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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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气象局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地震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威安监发〔2008〕45号
关于建立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地震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环翠区安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经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农经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加强各级安监、气象、海洋与渔业、林业、地震、防汛抗旱等部门之间自然灾害信息的预报、预警,全面提高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根据省安监局、气象局、海洋渔业厅、林业局、地震局、
煤炭局、煤监局、省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鲁安监发〔2007〕166号)要求,现就建立我市预警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预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然灾害已成为诱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起因。加强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是有效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安监、气象、海洋渔业、林业、地震和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
二、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预警的信息通报
安监、气象、海洋渔业、林业、地震、防汛抗旱等相关部门要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气象、海洋渔业、林业、地震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按照规定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同时,要及时通报安监部门。
1、气象部门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高温、沙尘暴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
害气象等级预报;
2、海洋部门通报海浪、海啸、风暴潮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海冰警报;
3、地震部门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信息;
4、林业部门通报森林火灾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5、防汛抗旱部门通报河流、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及其它重要险情信息。
在通报预警信息时,要明确险情的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续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完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能力,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各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参照本办法,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威海市安监局威海市气象局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地震局威海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省海洋预渔业厅,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
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