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20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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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国家海洋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区划层级 (1)
1.2 区划目标 (1)
1.3 重点任务 (2)
1.4 基本原则 (3)
1.5 区划范围 (4)
1.6 区划期限 (4)
1.7 区划成果 (4)
2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 (4)
2.1 分类体系 (4)
2.2 功能区类型定义 (5)
2.3 海岸基本功能区和近海基本功能区界定 (8)
3 编制程序与要求 (9)
3.1 资料收集 (9)
3.2 专题研究 (10)
3.3 区划 (11)
4 成果编制要求 (17)
4.1 区划文本 (17)
4.2 区划登记表 (18)
4.3 图件 (20)
4.4 区划编制说明 (21)
4.5 区划报告 (21)
4.6 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22)
附录1: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 (23)
附录2: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样表 (27)
附录3: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图件制作要求 (29)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为了规范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在《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基础上,制定本要求。
1 总则
1.1 区划层级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在编制技术上属于同一个层级,一次编制完成。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可根据各省行政体制特点,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中的一种,但全省内应统一模式。
(1)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的省份,以市为单位编制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每个沿海市形成一套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2)实行“省管县”模式的省份,以县为单位编制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市(市区)单独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沿海每个市(市区)、县各形成一套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1.2 区划目标
针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结合海域自然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依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本地区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分解落实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目标与控制指标,进一步明确海域空间的基本功能,落实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为海洋开发活动及基层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3 重点任务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重点任务是:
(1)合理确定本市县海洋发展定位和目标
科学确定本市县海洋发展定位,提出至2020年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主要目标。明确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海洋保护区面积、保留区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等目标指标(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和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不分解到市县)。
(2)明确部分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
1)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农渔业区和港口航运区,划分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明确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
2)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明确其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注:对上述功能区划类型而言,一个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中,一般仅有一种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因此,只需明确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无需在空间上进一步分区。确实存在一种以上的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按1)的办法处理。)
3)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不再区分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功能分区任务见表1所示。
表1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功能分区任务表
(3)明晰海岸线和功能区界线的空间位置
1)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中的海岸线和功能区界线落实到更大比例尺的底图上,进一步明晰其具体的空间位置。
2)明确大陆自然岸线保有岸段、保持自然岸线生态功能岸段,以及整治和修复岸段的具体位置和长度。
1.4 基本原则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必须严格服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功能区界线一致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中的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边界必须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范围完全一致。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划分必须严格控制在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范围内。
(2)功能区管理要求一致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在功能区管理要求上不得增加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未明确的兼容功能。不得扩大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明确的兼容功能的兼容范围。
(3)目标指标一致
对全省而言,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目标指标的总和必须达到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指标要求。
1.5 区划范围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海域。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向陆一侧的边界以依法批准颁布的海岸线为准。
1.6 区划期限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以2010年为基期,区划期限为2011-2020年。1.7 区划成果
每套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包括区划文本、登记表、图件(海洋功能区划图、基础地理信息图和海域使用现状图)、编制说明、研究报告等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其中文本、登记表和海洋功能区划图为报批材料,编制说明和研究报告(附基础地理信息图和海域使用现状图)为报批材料的附件。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应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存档。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数据应纳入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统一管理。
2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
2.1 分类体系
根据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基本功能区分为8个一级类型和22个二级类型,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