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执法流程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6)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8)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 (31)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8)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2)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8)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2)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6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4)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7)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3)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7)(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00)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2)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7)《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20)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32)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35)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43)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47)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51)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55)《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9)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65)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7)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7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78)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18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8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9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20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3)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0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09)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20)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4)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9)《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4)《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47)《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50)《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2)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55)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55)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56)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5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26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26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 . 264报备业务流程 (26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26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73)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7)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4)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8)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92)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96)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01)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05)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1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9)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24)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324)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24)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337)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4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57)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64)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上执法大队规章制度内容

海上执法大队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及领海权益,保障海上安全秩序,海上执法大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海上执法大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指挥,维护国家海洋安全利益。
第三条海上执法大队实行作战指挥分级制度,保证执法行动的高效率和顺利实施。
第四条海上执法大队充分发挥各级指挥员和执法人员的职责和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海上执法大队注重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二章执法行动第六条海上执法大队着重加强巡逻监控、查处违法行为等执法行动,有效维护海上安全秩序。
第七条海上执法大队在执法行动中,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海上执法大队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规定,不得超越执法职权,不得滥用职权。
第九条海上执法大队对执法行动中的疑难问题和争议,按照程序,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海上执法大队对执法人员实行编制管理,按照国家规定选拔人才,保证队伍的素质和稳定。
第十一条海上执法大队要求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服从领导指挥。
第十二条海上执法大队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激励优秀,惩处失职。
第十三条海上执法大队在培训和教育上下功夫,加强执法人员的岗位能力和法律素养。
第四章装备保障第十四条海上执法大队配备先进的装备设施,保证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海上执法大队要求执法人员妥善保管装备,确保装备的完好和使用效果。
第十六条海上执法大队定期检修和维护装备,及时更新和升级装备,适应不同的执法需要。
第十七条海上执法大队加强装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执法行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信心建设第十八条海上执法大队依法公开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诚信执法的形象。
第十九条海上执法大队积极宣传和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十条海上执法大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作规定颁布单位:公安部⽂号: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4号颁布⽇期:2007-09-26执⾏⽇期:2007-09-2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职责权限第三章管辖分⼯第四章案件办理第五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海上执法⼯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警察法》《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中华⼈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陆架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条公安机关海上执法任务,由公安边防海警承担,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安边防海警,是指沿海公安边防总队及其所属的海警⽀队、海警⼤队。
沿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队和海警⼤队办理海上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别⾏使地(市)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相应的职权。
第四条对发⽣在我国内⽔、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陆架违反公安⾏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为或者涉嫌犯罪的⾏为,由公安边防海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使管辖权。
第五条公安边防海警在开展海上执法⼯作中,应当加强与外交、海军、海关、渔政、海事、海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第⼆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公安边防海警依法履⾏下列职责:(⼀)预防、制⽌、侦查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负责海上重要⽬标的安全警卫;(三)参与海上抢险救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四)依照规定开展海上执法合作;(五)法律、⾏政法规及公安部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安边防海警履⾏前条规定的职责时,可以依法⾏使下列职权:(⼀)对海上发⽣的违反公安⾏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治安案件进⾏调查处理;(⼆)对海上发⽣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进⾏侦查;(三)对违反公安⾏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涉嫌犯罪的⼈员,以及与违法犯罪⾏为有关的⼯具或者物品,采取登临、检查、执⾏逮捕、扣留等措施;(四)为防⽌和惩处在我国陆地领⼟、内⽔、领海内从事危害安全、⾛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为,在毗连区内实施管制;(五)对违反公安⾏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涉嫌犯罪的外国船舶实施紧追;(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使的其他职权。
渔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

查,运用逻辑推理并根据工作、生活经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 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 2、合法性: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
据的合法性:
•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 (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 3、真实性: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
的问题。
• ②中队的执法资格
• ③主管局委托办理的案件,执法文书需加盖执法机
关印章的,应当使用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 承办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 2、处罚相对人
•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确定被处罚人是公民个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船舶。根据《农业部渔业系 统贯彻行政处罚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渔船实施处罚时,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实施处罚。
• 按文书使用的程序要求:必用文书和选用文书; • 按文书适用范围的不同: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 按照行政机关在实施执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进行分
类,分为以下六类:
• 1、立案类文书:包括《立案审批表》、《撤销立
案审批表》等2例;
• 2、调查取证类文书:包括询问笔录、现场笔录
(分为陆上、水上)、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提 取证据材料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 押决定书、委托鉴定书、禁限航通知单、协助调查 通知书等12例;
• ②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目录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 (1)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业务流程 (9)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15)四、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业务流程 (21)五、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7)六、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30)七、海事声明签注业务流程 (35)八、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8)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42)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2)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略) (62)十二、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63)十三、船舶文书签注业务流程 (71)十四、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签发业务流程 (75)十五、船舶登记业务流程 (80)十六、《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124)十七、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29)十八、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业务流程 (133)十九、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137)二十、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141)二十一、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145)二十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48)二十三、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153)二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159)二十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业务流程 (164)二十六、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业务流程 (168)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182)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业务流程 (185)二十九、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188)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193)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201)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7)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业务流程 (214)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19)三十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26)三十六、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业务流程 (232)三十七、设立验船机构审批业务流程(略) (242)三十八、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业务流程 (243)三十九、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49)四十、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259)四十一、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67)四十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77)四十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3)四十四、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7)四十五、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97)四十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5)四十七、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9)四十八、船舶防污染文书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1)四十九、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3)五十、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6)五十一、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9)五十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321)五十三、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333)五十四、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8)五十五、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55)五十六、海区航标设置管理 (358)五十七、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64)五十八、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367)五十九、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370)六十、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376)六十一、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380)六十二、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389)六十三、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396)六十四、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399)六十五、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404)六十六、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414)六十七、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418)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对辖区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办理工作。
1海事执法业务流程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目录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5)2.通航水域禁航区、航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27)3.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4.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43)5.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49)6.海上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54)7.水上交通管制业务流程 (63)8.船舶定线制建立及实施业务流程 (70)9.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77)10.水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133)11.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138)1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156)13.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72)14.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84)1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92)16.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205)1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11)18.《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220)19.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232)20.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239)2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247)22.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255)23.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261)24.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269)25.《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277)26.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284)2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88)28.船舶识别号授予和管理业务流程 (294)29.船舶IC卡发放业务流程 (300)30.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3)31.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312)32.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8)33.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27)34.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4)35.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359)36.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业务流程 (362)3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审批业务流程 (370)38.船舶水上修造、拆解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75)39.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381)40.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94)41.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400)42.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审批业务流程 (407)43.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审批业务流程 (410)44.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审批业务流程 (413)45.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16)46.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审批业务流程 (419)47.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22)48.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进出港口备案业务流程 (426)49.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432)50.《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36)5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41)52.《程序与布臵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446)5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1)5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5)55.危防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59)56.危防作业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7)57.危险货物码头防污染能力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9)58.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471)59.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479)60.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00)61.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515)62.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23)63.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46)64.船员、引航员适任能力跟踪管理业务流程 (559)65.海员证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63)66.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72)67.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583)68.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95)69.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607)70.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613)71.海区航标设臵管理 (619)72.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628)73.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633)74.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636)75.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651)76.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669)77.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700)78.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712)79.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716)80.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726)81.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732)82.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739)83.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业务流程 (752)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内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办理工作。
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员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到场或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有关人员的,可以请在 场的其他人作证; ③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由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当 事人或有关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按手印)的,调查人员员、证人签名或盖章 (按手印)应当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上注明情况。 ④对登记保存的物品,执法 人员应予妥善保管,经书面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后, 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按规定送交鉴定; B、 对不应当处以海事行政处罚的,应当解除登记保存,并将登记保存的物品及时退还, 归还物品时收回《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C、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作其他处 理的,依法作其他处理。 (8)调查取证程序结束后,案件承办的执法人员应当根 据调查的事实,制作《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罚意见或建议移送的意 见,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送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 3、审核、预审与批准 (1)案 件承办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对《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和所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① 不同意承办人员意见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提出纠正措施后退回案 件承办的执法人员进行补充调查或改正; ②同意承办人员拟处理意见或移送意见 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后送法制部门(法制员)预审。 (3)法制部门(法制员)按 对案件进行预审,填写《预审审批表》: ①预审的内容包括:案件是否属于本海事 管理机构管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 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办案 程序是否合法。 ②本级海事管理机构设有法制部门的,对需要海事机构领导集体研 究的案件、拟给予从轻(重)、减轻处罚的案件及需移送的案件,法制员的预审意 见应经法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部门负责人可对其它海事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意 见进行审核。 ③经预审,认为案件存在缺陷的,提出修改、补正、纠正意见,退回 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④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 执法人员)意见的,签署同意的预审意见,报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认为拟作 出的处罚意见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应在签署预审意见时 注明。⑤认为海事行政处罚可能超出本海事管理机构处罚权限需要向上级海事管理 机构移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其它海事管理机构或其它行政机关移 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提出移送意见。 (4)海 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对经预审的案件按下列的规定进行审查、批准: ①海事管理机构 负责人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法制员审核和预审意见的,做出同 意的审批意见;不同意的,提出纠正意见及理由; ②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领导集 体研究决定的案件,经集体审查后,由主持会议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予以行 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审批意见。 ③审批 结束后,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将案件退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5)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经审批后案件的处理: ①非移送案件,案件承办 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进入下一步处罚程序;或者落实 审批提出的纠正意见,纠正完毕后,重新进行审核、预审与批准程序。 ②需移送的 案件,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按照行政处罚案 件移送程序执行。 4、处罚程序终止与案件移送 (1)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查后 决定不予处罚的,处罚程序终止; (2)决定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移送的案件,案 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 、政执法人员)应制作《案件移送函》《案件移送函回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目录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 (1)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业务流程 (9)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15)四、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业务流程 (21)五、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7)六、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30)七、海事声明签注业务流程 (35)八、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8)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42)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2)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略) (62)十二、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63)十三、船舶文书签注业务流程 (71)十四、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签发业务流程 (75)十五、船舶登记业务流程 (80)十六、《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124)十七、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29)十八、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业务流程 (133)十九、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137)二十、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141)二十一、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145)二十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48)二十三、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153)二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159)二十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业务流程 (164)二十六、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业务流程 (168)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182)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业务流程 (185)二十九、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188)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193)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201)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7)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业务流程 (214)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19)三十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26)三十六、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业务流程 (232)三十七、设立验船机构审批业务流程(略) (242)三十八、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业务流程 (243)三十九、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49)四十、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259)四十一、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67)四十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77)四十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3)四十四、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7)四十五、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97)四十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5)四十七、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9)四十八、船舶防污染文书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1)四十九、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3)五十、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6)五十一、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9)五十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321)五十三、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333)五十四、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8)五十五、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55)五十六、海区航标设置管理 (358)五十七、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64)五十八、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367)五十九、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370)六十、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376)六十一、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380)六十二、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389)六十三、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396)六十四、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399)六十五、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404)六十六、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414)六十七、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418)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对辖区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办理工作。
海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与时限图

海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与时限图法条链接:一《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三条案件承办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10日内,完成立案前期准备工作并提请审批《立案审批表》。
在拟对海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之前,案件承办部门应当查询《中国海监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系统》,对其他海监机构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三《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中国海监机构应当在《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当日完成电子报备.《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第五条中国海监机构应当自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之日起3日之内,或者自接到下级书面备案之国起3目之内,完成向上级海监机构的书面各案或通报工作。
书面报备具体程序是:(一〉中国海监县级大队(合海洋特别保护区大队)查处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向上一级海监机构进行书面备案;(二)中国海监市级支队〈合海洋自然保护区支队〉查处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后?或者接到辖区内下级海监机构立案的书面备案后,应当向省级总队进行书面备案;〈三)中国海监省级总队查处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后,或者接,到籍区内下级海监机构立案的书面备案后曹应当向海区总队进行书面备案;(四)中国海监海区支队查处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向所属海区总队进行书面备案; (五〉中国海监海区总队查处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后,或者接到所属文队立案的书面备案后,应当向案件所在地的省级总队进行通报。
四《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六条案件承办部门应当自海洋违法案件立案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调查取证;由于案件情节复杂或属于重大海洋违法行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究成调查取证的,可以适当延长至 2个月。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重大海洋违法案件,是指拟作出下列海洋行政处罚的案件:(一)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海底电缆管道海上作业、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或者生产、使用的以及其他责令停止经批准的作业活动的;(二)吊销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三)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四)对个人处以超过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以超过五万元罚款等海洋行政处罚的。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业务流程...........................................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海事签证业务流程...........................................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报备业务流程 .............................................. 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船员注册业务流程...........................................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事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海事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海事行政处罚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般程序需要经历立案、调查、审查与决定、制作并送达《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并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等程序。
海事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章的规定。
根据具体情况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一、简易程序(一)适用范围。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即简易程序。
(二)程序的办理。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3.填写预定格式、统一编号的当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
4.当事人在当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将“当事人留存联”交当事人。
5.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机关留存联”报所属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二、一般程序(一)适用范围。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海事行政处罚外,发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海事行政处罚行为的,适用一般程序。
(二)程序的办理。
1.立案。
自发现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立案。
2.调查。
指定2名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担任调查人员,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或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或勘验笔录或检查笔录。
对易灭失难取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在7月内对保存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制作《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连同海事行政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和证据材料,移送海事管理机构法制部门(海事处为法规员)进行预审。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航管理类 (3)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3)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5)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7)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30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0)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1)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7)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1)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3)第二部分 船舶管理类 (67)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7)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2)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6)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1)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98)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0)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5)《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19)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24)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27)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35)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43)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47)《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1)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5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0)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65)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69)第三部分 危防管理类 (17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7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8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8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8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8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196)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1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15《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17)《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0)《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2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6)《船舶残油(污染物)接收处理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28)第四部分 船员管理类 (231)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31)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37)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42)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47)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1)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55)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59)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63)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8)第五部分 公司管理类 (282)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282)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282)公司《符合证明》有效性维持(适用于附加审核)业务流程 (293)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29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01)第六部分 船舶检验类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15)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22)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1)烟台市牟平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渔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1)烟台市牟平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渔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2)烟台市牟平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渔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
(3)烟台市牟平区海域使用管理行政执法流程图
申请受理告知审查转报复核审核
(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执法流程图
(5)渔业捕捞许可行政执法流程图
申请受理告知审查复核决定
(6)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程序
(7)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后备案
(8)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保设施验收
(9)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
(10)海洋环保设施拆除或闲置批准程序。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09.29•【文号】公通字[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7年9月26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安部令第94号),并将于2007年12月1日施行。
为保证《规定》的全面、正确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规定》的发布施行,对于维护我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打击海上违法犯罪,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沿海地区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上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海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切实加强对海上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沿海地区公安机关要将海上执法工作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海上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要在案件统计、情况通报、办案协作、执法监督、行动技术、专业鉴定、业务培训等方面,及时给予公安边防海警指导和支持。
要从有利于维护海上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提高办案效率出发,把海上110全部纳入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做好海上案件的受理、调查等工作。
对公安边防海警办理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涉外案件,或者由违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公安边防海警提出由有管辖权的地方公安机关,或者由违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要及时接收、办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上执法流程
海上渔政船巡航检查,发现违规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后,涉渔船舶能够积极配合渔政调查取证的,将涉渔船舶分2种类型:
一、能出示有效渔业证件(分两种情形)
(一)能够现场进行处罚的。
我们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和条款进行现场处罚。
(二)不能现场现场处罚的。
(主要原因为无法缴纳罚款)
做好相关笔录文书,拍照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派遣渔政人员上渔船,让渔船回港进行处理。
到港后将渔船连同相关文书证据及处罚建议一并交由陆上扣押组进行处理,并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
二、不能出示有效渔业证件(分两种情形)
(一)有渔业相关证件,但未随船携带
做好相关笔录文书,拍照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派遣渔政人员上渔船,让渔船回港(船舶出航港口或者市级扣押港)进行处理。
到港后,书面告知渔船必须在10日内提供有效的渔业证件。
同时,将渔船连同相关文书证据一并交由陆上扣押组进行处理,并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
如渔船能在10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则根据《渔业法》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按未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进行处理。
如渔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则按照“三无”涉渔船舶进行处理。
(二)无有效渔业证件
做好相关笔录文书,拍照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派遣渔政人员上渔船,让渔船回港(船舶出航港口或者市级扣押港)进行处理。
到港后将渔船连同相关文书证据一并交由陆上扣押组进行处理,并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
当渔船在渔政执法检查中逃逸、暴力、抗拒执法检查时,我们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海警或其他执法船协同作战。
同时,做好相关取证工作。
各执法船协同配合进行紧追,直到渔船停船接受配合检查。
处置程序同前,但情节上建议加重处罚。
对渔船在要求其回港进行处理时出现不配合的情况,建议能够寻找法律支撑。
确定有资质的渔政船员是否可以将渔船强制接管驾驶,或者是否可以由渔政船将渔船拖曳进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