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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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2、饲用饲料配方应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认可。饲料品质一定要求卫生,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重金属、特定病原菌等安全卫生指标合格。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4、养殖场对所用饲料进行监测与管理,对饲料原料进行农残(六六六、DDT)和重金属(镉、铅、汞、砷)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饲料中添加的动植物源性成分应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1、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采购鸡苗、统一防疫、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药、统一销售)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养殖管理制度,作好日常管理记录。
2、对养殖场养殖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熟知国家及欧盟禁用药物名录、限用药物名录及停药期限,严格停药期。
3、建立健全的蛋鸡卫生防疫制度、完善的专职兽医工作记录(包括每天的健康状况观察记录,对病死鸡的隔离、解剖、送检、处理意见、送检结果和治疗结果及处方情况、处理措施的记录)。
4、养殖场做好日常养殖日志,如实记录用药、用料、疫苗使用及病、死、淘汰鸡的情况。
5、养殖场自觉做好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和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残留监控计划的执行和实施。
1、养殖场所用药品应符合农业部下发的《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禁用药物、限用药物名录》的规定,并参照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由出口企业统一采购、发放。
2、养殖场每月向当地农牧渔业部门了解动物疫病、农兽药使用情况,调查了解当地市场农兽药流通情况。发现疫情和违禁农兽药销售使用情况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
3、养殖场采购的药品须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严禁使用违禁药品。饲养场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疫苗。
4、饲养场免疫不得违背国家相应要求,按正确的剂量和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免疫,并定期进行免疫监测。
5、养殖场对药品、疫苗应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记录。
6、药品存放按照药品说明注明的保存条件进行存放。
7、养殖场应实行兽医处方用药制度,所有使用的兽药必须由专职兽医处方用药。
疫病防治制度
1、聘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经畜牧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有《湖北省动物防疫员证》的人员为防疫员。防疫员需负责本场防疫,但不得出场防疫。
2、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特别是按国家规定做好新城疫、禽流感等一类传染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3、免疫接种所用兽用疫苗,应全部来自动物防疫部门;不使用无批准文号或过期失效疫苗。同时,应做好疫苗的低温运输和保管,确保安全有效。疫苗的管理必须有各类疫苗的领用记录,存放妥当,无过期药物和疫苗。
4、严格按照动物免疫接种操作规程实施防疫,注射前要做好防疫人员、防疫用具、注射部位的消毒。疫苗要现配现用,疫苗注射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注射,做到剂量足、注射部位准、方法正确,不漏防。
5、落实免疫制度,免疫时要做好免疫档案、免疫卡对照,免疫档案保存二年以上。兽医必须做好疫病的治疗记录,每栋鸡舍都应有免疫登记卡。
6、根据鸡只生产发育不同阶段及体内、外寄生虫感染情况适时有针对性地选用低毒、高效、经济的驱虫药。
7、防治人员要每月5日前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送上月防疫报表,并接受动物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
8、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我国及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的停药期实施产蛋期停药制度。
9、过期、淘汰药品应在养殖场主管兽医的监督下集中销毁处理。
10、对于已经接受药物治疗的产蛋禽,要有一个停药期,如果在停药期内产蛋,必须提供给买方一份关于用药情况的书面声明。接受药物治疗的家禽一定要能被清楚的辨认。
11、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12、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养殖场的日常卫生管理按照《出口备案养禽场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并建立完善、运转有效的自检自控体系。
2、加工厂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培训。
3、所有鸡舍的鸡必须“全进全出”,以使同一鸡舍的鸡日龄相同。
4、制定清洗消毒制度,严格清洗消毒,对空禽舍内外环境及舍中的用具、水箱和饲料仓库合理选择消毒剂类型和稀释度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设备在用完后和保存前也必须彻底清洗和消毒。
5、禽舍应有充足的空间,使饲养员可以不受限制的进入检查和治疗有病或受伤的家禽。
6、家禽应有充足的空间,以使它们活动不受限制:
(1)有活动的自由;
(2)能正常的站立;
(3)能转动;
(4)能伸展它们的翅膀;
(5)栖息;
(6)蹲下时不会碰到其他家禽。
7、夏季,养殖场采取措施,预防家禽中暑。可以采取降低饲养密度、提高通风量或在屋顶洒水进行降温。
8、冬季,养殖场通风要为鸡只提供新鲜的空气并在保持热量的同时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尘埃和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