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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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2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组织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1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3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1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3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4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对违章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进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选送单位。
对一切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3、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14、进修生离院前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