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索具安全技术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吊具索具使用标准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5年5月25日
1.目的
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检验、使用、报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吊索。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集装箱专用吊具与吊索。
3.定义
3.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2
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3
吊索:起重机械吊、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3.4
C型吊钩:端部做成C型钩装,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
3.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的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3.6
索眼:吊索端部的索套。
3.7
端部配件:是吊索主环、中间主环、连接环、中间环、下端部配件的统称。
3.8
主环:直接连接到起重机吊钩上的端部配件。
4标准内容
4.1
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4.1. 1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4. 1. 2
沧丄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放可投入使用。
4. 1.3
拴挂前,应确认所吊重物上设置的起重拴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4. 1.4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的功能特殊工况)。
4. 1.5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加保护衬垫。
4. 1.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具重获的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
4. 2
吊具与索具的基本要求
4, 2. 1
纟拓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4. 2.2
承载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 2. 3
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4. 2. 4
也也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其适当位置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并具有合格证书。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书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4. 2.5
应使用有合格证书的吊具与索具,并建立及健全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4.3
钩取、夹取、抓取取物装置
4. 3. 1
吊钩
4. 3. 1.1
一般要求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锐角等缺陷。
b
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在吊钩(不含板钩)开口最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置打印或镶嵌不易磨损的标志,测出标志间的距离,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
4. 3. 1. 2
C形吊钩
见图
厂
a
应能保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b
C形吊钩应有使卷材在吊运时不受损伤的保护措施。
4. 3.2 板钩
板钩一般应采用GB700中规定的Q235-A、Q235-B或GB1591中规定的16Mn钢制造。钩片的纵轴,必须位于钢板的轧制方向,且钩片不允许拼接。
板钩钩片应用沉头钾钉连接,而在板钩与盛钢桶耳轴接触的髙应力弯曲单位不得用钾钉连接。
叠片间不允许全封闭焊接,只允许有间断焊。
4. 3.3
自制吊钩
自制吊钩应按要求经过检验载荷试验合格
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直柄吊钩、板钩开口度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 25%;
环眼吊钩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5%或0. 2nmi(两者中按较大值)。吊钩应能可靠地支持住2倍检验载荷。
检验载荷应无冲击地沿吊钩轴向作用。
对于采用常用材料制造、工艺成熟、质量稳定,具有相同额定起重量的吊钩机械性能抽检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3. 4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4. 3. 4. 1
裂纹;
4. 3. 4. 2
吊钩与索具接触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5%;
4. 3. 4. 3
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4. 3. 4. 4
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4. 3. 4. 5
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度。
4. 3.5
夹持吊具
4. 3.
5. 1
吊索的下端部如起重钳(吊卡)等的安全系数及验证及试验应符合有关规定。
4. 3.
5. 2
钳爪对应的夹持点不得错位,钳爪开度应与物品幅宽相适应;板钢坯夹钳的两对爪子间距应可沿坯长方向调整。
4. 3.
5. 3
钳爪与物品接触面积、摩擦系数应满足安全吊运的需要。
4. 3.
5. 4
吊牙宜采用轴套方式安装,应牢固可靠,吊牙纵轴与钳臂应保持垂直,吊牙锥顶角应根据夹持物表面状况、所需夹紧力确定,一般为90。-120°。且应有良好的耐磨性、抗氧化性、抗热疲劳性。
4. 3.
5. 5
钳臂及连杆构件不允许拼接
4. 3.
5. 6
卷材夹持吊具应有防止损伤卷材的措施。
4. 3.
5. 7
机械式钳口开闭锁定装置,应能保证钳口在开启和闭合状态的锁定。
4. 3.
5. 8
夹持吊具主要受力构件更换或报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裂纹(铸造钳臂横向裂纹)。
b
严重扭曲变形和弯曲。
c
杆件断面磨损、腐蚀达原尺寸的10%。
d
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
4. 3.6
起重横梁
4. 3. 6.1
横梁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横梁的吊钩、夹钳等吊具应用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连接,且不得降低横梁、吊具原有机械性能。
4. 3. 6. 2
横梁上的吊具应对称地分布,且横梁与吊具承载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应相等,以保证横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4. 3. 6. 3
当横梁直接挂入起重机承载吊钩使用时,起重机吊钩宜设置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
4.4
集装箱专用吊具
4. 4. 1
吊具尺寸、额定起重量应符合GB3220的规定。
4. 4.2
吊具的转锁、搭钩连接机构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不得用铸造方法进行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