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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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包头,是蒙语“有鹿的地方”,所以也称鹿城。
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靠蒙古国,南临黄河,东西接沃野千里的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
全市总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8平方公里,总人口240万,其中城市人口118.57万,有蒙、汉、回、满等43个民族。
全市辖9个区旗县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包头是随着国家“一五”计划的实施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是1984年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是中国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和著名的钢铁、机械基地,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工业城市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力度,为城市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增强了城市功能,促进了城市文明。
近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特别是在2002年,荣获了“200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和“联合国人居奖”。
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为促进包头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0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608.3亿元,财政收入73.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0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136元,四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自治区第一,在全国西部地区82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位居前10强。
一、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1996年“五•三”地震以来,我市把城市建设目标定位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并将其作为包头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和增长点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在总体思路上,本着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出精品的原则,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包头的活动。
通过规划建绿、拆墙透绿、建景增绿、建路扩绿、见缝插绿等多种途径,在全市开展了以道路绿化为骨干,包括公园、广场、游园景点、单位、小区和城市防护林等在内的点、线、面全面推进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绿量,丰富城市绿地景观,使城市绿地布局日渐合理,园林绿化设施不断完善配套,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日益提升,城市形象更加鲜明。
现在的包头已成为既具浓郁北方草原特色又充满现代气息的新型工业城市。
截止2004年底,建成区绿地总面积5247.55公顷,绿地率31.24%,绿化覆盖面积5796公顷,绿化覆盖率34.5%;公共绿地总面积1244.9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2平方米;道路绿化长度普及率达95.2%,主干道绿地率达32.2%;生产绿地面积694.52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4.13%以上;单位绿化达标率达70.03%;园林式居住区比例为62%。
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标准。
二、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形成共识,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经济要发展,环境是依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提出了“既要工业立城,又要环境兴城;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持续发展;既要奔小康,又要保健康”的园林城市建设理念,把环境建设摆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在全自治区率先进入省(自治区)级园林城市序列后,按照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动全社会参与。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日常工作机构,并及时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将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大力营造全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二
是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创建计划和《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
三是政策支持,加大投入。
在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六大班子领导经常亲临现场,深入一线办公,详细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绿化用地、建设资金等问题,为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超前规划,突出特色,精心打造具有北方地区和民族地区特色的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融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坚持规划先行,把握地方特色,努力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体现时代性、突出地方性、富于创造性。
1、规划建绿。
早在“一五”期间,为适应包头市大规模工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在参照苏联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1955年包头市第一张城市发展蓝图——包头市新市区总体规划获得了中共中央批准,为后来包头城市的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1997年由市城建、园林部门编制完成的《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获得了自治区建设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成为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建设蓝本。
近两三年随着包头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结合2000年建设部新颁布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3年又重新修订编制了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该规划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公共绿地为重点,居住区和庭院绿化为普及环节,街头绿地为点缀,道路绿化和城市组团间隔离绿带及沿山、沿河防护林带、黄河湿地保护带为网络,文化广场、绿化广场为亮点,构筑了公园棋布、森林围城、组团隔离、绿网相连、点面结合、多点渗透的带网状绿化格局。
在工程实施中,严格坚持“规划先行”,坚决杜绝“三边工程”,确保了工程设计意图落实到位。
2、突出特色。
一是生态特色。
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和“满足城市复合功能、盘活周边地区经济、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的现实需要,加大公共绿地建设力度,在城市中心区建成了银河、友谊、迎宾、团结等36处大型绿化休闲广场,实施了成吉思汗草原生态园、南海公园、植物园、儿童公园等公园的改造、新建工程,建成街头绿地118个,大幅增加了绿量,美化了市容环境;加强道路绿化建设,按照绿与路同时延伸和“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的原则,先后建成了钢铁大街、建设路、民族东路、阿尔丁南大街等城市景观大道,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2%,达标率达82.4%;实施城乡结合部大环境造林绿化,在城区北侧城乡结合部的新光村、边墙壕、当铺村、北梁等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大面积栽植经济林和防护林,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个体承包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形成了昆区北沙梁、青山区北郊防洪沟、东河区北梁三大绿化防护林体系,现保存各类防护绿地45处1300余公顷;加快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以震后重建为有利契机,建成了丽日花园、锦林花园、新型小区、警官花园等一大批绿化档次较高的小区和包一中、市中心医院、包钢销售公司、包头市第二热电厂等园林式单位,促进包头城市绿化工作向多功能方向全面发展。
二是地方特色。
包头市地处祖国北疆,地广人稀。
在城市绿化风格上,力求舒朗、开阔、雄浑、大气,充分体现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粗犷、豪放的特点。
如位于城市主干道建设路南、占地530公顷的成吉思汗草原生态园,园中栽有大量的当地牧草,随处可见野兔、山鸡和各种候鸟等,营造了天然的疏林草地景观,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独一无二的具有草原特色的城市自然风景资源。
同时,针对包头市属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小(不足300毫米),蒸发量大(高达2300多毫米)的实际,在植物物种特别是树种的选择使用上,以选择乡土树种和耐旱、耐寒植物为主,大量种植了新疆杨、油松、樟子松、河北杨、国槐、白蜡、皂角、垂柳、旱柳、洋槐、龙爪槐、沙枣、山桃等树种,为不断丰富城市绿化景观,近年还引进驯化了红花洋槐、朝鲜黄杨、红叶小檗、红瑞木、元宝枫等树种。
三是民族文化特色。
包头是欧亚大陆草原文明和黄河流域农业文明的交汇地段,闻名遐迩的北魏民歌
《敕勒歌》是包头古代人民游牧生活的写照,而“塞外通衢”、“水旱码头”的美誉则是包头近现代商业繁荣的标志。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我们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
如友谊广场,设置有九根花岗岩浮雕柱,画圈柱上分段雕刻着反映包头古往今来的人文、历史风貌,草坪地中富有民族风味的人物雕塑作品和现代气息浓郁的“种子”系列雕塑作品相对照、相呼应,使该广场成为包头典型的文化休闲广场;银河广场自由放养的鹿群和一宫广场设置的“三鹿腾飞”城雕,记录了包头的历史,体现出“鹿城”的基本特色;希望、世纪广场造型独特的雕塑喷泉寓意着包头在新世纪充满了更加蓬勃旺盛的生命力,迎接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希望;东河体育广场大型浮雕墙和耸立的抗震纪念碑,成为包头1996年地震的有力见证,是重要的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宜人特色。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的原则,拆墙透绿,建景增绿,见缝插绿,最大限度“还绿于民”。
近几年大规模建设的公园、广场绿地,总体思路都是按照开放式绿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地虽开阔但不空旷;不仅注重环境景观的绿化美化效果,更加关注游人的休憩与停留。
1999年建成的银河广场,位于市区黄金地段。
当时,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休闲、娱乐、观光的需求,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投资1500多万元建成了融花、草、光、型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特别是集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激光表演为一体的大型人工综合水景,采用现代高新技术,通过声、光、影的相互作用,带给市民全新的视听感受,在全国首屈一指。
同时,在实施城市主干道绿化过程中,道路两侧铺装全部采用环保砖,增设了盲人和残疾人通道;实行港湾式停车,于细微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规范管理,多方筹资,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1、坚持建管并举,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园林法制化建设。
为有效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我市1996年出台、2004年又适时修订了《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并成立全市园林绿化监察队伍,加强对《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监督、监察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对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市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定》,保证了“绿色图章制”的贯彻执行,做到城市绿化工程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是建立健全各级绿地养护管理制度。
出台了《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园林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对全市绿地实行分项、分级管理和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资金到位,有效促进了园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深入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年”活动。
每年选准管理重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和作业水平。
四是设立了绿色“110”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大绿化监督力度。
2000年设立举报电话以来,至今已收到数百个群众举报电话,有效遏制了破坏园林绿地、毁坏树木和园林设施的不法行为。
2、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
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活动,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走经营城市之路。
一是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对重点工程项目,列入绿化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通过社会集资、招商引资和驻区厂矿大企业投资的多种融资方式搞建设。
近年来,我市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绿化建设资金,保证了我市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能够圆满完成每年各项绿化建设任务,如赵家营村福地体育休闲生态公园、太阳湖公园、北方兵器广场、天鹅湖广场、鳄鱼湖广场等均属社会集资、招商引资或驻区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
三是推行租地绿化、土地置换等方式,为解决城市绿化资金紧缺和绿化用地不足的困难提供了有效途径。
四是开展社会认养绿地活动,努力节约资金。
从1999年开始部分中小学校已认养了一部分居住区绿地和公共绿地,随后的几年中,中国网通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北京华联包头分店等单位不断与绿化部门签订林地认养协议书,还有全市倡议的“小区绿色工程”启动,如口岸花苑、鹿景苑等小区内“人人爱绿、人人建绿、人人护绿”的文明新风尚已经形成。
(四)夯实基础,科技创新,快速提高城市整体环境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治。
我市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从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断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九五”期间,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23.5亿元,“十五”前四年,完成投资51亿元。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先后完成了城市主干道、城市环路及城市出入口道路等一批道路建设工程,实施了一批道路改造工程,完善了市区路网结构,增强了道路通行能力,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47平方米。
实施了城市供水水源及供水输配管网扩容项目和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1%。
排水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共建成排水管网1037.56公里。
实施了煤气工程和液化气混空气工程,燃气普及率达到80.12%。
建成4个水质净化厂,日处理污水16.5万立方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7%。
建成了4个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06%。
2、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一是加强园林科学基础研究工作。
成立了园林科技研究所,以科技研究为先导,解决园林绿化生产中的难题,及时向园林部门提供新的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绿化品种;以植物保护研究、生态研究、园艺研究和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新品种繁育为基础,向社会和园林生产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和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及方法,不断巩固和提高包头市的绿化美化水平。
近年来,园林科研所共承担并完成了60余项园林科研任务,其中获建设部和林业部科技进步奖的项目11个,获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28个,出版学术专著12本。
二是在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中积极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档次。
对草坪的浇灌采取了喷灌、滴灌和管灌相结合的办法,相比过去的大水漫灌节省供水量30%以上;同时大力使用污水回用的中水浇灌树木草坪,目前全市已有80万平方米的绿化带实现中水浇灌,节约了水资源和养护资金。
对花卉的培育通过兴建温室大棚、采取营养钵等容器育苗法,使花期提前了一到两个月。
目前包头已建成集迎春盆花生产和干燥花原材料生产为一体的特色花卉科技产业化基地,为促进全市的花卉种植业和花卉消费市场的培养与规范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形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合力
为把园林绿化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包头市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使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股合力,有力推动了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同时,在各届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包头市每年都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
我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先后分别荣获全市“园林绿化先进区”、“园林绿化模范区”的称号。
市园林处、包钢集团公司、一机集团公司、核工业二○二厂等单位先后荣获“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每年包头市还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绿化示范小区”、“优美道路”、“优美景点”的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市容景观有了明显改善,道路、景点、庭院、小区绿化水平显著提升,绿地系统进一步完善,推动了全市绿化工作日益迈上新的台阶。
总之,近几年包头市面对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地震灾害破坏严重、建设资金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全力以赴进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探索和实践,在全面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水平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包头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与其它众多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抓住包头市新一轮大发展、大开放的有利时机,确立新目标,迎接新挑战,以敢创一流、敢争第一的精神,营造最佳的城市环境,为包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