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积点计算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积点计算方法
(试行)
建立合理的素质拓展评价体系是实施大学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经研究决定,结合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指南》设定的项目内容,从2007级学生开始试行“素质拓展积点制”,“素质拓展积点”,由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积点、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积点、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积点、创业实践与社会实践积点四个部分组成。每学期学院将按照素质拓展积点的高低评定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奖学金,金额与名额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
另外,我院自2007级开始实行“素质拓展学分制”,一定数量的“素质拓展积点”转化为“素质学分”,学生在毕业前不能取得规定的素质拓展学分不能毕业。
素质拓展积点办法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积点计算方法:
1.参加各类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基本项目和主要项目1次1点,一般项目1次0.5点,无故不参加系级以上要求必须参加的思想品德教育活动与班级主题班会者-0.5点;
2.党支部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1.5点,团员评议获优秀1点;
3.每期团校学员结业1点;党校结业1.5点;
4.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到系级通报表彰2点,院级通报
表彰3点,区级表彰5点,市级表彰7点,省级表彰10点,全国表彰16点;
5.迟到、早退4次-1点,旷课1次-1点,系内通报批评1次-1.5点,院内通报批评一次-2点,警告处点-2.5点,严重警告处点-3点,记过-4点,留校察看-5点。团员评议不合格-2点,对于素拓工作弄虚作假者-3点(组织者);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点计算方法:
1.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假期专业实践或社会实践(非教学学时内安排的实践)加3点,个人参加社会实践经认定(实践单位证明、个人实践总结并经系团总支认定)加2点;
2.参加班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学期内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经系团总支认定并有个人调查报告)一次1点;
3.参加社会实践,获得系级表彰另加2点,获得院级表彰另加3点,省级表彰另加4点,国家级表彰另加8点。同一次实践活动获多项表彰者只计最高点,不能累计积点。
4.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基本项目和主要项目1次1点,一般项目1次0.5点,参加义务献血1次2点;
5.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获得系级表彰另加2点,获得院级表彰另加3点,省级表彰另加4点,国家级表彰另加8点。同一次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获多项表彰者只计最高点,不能累计积点。
三、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积点计算方法:
(一)校内活动积点
1.参加学院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的基本项目1次2.5点,入围3点,特等奖另加4点,一等奖另加3点,二等奖另加2点,三等奖另加1.5点,优秀奖另加1点。
2.参加学院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创新创业活动主要项目一次2点,入围2.5点,其中一等奖另加2点,二等奖另加1.5点,三等奖另加1点,优秀奖另加0.5点;
3.参加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一般项目一次1点,其中一等奖另加1.5点,二等奖另加1点,三等奖另加0.5点;
(二)校外活动积点
1.参加全省“挑战杯”大赛4点,全国“挑战杯”大赛6点,获奖另加2——10点;
2.参加跨院校科技竞赛一次3点,入围4点,其中全省级特等奖另加3点,三等奖另加2点,优秀奖另加1.5点;其它级别比赛特奖另加5点,一等奖另加4点,二等奖另加3点,三等奖另加2点,优秀奖另加1.5点;
(三)其他积点
1.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类文章一篇为5点;其它刊物或校内报刊网络上发表学术类文章为2点;
2.以上各类学生作品严禁抄袭,否则除取消获奖点外另-4点,各单项科技竞赛参加多个项目只加多个参与点,获奖另加;
四、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积点计算方法:
(一)校内活动积点
1.参加文化体育讲座和学生身心健康讲座1次0.5点。
2.参与大型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类活动基本项目1次1.5点,一等奖另加1.5点,二等奖另加1点,三等奖、优秀奖另加0.5点;
3.参与大型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类比赛主要项目1次1点,一等奖另加1点,二、三等奖、优秀奖另加0.5点;
4.参加学院体育比赛基本项目和主要项目1次1点,第一名另加2点,第二名和第三名另加1.5点,第四、五、六名另加1点;
5.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比赛一般项目1次0.5点;
(二)校外活动积点
1.参与区级以上文艺演出或文化类比赛1次2.5点,一等奖另加2点、二等奖另加1.5点、三等奖另加1点、优秀奖另加0.5点,文化体育类活动参加多个项目只加一个参与点,获奖另加;
2.代表学院参加镇、区运动比赛1次1.5点,第一名另加2.5点,第二名和第三名另加2点,第四——第六名(或至第八名,按实际计点名次确定,下同)另加1.5点;代表学院参加市级运动比赛1次2点,第一名另加3点,第二、三名另加2.5点,第四——第六(或至第八名)另加点;参加省级运动比赛3点,第一名另加6点,第二、三名另加3点,第四——第六(或至第八名)另加2.5点,参加全国运动比赛6点,第一名另加10点,第二、三名另加8点,第四——第六(或第八名)另加6点;为参加区级以上运动会,加入学院集训队(未参加正式比赛)0.5点;
(三)其它积点
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1篇2点,学院校报和内部刊物上发表文艺类作品1篇一点(不包括通讯稿);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积点计算方法:
(一)学生干部及优秀个人积点
1.被评为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优秀辅导员助理等),属于学院备案评优项目1.5点,临时非备案评优项目0.5点。院级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优秀辅导员助理等),属于学院备案评优项目每人2点,临时非备案评优项目1点。区级先进个人每人4点,市级先进个人每人5点,省级先进个人每人8点,全国先进个人每人12点;
2.院团委、院学生会委员、院学生会主席团、团委书记助理3点,院团委各部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系团总支副书记、系学生会正副主席2.5点,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干部、正副班长、团支部正副书记、各社团正副会长2点,院系团组织、学生会干事1.5点,团支部、班委其他干部、各社团其他主要干部1点;(多重职务不得累计积点,只加最高职位的点数)
3.宿舍管理委员会正副会长1.5点,成员1点。
4.各系辅导员助理1点,宿舍长0.5点,各班素质拓展成员0.5点;
(二)优秀集体积点
1.系级先进集体成员(班级、团支部、宿舍)每人0.5点,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