不超过项目基金在投金额的0.5%,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出资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项目基金原则上应在基金首期资金实缴到位后3个月内完成投资,后续每期出资到位后1个月内完成投资。 第十四条项目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存续期满如需延长的,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后,按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最长不超过8年。 第十五条项目基金应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具体退出期限、退出条件、退出方式。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后,未按约定方式退出的,受托管理机构应会同区(市)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拟定引导基金退出方案,办理引导基金退出事宜。 第四章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引导基金一般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第十七条引导基金的分红、退出等资金(含本金及收益)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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