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业科技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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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业科技的有效供给
摘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是导致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的关键因素。要增加农业科技的有效供给,就要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出,加大政策支持,构建多渠道投入体系,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农村教育质量;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调整农业科技结构,提供适销对路的农业科技产品。
关键词: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科研体制
一、我国农业科技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是导致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的关键因素。据资料显示,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已连续7年没有农业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农业每年也只有1至2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储备能力在国内日趋不足,其原因如下:
(一)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农业科技的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我国目前的农业投资强度不到0.5%,远远低于世界农业平均投资强度1.5%,而比起发达国家普遍达到的2%-4%,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更显得微乎其微。
我国农业科技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支出,其它农业科技投入不足。一是企业和农户的农业科技投入不足;二是外资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足。
(二)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
科技以人为本。但是,由于农业科研环境差、待遇低,使得农业科技人才流失严重。
目前,我国许多涉农高校的教学方式仍停留在传统模式上,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创新教育,教学内容“过期”;缺乏与国外著名涉农高校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三)农业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这是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其中有4点表现较为严重:
“重物轻人”,重成果而轻发现、培养、稳定和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农业科研机构缺乏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测评机制,从而很难把握每个科技人员的真实水
平,经常出现一些有能力、创新意识强的优秀科技人才被埋没的情况。
农业科研管理条块分割严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指挥,导致科研力量分散,科研项目重复,经费严重浪费,难以集中有限力量办大事。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究其原因:一是科研与实际相脱节,科研机构与推广部门、生产部门相脱离。我国许多农业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只停留在实验室,依靠理论进行研究,而与市场和实际缺乏联系,信息闭塞,常常造成科研项目脱离实际需要,使得科研成果使用价值有限。二是在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往往由于一些人为因素而使得某些缺乏可行性的科研项目“过关”,这使一些科研成果成为“次品”。三是科技推广队伍不健全,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推广能力低。
此外,我国农民的科技需求不足,农民收入不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投资不足。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农村中“文盲”和“半文盲”的农民还不少,尤其是有文化的青年农民进城打工,老农民种地,而老农民中,文盲、半文盲比重大。因此,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有限,这就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
二、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一)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意义的认识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是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世界经济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促使农业科技创新成为世界各国提高其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制定长期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是我国农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我国农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当前,制约我国新农村建设可持续性的因素很多,如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破坏愈演愈烈等。只有靠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发展基本问题,使农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起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是我国农村经济走产业化道路的重要依托。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重大飞跃,要求我国农业必须走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农业产业化道路。农业产业化道路要求我们尽快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这些都需要农业科技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加速发展,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使得竞争日益激烈。而农产品要想具有市场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质量,这只能依靠农业科技创新。
(二)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出
由于农业科技具有长期性、公共性和外部性,需要政府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主体,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支出。
充分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对落后产业——农业的财政支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出。
大力调整农业投资结构。适当减少一些具有竞争性的农业财政投资项目,如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一些生产性投入,相应地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
尽快解决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低的不利局面,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争取到2015年把科技投资强度提高到1.5%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把科技投资强度提高到2%的水平,以提高农业科研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农业科技对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支撑能力。
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使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始终保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并可以用相关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三)构建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
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出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不是唯一的来源。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所需资金多,单靠政府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寻求更多、更广的投资途径。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倾斜、政府奖励等政策,调动企业投身农业科技研究的积极性。从事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企业,可得到利率低、额度充足的银行贷款;农业科技研究成果丰硕的企业,可得到政府提供的补贴和奖励。从事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企业可凭借其科技成果,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待遇。凡是“效益优、力量强”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可得到政府的相关扶持。
尽快建立起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吸引社会各界向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好的农业科技领域进行投资,从而筹集农业科技资金。
重视引进外资和人才,加强农业科技研究机构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对一些重大科技项目的共同研究与开发,解决科研资金和人才不足的问题。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以自己的科研成果通过股份制或利用信贷资金等形式和方式,兴办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走自我发展之路。