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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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管理体制与招生形式

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省和市(州)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不含未纳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的中职学校)。

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

三年制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形式。

(一)统一招生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和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工作,由市(州)招办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办法,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五年制高职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五年制高职录取安排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五年制高职录取结束后赓即组织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录取;其它三年制中职招生由市(州)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参加普通高考(含“一类模式”高考)并填报藏区“1+2”招生学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二)自主招生

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含教育部公布

有在川招生计划的外省招生学校)均可进行自主招生(五年制高职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除外),进行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学校所在地以及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的自主招生工作须在市(州)招考委、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地进行。

自主招生学校应主动与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衔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当地招办应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的学校及专业,宣传自主招生的办法及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手续在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办理。

二、招生规模与目标管理

(一)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

有关高等学校招收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7]265号)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1.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外高校举办的中职班)在川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执行。

2.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内高校举办的中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类招生规模按学校所在市(州)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执行。

(三)招生规模及专业目录公布办法

1.招收五年制高职的招生规模及专业目录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

类招生规模及专业目录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下发各市(州)招办。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职类招生规模及专业目录,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汇总、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3.中等职业学校应主动加强与省教育考试院和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联系。各市(州)招办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中职学校在本市(州)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校招生代码及招生专业代码的编制

招收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均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学校代码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7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的通告》中公布的招生学校代码为准,招生专业代码由各市(州)招办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招生规模的填报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填报办法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送2017年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在川招生规模数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17]24号)执行。

(六)目标管理

为巩固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促进我省两类高中协调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已向各市(州)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目标任务,并纳入政府目

标管理。各市(州)招生领导小组要整合职教资源,打破行业、部门界限,把本区域内部(委)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及招生纳入市(州)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把职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目标任务。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报考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考生须初中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艺术、体育类院校及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除外);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报考条件按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执行。

3.报考高中起点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的考生,既要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又要符合阿坝州、甘孜州和木里县当年应届普通高考考生或汉语水平达到“民族汉考”三级的一类模式高考考生。

各市(州)、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规定的上

述考生报考条件,不得自行另定标准,不能以各种方式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考艺术、体育院校或专业考生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师范类艺术、体育专业,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均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 58号)执行。

2.报考普通类院校考生报名

(1)统一招生报名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均必须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但中学必须核准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类基础信息和报考条件,承担审查报考资格的责任;其他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职从业人员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县(市、区)招办要组织力量到乡镇增设报名点,方便考生就近报名。

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和录取。

考生报名时须交报名考试费;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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