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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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二矿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根据“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现就我矿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矿的基本情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是平顶山矿区开发建设最早的矿井,现有全民工3398名,外来工683人,集体工244人,技术实习生267人,共4692人。法律普及率100%,经过考试,合格率100%。几年来全矿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无重大违纪和犯罪行为发生,为矿井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我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机构健全机制,明确普法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矿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经营副矿长任副组长,副矿级领导和有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根据我矿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同时,矿专门成立法律事务所,配备两名专职普法员,具体负责法制教育。

2、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6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2011年初,我矿出台了《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对五年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作出总体安排。为深化依

法治理工作,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我矿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矿”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切实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提升全矿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根据上级精神,我矿每年都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

3、强化责任落实。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责任延伸,先后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目标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九个制度,确保学法用法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为更好地落实普法教育责任,我矿将普法教育与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同“四位一体”、“创先争优”等评比挂钩,对普法工作抓的不好、发案率超标的单位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各项评先资格。

每年初,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基层领导,基层领导与本单位班组签订《治安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书》、《安全防火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签订,使各级领导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责任、目标,同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的“一把手”身上,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4、构建监督体系。为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我矿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规定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是我矿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在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监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学以致用

根据不同学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普法工作。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我矿制订了《二矿党委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规定中心组成员的法律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要把握阅读法律书籍、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中讨论和个人学习笔记五个环节,每次学习要有重点发言,做到学习有专题、讨论有重点、发言有质量。个人自学主要是中心组成员根据规定的学习内容,结合自己知识状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学习内容包括与企业、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宣传矿井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资源环境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

2012年11月22日矿法律事务所下发了“平煤股份二矿2012年普法考试通知”,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生产骨干参加了此次考试,通过考试,增强了全矿职工的遵法守法意识。

在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方面,制订了《平煤集团二矿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通过专题讲座、答卷、演讲、知识竞赛、普法文艺晚会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先后组织职工学

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几年来,矿法律事务所每周深入基层为职工讲法制课2—3次,受教育职工达20000余人次。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矿28个单位共计展出牌板120余块,受教育职工达7300余人次;还举办了以安全案例、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打击“两抢一盗”等为内容的牌板展出,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矿普法办通过每周下基层,进班组讲普法课,结合电视站宣传栏、排版、期刊专栏、集中授课等多种载体,多角度、全方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矿无盲点展开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矿办刊物《文化二矿》,开辟《法律快餐》专栏,建立普法宣传常态化阵地,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面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浅出开展普法宣传。为使法律走进广大职工,在我矿法律事务所的努力下,新华区人民法院在我矿建立了“巡回审判法庭”,截至目前巡回法庭在我矿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通过二矿电视台的报道,使矿区职工及家属了解了法庭的开庭活动,增强了职工家属的法律意识。

二矿法律事务所每年对近年发生在我矿的典型治安案件进行整理并汇编成册,下发到基层各区队,通过组织职工学习案例,使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活动,提高了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保证了矿井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强化管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普法依法治理的目的在于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为违法管理使企业发展受挫,简言之,是为了构筑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对于企业而言,能否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是对其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检验。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就是为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而制定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构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五五普法以来,我矿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不断加强,2009年5月,我矿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所,配备专门的法律人才,改变了以往单纯由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而无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局面,同时,我矿的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在不断提高,由过去的“事后补救”逐渐向“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

我矿法律事务所通过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审查各类合同,自从我矿成立法律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共收到诉讼、仲裁案件11起,共接到非诉案件12起,其中市政协提案案件1起,涉及政府行政处罚案件4起,涉及矿的民事权益维权案件7起,妥善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30余起,接待群众和其他部门法律咨询90起,稳定不安定因素6起,维护了我矿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损失。在合同管理方面,我矿建立了法律审核制度,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共审查合同50余份,出具《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43份,标的额达近5亿。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依靠职工管理矿井。一是充分发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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