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深层搅拌防渗墙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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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粮湖蓄洪垸围堤加固工程
深层搅拌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为有利于实施深层搅拌防渗墙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JGJ79-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单、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防渗墙的施工监理。
1.3深层搅拌防渗墙施工监理应实行施工全过程巡视旁站。工程质量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测量控制网点移交。
(6)检查施工条件。
(7)下达工程开工令。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
防渗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及完成情况(包括材料和水电供应、清障和施工场地等。(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施工设备(包括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机组性能使用说明及易损件备品、配件供应情况)。
(5)搅拌成桩施工方法(包括搅拌叶片外径、喷浆嘴位置、搅拌轴转数、电机功率、起吊设备、固化剂配比及制备和施工工艺措施)。
(6)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7)组织管理体系。
(8)安全文明生产及事故处理办法。
(9)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根据不同型号机组的生产能力配置每台机组工作量、作业面的分段等)。
(10)其它。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站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测量控制网点移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包括深层搅拌机、灰浆拌制机、集料斗、灰浆泵、输浆管理,并应配备流量计、压力表、配电装置等设备及水、浆流量与压力的自动记录仪及相应的转速、提升速度自动记录仪);检查施工设备的计量、钻机的垂直度校准备装置是否经过率定;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能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复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间,为掌握地层性状及防渗墙底高程,施工单位应沿防渗墙轴线每间隔50m布设一先导孔,孔深应超过设计墙体深度5.0m,局部地段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部位尚应适当加密。先导孔应取
芯样进行鉴定,并绘制出地质剖面图报监理审查;根据墙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套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根据试验方案进行生产性试验,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试验报告成果,报监理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先导孔和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以获得地质和生产试验的第一手资料;监理工程师在审批生产试验方案和生产试验成果报告时,应对浆液水灰比、单桩搅拌次数、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套接长度等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严格审查。
2.8下达工程开工令。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在3d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部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h内下达工程开工令。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3.1桩位、桩径及桩机架倾斜度控制;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防渗墙体轴线和桩位放样成果等,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和现场校验。校验桩位时应重点检查桩间套接长度是否满足设计最小墙厚的要求(桩间套接长度应考虑桩位偏差和桩倾斜对墙厚的影响)。校验合同后,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证,准予下道工序施
工。
(2)机具到位、试运转或开机生产前,施工单位机组负责人(机长)各操作工和质检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否则,监理人员可现场批示不予开工。
(3)每天开机生产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备品。每个班次应对搅拌轴外径进行检测,凡桩径负偏差大于3%的必须予以更换,对生产不到一个班次就磨损达到4%的搅拌头,不得使用。
(4)每次桩机移位时,桩位偏差控制在±5cm,桩机沿导向架偏斜率应小于0.5%,否则,不得进行搅拌施工。
3.2浆液质量控制
(1)原材料质量控制;
深层搅拌压浆用的浆液主要材料为水泥。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强度等级为C32.5)。搅拌水泥浆液所用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的标准。压浆用水泥浆液可根据工程需要加入适量的外加剂及掺合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应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水泥按每批200-400t取样复检一次,每批量不足200t的也应进行一次复检。水泥应新鲜无结块,过4900孔筛余量不大于5%内乱储存期超过3个月的不得进行工地。监理工程师可对施工单位的复检采取见证取样,送样或对水泥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监理采用见证取样,送样的应在送检单上留下见证记录。任何未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进行检验的材料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