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执行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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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安全处 徐通 2018年6月
v v
《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宣贯的必要性 各单位主要职责及履职存在主要问题
2
一、立法背景
3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4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 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制定《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 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 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 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 产活动。
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 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 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 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 产责任。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 第六条(责任定位)
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涉及土建施工阶段的人 身触电、机械伤害、高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 处坠落等预案学习和演 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 练不到位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
立 法 过 程
•征求住建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意见 •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征求发改委有关司局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意见 •发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签发
10
立法定位
发改委规章,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是电力行业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制 度,在电力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效力和影响力最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电力法
电力监管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工程建设是重点立法领域
风险大 主体多 关系复杂
•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立法滞后
对电力建设相关单位的责任义务起到规范和调整作用,不 代替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与铁路、交通、水运等其他行业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 是平行关系
11
Leabharlann Baidu、《办法》主要内容
12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对《办法》主要内容的原则性、概括性规定,是
统领全篇内容的总纲。 •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指导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 1、安全协议不规范。 2、建设单位和监理 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管理人员资质审查不 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 严格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 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 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 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任。 与EPC单位职责划分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清晰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 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 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政企不分之前依靠部门或企业内部管理 •2007年电监会印发《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仅是规范性文件,不能适应依法治安需要
6
一、立法背景 (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落实监管责任的需要
一、立法背景 (三)深化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治理的需要
一、立法背景
一、立法背景
•2013年6月启动立法 •两次征求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
•向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投入; •防灾减灾工作的安全责任以及在施工活动中进行
工期干预的限制性规定;
•明确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在工程开工前,书面告 知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建设工程的时间
及必须相关材料。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 第六条(责任定位) 在组织、机制、体系、 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违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 规开工
方针和工作机制
•规定了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的 责任和义务 •并提出了鼓励科学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的总体要求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五条【目标方向】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 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
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建设单位的基本责任 •在招投标过程选择中标单位、工程分包;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三条【方针机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 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 机制。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四条【基本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内容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安全处 徐通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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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宣贯的必要性 各单位主要职责及履职存在主要问题
2
一、立法背景
3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4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 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制定《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 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 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 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 产活动。
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 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 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 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 产责任。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 第六条(责任定位)
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涉及土建施工阶段的人 身触电、机械伤害、高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 处坠落等预案学习和演 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 练不到位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
立 法 过 程
•征求住建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意见 •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征求发改委有关司局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意见 •发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签发
10
立法定位
发改委规章,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是电力行业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制 度,在电力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效力和影响力最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电力法
电力监管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
一、立法背景 (一)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需要 •工程建设是重点立法领域
风险大 主体多 关系复杂
•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立法滞后
对电力建设相关单位的责任义务起到规范和调整作用,不 代替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与铁路、交通、水运等其他行业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 是平行关系
11
Leabharlann Baidu、《办法》主要内容
12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对《办法》主要内容的原则性、概括性规定,是
统领全篇内容的总纲。 •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指导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 1、安全协议不规范。 2、建设单位和监理 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管理人员资质审查不 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 严格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 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 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 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任。 与EPC单位职责划分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清晰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 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 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政企不分之前依靠部门或企业内部管理 •2007年电监会印发《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仅是规范性文件,不能适应依法治安需要
6
一、立法背景 (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落实监管责任的需要
一、立法背景 (三)深化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治理的需要
一、立法背景
一、立法背景
•2013年6月启动立法 •两次征求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
•向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投入; •防灾减灾工作的安全责任以及在施工活动中进行
工期干预的限制性规定;
•明确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在工程开工前,书面告 知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建设工程的时间
及必须相关材料。
二、《办法》主要内容
2
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 第六条(责任定位) 在组织、机制、体系、 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违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 规开工
方针和工作机制
•规定了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的 责任和义务 •并提出了鼓励科学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的总体要求
二、《办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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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共5条) • 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五条【目标方向】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 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
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二、《办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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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共8条) •建设单位的基本责任 •在招投标过程选择中标单位、工程分包;
二、《办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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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共5条) • 第三条【方针机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 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 机制。
二、《办法》主要内容
1
• 总则(共5条) • 第四条【基本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