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年轻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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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篇

贪腐年轻化现象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称,有媒体调查发现,许多地方职务犯罪都有低龄化的苗头。比如,广东省纪委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中,不乏“70后”、“最年轻”等高学历干部的身影。浙江省“贪腐案年轻化调查报告”更是显示,全省35岁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案件达291人,同比上升167%。这些案例所发出的反腐预警信号不可忽视。

早在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就通报过一些类似的、引起人们深思的数字。据通报,在2007、2008两年间,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580件637人,其中,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98件227人,而31岁至45岁的年轻干部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并且,上述案件中的年轻领导干部贪污受贿

的金额通常更为巨大,他们虽然年轻,但是胆子特别大,一次性贪污、受贿的金额越来越高。

“不贪白不贪、不拿白不拿”思想

从个例来看,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这名年轻干部从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认为节日收点购物券、礼品之类的没什么,慢慢产生了“不贪白不贪、不拿白不拿”的思想,

最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这是一个热门行业“能捞就捞”

的案例。不少国家公职人员,特

别是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干部,

认为自己付出与得到的不相称,

不能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因此

产生贪污受贿的行为。

上行下效的“从众式”腐败

有数据显示,近年落马的70后、80后,大多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或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少数执法者还存在浓厚的特权思想,认为收受“红包”、“礼金”是种“社会现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交礼仪”,他们法纪观念欠缺,这些“少壮派”腐败起来胆子更大。

孙某出身贫寒,从部队转业不

久,很快升为广州某区人防办综

台科科长。他在工作中常与包工

头、开发商打交道,看着那些包

工头开名车、住洋楼,吃喝潇洒

自由,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己的

文化、能力不比他们差。为什么

到头来连装修房子的钱都没有,后来利用职权向开发商索贿55万元,被调查。

“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一些权力职能单位的青年干部为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别人“投桃报李”。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利用职

务便利在采购疫苗过程中

受贿,被判无期徒刑。案发

前,罗才38岁,他在忏悔

书中写道:“一失足成千古

恨。当初第一次收钱时也曾

犹豫过。但贪念逐渐占了上风,不知不觉堕入了深渊,不能自拔。”也有部分青年干部向往大款般的奢华生活,挥金如土。

职务犯罪低龄化特点

职务犯罪低龄化的其他特点还有很多,例如,犯罪涉案数目大,要案多:涉案领域宽,窝案串案多;涉案影响广,两极分化多:单位犯罪突出,经济领域多;科技程度高、手段方式多。

这些年有职务的30

岁左右的“少壮派”思想

过度开放,正值当年,由

于其经济基础较差,导致

其犯罪起步早、胆子大、

作案手段更加狡猾,比重

不断增大。这些“70后”、

“80后”有一个共性,那

就是成长在信息网络时代,工作在稳定舒适环境。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年轻好胜,自尊心强。但是,他们大多顺境多、逆境少,社会责任感缺乏,导致了职务犯罪的低龄化现象。

(摘自: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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